沈鄰秋追送語溪數行識別
沈鄰秋追送語溪數行識別 作者:黃道周 明朝 |
宇宙既蒼黃,相將唯名教。
斯道一以頹,鐘鼎千不效。
瓦𦈢雖適意,安可格清廟。
白日卻龍燭,磷火遂騰呌。
管晏百里才,申商五毒料。
亦各當其時,非爲不精妙。
吾倘信迂闊,師孔失練要。
抱膝未安坐,猿鳥墜悲嘯。
對面落銀河,化作泥與淖。
非無陋巷琴,所乏市門調。
何不臥土室,掬雪自相照。
幽居瀉石竺,盤水澹清釣。
出入攜所親,泝泳豈高邵。
有時買雜綵,亦有薦草屩。
明發懷二人,青春展危眺。
劍舄謝明公,風濤贈野棹。
立言豈在多,龍德自隱曜。
此語非至人,聞者鮮不笑。
安得夕復朝,與君探道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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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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