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關於嚴厲打擊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河北省關於嚴厲打擊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財政廳
2022年5月20日

  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作為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穩住宏觀經濟大盤的關鍵性舉措,其中,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是今年政策的「重頭戲」。自4月份退稅政策實施以來,我省各級稅務、財政、人行等部門密切配合,迅速採取各種措施,加快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納稅人切實享受到了改革紅利。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伺機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危害了國家財政和稅收安全。為確保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落細、落准落穩,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和良好經濟社會秩序,省稅務局、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財政廳決定在全省範圍內對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嚴厲打擊,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進一步聚焦虛增進項、隱瞞收入、虛假申報和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違法行為,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做到「露頭就打」,保持高壓態勢,營造公平法治的稅收環境,為留抵退稅政策落准落穩保駕護航。

  二、重拳打擊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對非主觀故意違規取得留抵退稅的企業,約談提醒,促其整改;對惡意造假騙取留抵退稅的企業,依法從嚴查辦;按規定將其納稅信用直接降為D級,採取限制發票領用、提高檢查頻次等措施,同時依法對其近3年各項稅收繳納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延伸檢查其上下游企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騙取留抵退稅典型案例將定期予以公開曝光。

  三、凡是實施騙取留抵退稅的違法犯罪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於為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或者直接參與違法犯罪的國家公職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

  四、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線索,根據實名舉報線索已查實並結案的違法案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受理舉報的部門將依法對相關信息保密,保護舉報人安全。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

河北省財政廳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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