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印發《關於開展生產供銷信用 「三位一體」 綜合合作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印發 《關於開展生產供銷信用 「三位一體」
綜合合作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21年3月31日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各省直管縣 (市)供銷合作社、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各省轄市農信辦、農商銀行:

  現將《關於開展生產供銷信用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南省供銷合作總社 河 南 省 財 政 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2021年3月31日


關於開展生產供銷信用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工作的
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中發〔2021〕1號)精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堅決扛穩糧食安全政治責任,現就推進我省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有效融合,構建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新型為農服務體系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時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扣鞏固和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適應農業經營方式的變化趨勢,以提升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為根本,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為重點,以為農服務中心為平台,以聯合合作為紐帶,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為核心,推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築穩糧食安全「壓艙石」,提高農業質量效益,為建設農業強省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堅持為農服務原則。把服務「三農」作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根本,全面提升為農服務能力。堅持融合發展原則。發揮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各自優勢,上下暢通、左右協同,推動多種形式聯合合作,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堅持積極穩妥原則。立足我省農村實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試點先行、典型帶動,總結經驗、培訓提升,積極探索以「三位一體」促「三農」發展的新模式、新機制。

  (三)主要目標。力爭通過3-5年的努力,在全省初步構建起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優勢互補、協同高效、風險可控的「三位一體」為農服務體系,促進小農戶生產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初步形成,農民收入水平進一步提高,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鞏固拓展,真正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平台,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更好地在我省農業農村現代化和推進鄉村振興中發揮作用。

  二、加快為農服務中心建設,搭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平台

  (四)優化綜合性為農服務中心職能。樹立開放合作意識,把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吸收進來,把農村信用、投資擔保、農業保險等金融機構內嵌到為農服務全鏈條,在為農服務中心增設金融自助機具,開展金融政策宣傳等工作,搭建綜合服務平台,有效調度共享資源,合力服務「三農」。科學規劃為農服務中心建設規模和服務項目,合理設置股權比例,激發農民社員參與積極性,促進可持續運營。加強供銷、農業、氣象、金融、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對接與聯繫,補齊為農服務中心在資金、技術、信息、政策等方面的短板。

  (五)改造提升生產性為農服務中心。立足農民需求和產業特點,用市場的辦法、經濟的手段,對規模小、服務單一的為農服務中心進行改造提升,打造具有生產、供銷、信用等多種功能的農業綜合性服務平台。在社會化服務薄弱地區,採取基層供銷社與農機、農技、種植等生產型農民合作社融合合作,建設為農服務中心。探索創新服務模式,開展個性化定製服務,滿足小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多樣化需求。堅持以信息化為手段,利用農村電商平台,做好「為農服務中心+智能」這篇大文章,走出一條線上服務與線下服務相融合的新路子。

  (六)建設村級為農服務綜合體。堅持因地制宜、資源最優原則,合理規劃建設符合當地產業特色的村級為農服務綜合體。以基層供銷社、「兩委」為主體,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廣泛吸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入社,通過資金互助、小額貸款等形式,參與產業發展、鄉村治理、環境整治,實現村集體和農民可持續受益。積極融入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等各類公益性服務,聚合拓展多種經營服務功能,為農村居民提供生活消費、文體娛樂、養老幼教、就業培訓等多樣化便民服務。

  (七)加大為農服務中心建設支持力度。財政部門繼續加大對為農服務中心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農業農村部門在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建設上向為農服務中心傾斜。

  三、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夯實「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基礎

  (八)規範提升發展農民合作社。立足河南農業大省省情,把發展農民合作社、提升農民組織化程度作為構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順應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的新形勢,按照合作制要求,依託主導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鼓勵農戶將土地經營權、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入社,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強農民合作社規範化建設,清理「空殼社」「掛牌社」,開展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創建工作。

  (九)加大家庭農場建設力度。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圍繞建設特色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通過政策扶持、示範引導、指導服務,大力發展以糧食生產為主業的家庭農場,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推動家庭農場與涉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共同發展、融合發展,提高家庭農場發展質量。支持家庭農場牽頭或參與組建農民合作社,帶動廣大農戶共同發展。

  (十)支持供銷社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供銷合作社要發揮自身優勢,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支持基層供銷社盤活資產,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創辦一批規範的農民合作社。引導供銷合作社企業參與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增強為農服務實力,提升為農服務水平。支持省供銷集團與市縣供銷合作社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服務中心相互參股,推動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促進資源共享,實現共同發展。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與省供銷集團搭建融資平台,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

  四、加強聯合與合作,推動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融合發展

  (十一)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民提供生產服務。圍繞破解「誰來種地」「地怎麼種」等問題,供銷合作社和各類新型經營主體要提升服務能力,擴大土地託管、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等服務規模,做強農產品收儲、烘乾、加工、銷售等「後半程」服務,為農民提供精準化服務。提高服務科技含量,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開展在線問診、網絡銷售、線下配送等,推動服務精準到戶。發揮科研院所、莊稼醫院、職業院校在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民技能培訓中的積極作用,大力培育新型農民社員。

  (十二)供銷合作社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提供供銷服務。實施供銷合作社培育壯大工程,夯實縣及縣以下供銷合作社發展基礎。把供銷合作社冷鏈物流建設納入全省冷鏈物流發展規劃,培育一批骨幹冷鏈物流企業,建設一批區域冷鏈物流配送中心,補齊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形成全省農村和農產品冷鏈物流服務網絡。持續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完善社區生鮮超市、智慧農貿市場等零售網絡,形成分布合理、高效流通的農產品市場網絡。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商,暢通農產品銷售渠道,拓展農產品集採集配、直供直銷、中央廚房、訂單農業等業務,推進農產品出村進城,促進小農戶與大市場精準有效對接。

  (十三)金融機構為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全產業鏈信用服務。堅持服務「三農」宗旨,履行「支農、惠農、富農」的社會責任,不斷創新涉農金融產品,優化信貸流程,提供便捷化、個性化、差異化的融資服務。農村信用社、農業信貸擔保公司、中原農業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要為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貸款、合作基金、融資擔保、農業保險等金融服務,開闢綠色通道,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貸款利率優惠和收費減免。設立市場化供銷合作社發展基金,加大對基層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和風險保障力度。充分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增信擔保作用,針對金融機構融資服務,建立「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風險防控體系。

  (十四)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金融機構要本着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合作共贏的原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利益聯結為手段,切實加強生產合作、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發展一體化經營,建立產權鏈接紐帶和利益共享機制,提高為農服務綜合能力。鼓勵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金融機構加強資金、產權、服務、人才等方面的聯合合作,共建項目、共做產業、共享成果,實現優勢互補、揚長補短、共同發展。

  五、創新組織體系,密切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聯繫

  (十五)創新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模式。支持區域內的農民合作社以產權為紐帶聯合起來,組建綜合性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入社,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鼓勵同業或產業密切關聯的農民合作社通過兼併、合併等方式進行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要強化服務意識,為社員提供社務、法務、財務和融資等方面服務。發揮我省各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搭建溝通、交流和合作平台,集聚涉農部門資源,推動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更好地聯合為「一體」。

  (十六)創新供銷合作社與村「兩委」共建模式。發揮供銷合作社外向經營優勢與村「兩委」內向管理優勢,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推進供銷合作社、村「兩委」聯合合作。鼓勵村集體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經營、聯合投資、提供服務等多種形式,分享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環節收益,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支持有能力的村「兩委」負責人參選擔任供銷社村級為農服務綜合體負責人。全面加強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鏈上黨的建設,推動形成強村固基、富民興社的長效機制,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六、完善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開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是深入推進農村改革、推動鄉村振興的重大舉措,各級農業農村、供銷、信用、財政等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落實。省供銷社牽頭推進,省農業農村廳政策引導,省農信聯社主動介入,省財政廳給予資金支持。成立工作專班,協同推進「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順利開展。

  (十八)堅持試點先行。省市縣三級都要開展試點工作,以點帶面,推動工作落實。省供銷社重點抓好10個左右的試點縣,加強督促指導、動態跟蹤和定期評估。省轄市供銷社重點抓好2-3個試點縣,縣級供銷社重點抓好2-3個試點鄉鎮,探索推進「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實現形式。對試點單位,加大扶持力度。

  (十九)建立推進機制。建立部門聯席會商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省市縣之間的溝通協調,及時掌握情況,有效精準施策。加強督促指導,層層傳導壓力,推進工作落實。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建立合作經濟組織指導員隊伍,堅持分類指導,確保「三位一體」綜合合作不偏向、見實效。

  (二十)營造良好氛圍。要統一認識,凝聚推進「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注重發現典型、培育典型、推廣典型,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擴大社會宣傳,介紹好「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內容,講好「三位一體」為農服務故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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