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精蘊
河洛精蘊 |
盧氏序
編輯道在天地間,始也惟聖人能通之,故圖、書啟而卦像生,於以開物成務, 冒天下之道,以為創也,其實因也。孔子讚《易》知卦象之本於圖、 書,故於《大傳》具明之。劉歆始以為河圖授羲,羲因之而畫卦;洛書賜 禹,禹因之而演《範》。歧而二之,其說顯戾於聖人,孟堅則知其相為經 緯表裡也,然亦不能言其詳。中間失傳,至趙宋諸儒出,而後大著。後 來儒漸推漸擴,或縱或橫,因其體以究其用,而圖、書之妙,作《易》之 旨,乃更發前人之所未發,是非前人之智有所不逮捕,識有所不到也,而論 說或有所未及者,蓋當其時,理適如是而已。風會日開,智慧日出,更加 以引伸焉,參伍而錯綜複雜,舉天下之事事物物,無不有以要其歸。於是 左之右之,皆逢其原,一散而為萬,萬合而為一,其理可不外索而得,使 天之所以開聖人,聖人之所以垂示後人者,其道益大彰顯於時,是乃聖 賢格物致知之學,不得視為懸遠者也。 向者吾友戴東原,在京師嘗為餘道其師江慎修先生之學,嘆其深 博無涯涘也。無使轍之便,竟不及其在日一親炙之。其著書甚多,流傳 於世者尚少,近歸安丁子小雅,館於新安,始攜所著《河洛精蘊》,內篇三 卷,外篇六卷見示。受而卒讀,凡夫天地鬼神之奧,萬事萬物之趙,罔不 摘抉而呈露之,於宋儒邵子、朱子之說益加推闡述,更薈萃明代以及近時 諸人之議論,而斷其是非,如數白黑然,洵可謂大而能該,雜而不越者 也。通天地人之謂儒,非先生之謂乎? 餘於前人,若劉長民、胡庭芳、黃石齋之書,亦嘗咀嘩焉,愧未能以 竟學。吾師桑弢甫先生,學於姚江勞麟書先生,勞先生之學一本程朱, 以致知格物為首務,故其說河圖、洛書也,理與數俱昭晰無遺,即粗而至 羽毛鱗角,無不究其形象,較其同異,推論其所以然之故。其以布衣終 老於鄉裡,亦與江先生同。異哉!天不愛道,乃使夫二人者,皆有以得 聖人之精之蘊,道庶幾乎萬古不終晦矣。勞先生之書,吾師既壽之梨 棗矣。今江先生之書,旌德黃君雲甫,複版行之,使有志於聖學者,得循 是而有悟焉,是其為賜也大矣,豈獨有功於江氏已乎! 乾隆五十年仲春盧文弨書於鐘山書院
金氏序
編輯先儒九峰蔡氏,謂體天地之撰者, 《易》之象;紀天地之撰者, 《範》之 數。數始於一奇,函三為九,極之九九,積而疇之數週。象成於二偶,二 四為八,極之八八,積而卦之象備。惟河圖、洛書象備而數週,故其精蘊 可以闡述原而窮事物。後之作者,昧象數之原,且變通之妙,或即象而 為數,或反類而擬象,逞其私智,牽合附會。此聖人之精所以不可得而 見;聖人之蘊所以不可得而聞也。 婺源江慎修先生,著書滿家,晚尤嗜《易》,搜擇古今參以己見,撰 《河洛精蘊》一編,凡九卷,分內外二篇。內篇論圖書、卦畫之原,先天後 天之理,蓍策變佔之法,為河洛之精;外篇論圖書、卦畫所包函,旁推交 通,為河洛之蘊。自謂為先儒拾遺補缺。宣州黃子雲甫,校而壽諸梓。 餘惟《宋·志》說《易》之書,多至二百十三,其能發揮精蘊,間亦有人而按 部以求,存者無幾,易理廣大悉備,家自為書,人自為說,前之自信為 得其精者,久之或目以為粗,而《易》之蘊函天蓋地,悉數之恐留更僕 未可終也。是書於聖人所以則圖、書作《易》之理,尋討本原,獨有領會, 多昔人未經言及者,而引伸觸長,參伍錯綜複雜,以求其合。雖未敢雲 《易》之精蘊盡於是,要非深於《易》者,固未易語此矣。 我朝易學,首推安溪李文貞公所論著,於《啟蒙》、 《本義》多所發明, 貫穿他經,亦多創獲;後如光州胡紫弦宗伯《易學函書》,指畫成圖,妙義 環生。海內談《易》者,得是書讀之,不當與彼二家並傳為易林不朽之盛 業歟? 時乾隆四十一年歲次丙申花朝吳江金士松聽濤甫書於京寓之衣石 山屋
曹氏序
編輯餘童子時,則知吾郡有江慎修先生,蓋閔覽博物君子也。其學無所 不通,而尤精核於三《禮》,錫山秦大司寇輯《五禮通考》,多采其說,皆先 儒所未及者,故先生雖布衣,而名震公卿間。 今皇上命儒臣纂修《四庫全書》,先生著述,已得次第進呈,行將流 布宇內,凡橐筆侍從者,皆爭先睹之為快。而予不幸丁先大夫憂,倉皇 返裡,莧塊餘生,方欲尋討先生手訂《喪禮》諸說讀之,以稍贖不孝之愆。 適旌德黃君,持其所刻先生《河洛精蘊》一書,乞鄙言為序。餘棘人也, 謳復能從事筆墨之戰,況《易》學探微,談何容易?顧先生則予夙所嚮慕 者,又黃君他郡人,而克表章吾郡潛修之士,是又足感也,其何可辭? 取其書而諷誦之,繹之,乃不禁適適然驚,規規然自失也,其諸南華叟 之所謂望洋向海而嘆者乎!不若是,奚足以極陰陽之變,洞神鬼之奧, 窮古今萬物之情,而綜天地人之三才,而謂之通儒耶?昔歐陽叔以文 學為宋代名儒,而詆河、洛為怪妄亂經之說;明人歸熙甫亦有志於經術, 其於邵子之學,欲黜而別之於羲、文、週、孔之外,以為《易》之原本不 如是,是皆未能深求其精蘊,而因即以聖人之道為無事於深求,故云爾 也。使其得見是書也,將不自悔其失言乎哉?夫書不盡言,言不盡意, 《係辭》固言之矣。故先天後天之圖,至邵子而全,至朱子而定,然而後 人尚有置喙於其間者,則《係辭》又曰: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不知。」 《易》之道固無所不可,而予則以為不知則已,若 既曰知之矣,而不能旁推交通,錯綜複雜以參伍,以求聖人之精,而發聖人未發 之蘊,則知者與不知者俱無與於《易》,而其論河、洛也,不過曰「河出圖, 洛出書,聖人則之」而已。籲籲!是向者歐陽氏之所唾棄者也。故必如先 生而後可以為知《易》,而後可以為通儒。然則三《禮》也者,猶先生考訂 之學,而義理之學,則全在乎此書也。書分內外篇,共九卷。 乾隆四十有一年歲次丙申夏六月入伏日竹溪曹文埴拜序併書
江氏自序
編輯天不愛道,地不愛寶,河出馬圖,洛出龜書,天地之大文章也。天以 光氣昭爍於三辰,地以精華流衍為五行,其為文章也大矣。複假靈於神 物,出天苞,吐地符,示之圖焉,倍五為十而顯其常,又示之書焉,藏十於 九而通其變。常者俱無窮之變,變者皆自然之常。參伍而列,錯綜複雜而 居。天地不自匿其妙道至寶,所以牖聖人,而啟其聰明,發其神智,又將 有不盡之文章於是乎起也。 卦畫者,聖人之文章也。一奇一偶,太極呈焉,儀像生焉,三畫既 成,八象肖焉,萬匯該焉。自「天地定位」,以至「水火不相射」者,先天之 為體也。自「帝出乎震」,以至「成言乎艮」者,後天之為用也。先後不可 相無,猶圖、書不可廢一也。至於八卦相盪,六爻相錯,而《易》道成焉, 其書遂能與天地準,彌焉綸焉,冒天下之道焉。其始不過奇偶二畫而 已,雖聖人之聰明神智,仰觀俯察,遠求近取,隨處皆可心,而以天地 自然之文章,心領而神契者必尤深。故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非虛言也。周子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
《易》不止五經之源,實天地鬼神之奧,此論《易》之粹言。所謂精者,自然流 出,不假智性安排;所謂蘊者,包蓄無涯,不遺精粕煨燼。兩言足以盡 《易》道之妙矣。更探本而言之,卦之精即圖、書之精,卦其右契,而圖、 書其左券也;卦之蘊皆圖、書之蘊,卦其子孫,而圖、書其祖宗也。 餘學《易》有年矣,古今諸儒之說,亦嚐遍觀矣。竊疑聖人之所以則 圖、書作《易》者,必有的確不可移易之理,何以先儒言之,猶在可彼可 此、若合若離之間?則其所以求聖人之精者,豈無遺義以待後人之探索 乎?文王作《易》,以反對為次序,因有反覆往來之義,以明天道有循環, 人事有變遷,此義甚顯也,何以先儒言之,乃捨近求諸遠,舍明索諸幽, 則其所以發聖人之蘊者,豈無剩義以待後人之補苴乎?夫《易》道之廣 大,聖人屢言之,未條其事目也。今思之, 《易》前似有《易》,陳希夷之《龍圖》是也; 《易》中復有《易》,中爻之十六互卦是也; 《易》後又有《易》, 焦贛之《易林》,及後世《火珠林》佔法是也。更舉圖書、卦畫同源而共 流,旁推而交通者,若算家之勾股乘方,樂家之五音六律,天文家之七曜 高下,五行家之納甲納音,音學家之字母清濁,堪輿家之羅經理氣,擇日 家之鬥首奇門,以至天有五運六氣,人有靜脈動脈,是為醫學之根源,治 療之準則者,亦自圖書、卦畫而來。信乎天地之文章,萬理於是乎根本; 聖人之文章,萬法於是乎權輿論。精固精也,亦何蘊之非精哉?《河洛精 蘊》蓄之心者亦有年,今耄矣,暮年歲月,弗忍虛擲也,為先儒拾遺補缺, 亦區區之心也。黽勉成之,凡四閱月,得書九卷,分內外兩篇。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黃鐘月末復日婺源後學江永書於虹川書屋時年七十有九
方氏序
編輯吾郡江慎修先生,覃心經訓,著述極富,而大而天文地理,中更人 事,下及小徑,如醫卜之屬,莫不考其源流,通其條貫。晚年歸本河、洛, 撰為《精蘊》九卷,舉凡形上形下,悉皆薈萃於其內,發揮旨趣,由鬯而旁 通之。因想見先生之根極領要,本本原原,即一數之密,一藝之精,無非 經術之緒餘,而古聖人作經垂為世教,使萬理萬事之精微廣博,洞然畢 貫於一。班史獨推《易》為六藝之源,周子以又以為天地鬼神之奧,其言 愈信而有徵也。甲午歲假館蘊真書屋,獲讀是書,黃君雲甫見而愛之, 願授梓以廣其傳,為好學深思者助。嗣餘北首燕路,是書告竣,黃君郵 寄京師,特為識其緣起如此。
乾隆四歲於旃蒙協洽塗月新安方昌鎬霞峰氏謹書於誠心堂
河洛精蘊卷之一
編輯凡論圖書卦畫之原,先天後天之理,蓍策變佔之法,俱載此篇。是 為河洛之精。
河
圖
洛
書
河圖洛書原始
漢孔安國雲,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 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 成九類。按,此孔氏《論語》註及《尚書·洪範傳》也。《尚書》孔傳,晉魏 間人偽撰。然法洛書陳九疇,劉歆已言。而《大戴禮·明堂篇》有二九 四、七五三、六一八之文。鄭康成注云「法龜文也」,則以洛書為龜文 也。箕子為武王陳洪範九疇,謂治天下之大法有此九類耳,未必有取於 洛書。洛書九數有一定之方位, 《洪範》五行居一,皇極居五,似有合矣。
然三八政何以居東,七稽疑何以居西,九五福、六極何以居南,二五事、
六三德何以居西南西北,四五紀、八庶徵何以居東南東北?九疇之次第
雖可臆推,洛書之方位則難強解。其雲「天乃賜禹洪範九疇」者,猶雲天
啟其衷雲耳,非真以龜文為九疇,由天賜之也。明儒王已詳辯之。今
推河圖、洛書皆以作《易》為主。《明堂》之圖見外篇,作《範》之說今不
用。
朱子答袁樞曰: 「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說。 然終無奈《顧命》、《係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二圖之數,雖有 交互宋劉牧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託言出於陳希夷。南康戴師癒偽撰《子華子》, 不可得而破 亦以洛書為河圖。而無乖戾。順數逆數縱橫曲直皆有明法, 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至地十者合,而載天地五十有五之數,則 固《易》之所自出也。此下言洛書九疇數合,刪之。《繫辭》雖不言伏羲受河 圖以作《易》,然所謂仰觀俯察遠求近取,安知河圖非其中一事邪?大抵 聖人製作所由,雖非一端,然其法像之規模,必有最親切處。如鴻荒之 世,天地之間,陰陽之氣,雖各有像,然初未嘗有數也。至於河圖之出, 然後五十有五之數,奇偶生成,粲然可見。此其所以深髮聖人之獨智, 又非泛然氣象之所可得而擬也。是以仰觀俯察,遠求近取,至此而後兩 儀四象八卦之陰陽奇偶,可得而言。雖《繫辭》所論聖人作《易》之由者 非一,而不害其得此而後決也。 」按,此書發明聖人則圖作《易》之由,意 足而語圓。世之不信圖書者,愚而自用,妄肆詆訥。又有輕忽圖書者, 謂圖書不出,聖人亦能作《易》。既有《易》矣,何用深究圖書!又有不知 卦畫與圖書最親切,雲圖書止以七九六八之數,別陰陽之老少,餘可 意會,無容穿鑿。則所得於圖書者,猶為膚淺。 唯獨《禦纂週易折中·啟蒙附論》云: 「圖書為天地之文章,立卦生蓍為 聖神之製作。萬理於是乎根本,萬法於是乎權輿,斷非人力私智之所能 參,而世之紛紛撰擬,屑屑疑辨,皆可以熄。」此數語函蓋萬有,包絡群 言。後之學者,正當於萬理根本萬法權輿之中,更為探賾索隱,微顯闡述 幽,以明天地之文章寫之而不盡,聖神之製作推之而無涯。
邵子云: 「圓者星也,歷紀之數,其肇於此?方者土也,畫州井地 之法,其仿於此?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 造《易》,禹、箕敘之而作《範》。 」按此一條,未足以見圖之妙也。圖不 必圓,亦可為方。書不必方,亦可為圓。歷紀之數,其一隅耳。畫州井 地之法,其粗跡耳。蓋邵子之學,專意於六十四卦圓圖,而圖書猶其所 略也。 按,劉歆雲「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此言似有見。 以河圖言之,火南水北,木東金西,合四方之正位,似為經,而洛書為緯。 以洛書言之,奇數居四正,偶數居四隅,似為經,河圖為緯。以八卦言 之,天地水火雷風山澤各居其方,似為表,而數為裡。以洛書言之,生數 成數陰陽配偶各得其位,似為表,而卦為裡。然其所以相為經緯表裡 者,恐歆亦未能明言。圖書卦畫所以交關者,其窔奧未發也。況以九章 為九疇,八卦、九疇有何交涉乎? 元魏太和時,關朗子明述其六代祖淵,有《洞極真經》。其敘本論 云: 「河圖之文,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是故全七之三以為離,奇以為巽。 全八之三以為震,奇以為艮。全六之三以為坎,奇以為乾。全九之三以 為兌,奇以為坤。正者全其位,隅者盡其畫。四像生八卦,其是之謂 乎。 」按,昔人不知有先天八卦,故惟以後天八卦言之。其比附河圖,牽 強補湊,非自然之理也。
聖人則河圖畫卦圖
聖人則洛書列卦圖
兌 少 女 得 四
離 中 女 得 三
巽 長 女 得 二
坤 為 母 得 一
圖
根 少 男 得 六
坎 中 男 得 七
震 長 男 得 八
乾 為 父 得 九
說《易》曰: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今幸有河洛二圖傳於世,朱 子《易本義》取之以冠篇端,又作《啟蒙》以發明之,可謂萬世之幸矣。相 傳河圖出於伏羲之世,則聖人之作《易》也,必於河圖為最先易卦之作, 所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像生八卦」者也。夫圖以點, 而卦以畫,圖數有十而卦止八,二者甚不相侔,何以言則?既曰則之,則 必有確然不易之理數與之妙合無間,然後可謂則圖作《易》。今以卦之 方位,視圖之方位,若方底而圓蓋,圓鑿而方枘,齟齬不能相入。若曰則 之以意,不在形跡,則虛遁之辭也。若但以虛位比擬可彼可此,牽強紐合 可東可西,則亦不見聖人之神智矣。揚子云作《太玄》擬《易》,朱子袥 其零星湊合,曾謂聖人則圖作《易》,亦同於比擬紐合者耶?
《啟蒙》之論則河圖也,曰: 「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離坎,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艮。」又曰: 「乾坤離坎居四實,兌震根巽居四虛。」後學思之, 甚可疑焉。
夫謂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離坎而居四實也,未知其用內一 層之生數,抑用外一層之成數乎?如用生數,則一似可為坤,而二何以 為乾?三似可為離,四何以為坎?如用成數,則六似可為坤,而七何 以為乾?八何以為離?九何以為兌?其謂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艮地 而居四虛也,未知其用成數補,抑用生數補乎?如用成數,則六似可居 西北當艮,而七何以為兌?八似可居東北當震,九何以為巽?如用生數, 則二似可居西南當巽,而一何以為震?三何以為兌?四何以為根? 皆非確然之理數。正是虛位比擬可彼可此,牽強紐合可東可西。恐聖 人會心於圖像以作《易》,不如是其膚淺也。且八方當八卦,而中間五、 十竟置諸無用之地,亦不見造化妙矣。
愚謂河圖之數,水北火南,木東金西,乃先天涵後天之位。而其所 以成先天八卦者,乃是析圖之九四三八以當幹兌離震之陽儀,分圖之二 七六一以當巽坎艮坤之陰儀。序列既定,然後中判,規而圓之。幹兌離 震居左,則九四三八亦居左。巽坎根坤居右,則二七六一亦居右,適與 洛書八方相符焉。此圖書卦畫,所以有相為經緯、相為表裡之妙。 若欲於圖之八數求卦之方位,必有虛位比擬,牽強紐合之病矣。且 先儒於兩儀、四象,亦有未的確處。《本義》雲兩儀者始為一畫以分陰 陽,四象者次為二畫以分太少。此言卦畫則確矣。《啟蒙》配合圖書,則 謂兩儀者奇偶,夫陰陽之道變化無方。豈止論奇偶哉!如聚一三五七 九居左,二四六八十居右,以是為兩儀,將何以自然而成四象分八卦乎? 以圖書觀之,陰陽之類有三:一以奇偶分陰陽,天數五地數五是也。 一以生數成數分陰陽,一二三四,其卦為坤巽離兌,六七八九,其卦為艮 坎震乾是也。一以縱橫分陰陽,九四三八橫列者為陽,其卦為乾兌離 震。二七六一縱列者為陰,其卦為巽坎根坤是也。聖人則圖畫卦,卻是 以縱橫分陰陽為主。其為橫圖,則橫列者在前,縱列者在後。為圓圖, 則橫列者居左,縱列者居右,是謂兩儀,即乾兌離震之下一畫為陽,巽坎 艮坤之下一畫為陰是也。方其生八卦,則一儀分為四;方其生四象,則 一儀分為二;方其生兩儀,則止有二畫。則乾兌離震之下一畫,豈不可 連為一陽;巽坎根坤之下一畫,豈不可連為一陰乎?不但八卦如此,六 十四卦亦然。左三十二卦之下一畫可連為一陽,右三十二卦之下 一畫可連為一陰也。
然則以奇偶分兩儀,當就卦畫言之。雖成卦在後,而成卦之理在 先,數亦在先。若圖書數之奇偶,則與卦畫奇偶大不同。乾坤離坎居四 正當奇,兌震根地居四隅當偶,此又別是一理。四正卦不可反覆,四隅 卦可反覆也。而坤離以陰而居陽,震艮以陽而居陰,若兩儀之卦,兌離 陰也而居陽,坎根陽也而居陰。何其紛錯如此?蓋先儒未分析陰陽之 類有不同,又未有言橫列為陽縱列為陰者,是以兩儀無的確之論,而圖 書卦畫不能相通遂由此始也。 至於四象,朱子謂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 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分位與數為二。愚謂九八、七六者,由 揲蓍得之,其實以一二三四為根,其像則以兩畫相重,分奇偶者為正。 先儒以九八七六為數之實,而一二三四第為次序之位。愚則謂九八七 六固為數之實,一二三四亦是數之實。蓋一二三四由中宮之五十而生, 隱藏於四方八數之中。隱藏者其體,見出者其用。非即以圖之一二三 四為四象之位也。太陽居一,藏於西方之九四,九減十為一,四減五為 一,九為太陽,而四亦為太陽。少陰居二,藏於東方之三八,八減十為 二,三減五為二,八為少陰,三亦為少陰。少陽居三,藏於南方之二 七,七減十為三,二減五為三,七為少陽,而二亦為少陽。太陰居四,藏 於北方之六一,六減十為四,一減五為四,六為太陰,而一亦為太陰。 伏羲畫卦,變圖圓點以為橫畫。先畫一奇以像陽,則西東九四三 八之橫數在其中矣。次畫一偶以像陰,則南北二七六一之縱數在其中 矣。奇上加奇以像太陽,則九四在其中矣。奇上加偶以像少陰,則三八 在其中矣。偶上加奇以像少陽,則二七在其中矣。偶上加偶以像太陰, 則六一在其中矣。又於太陽之上加一奇,純陽也,九為成數之最多當 之,命之曰乾。太陽之上加一偶,以偶為主,陰卦也,四為生數之最多當 之,命之曰兌。少陰之上加一奇,以中畫之偶為主,陰卦也,三為生數之 次多當之,命之曰離。少陰之上加一偶,以下畫之陽為主,陽卦也,八為 成數之次多當之,命之曰震。是為陽儀之四卦,以其下畫皆陽也。少陽 之上加一奇,以下畫之偶為主,陰卦也,二為生數之次少當之,命之曰 巽。少陽之上加一偶,以中畫之陽為主,陽卦也,七為成數之次少當之, 命之曰坎。太陰之上加一奇,以奇為主,陽卦也,六為成數之最少當之, 命之曰艮。太陰之上加一偶,純陰也,一為生數之最少當之,命之曰坤。 是為陰儀之四卦,以其下畫皆陰也。八卦橫列,一乾、二兌、三離、四震、 五巽、六坎、七根、八坤。其數之實,則為九乾、四兌、三離、八震、二巽、 七坎、六根、一坤。乾坤首尾以九一對,其次兌根以四六對,其次離坎以 三七對,其中震巽以八二對。聖人則河圖畫卦者,本如此。在卦畫,則 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者,出於自然。在圖數,則九四相合為太 陽,三八相合為少陰,二七相合為少陽,六一相合為太陰,亦出於自然。 是以天啟其心,變點為畫,自有若合符節之妙。及橫圖既成,中判為二, 規而圓之以像天地之奠定、氣化之運行,則陽儀居左為乾兌離震,陰儀 居右為巽坎根坤。以八類象之,天地對於上下,水火對於西東,雷風對 於東北西南,山澤對於西北東南,以成天地之體象。若以數觀之,乾父 坤母當九一,震長男巽長女當八二,坎中男離中女當七三,根少男兌少 女當六四,數與卦自相符。而洛書八方之位,正與先天八卦相符,故今 分為兩圖。一為則河圖以畫卦,一為則洛書以列卦。而畫卦之序即附 於河圖之下,列卦之位即見於洛書之中。昔也離之,今也合之。昔也圖 不能與書通,卦不能與數合;今則有繩貫絲聯、操券符契之妙,是為河洛 之精義。先儒欲發明之而未昭晰者,不可不為之補苴而張皇也。 河圖四象藏於四方,理未易明,變點為線以明之。
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
線河圖借天乾之字作記號,非有意義也 橫列太陽少陰圖
縱列少陽太陰圖
圈象太極,乙丙全徑為十,乙甲半徑為五。西方截出乙丁為太陽 一,丁丙為九,丁甲為四,九四皆生於太陽。九為乾,四為兌,幹兌下二 畫皆太陽。東方截出戊丙為少陰二,戊甲為三,戊乙為八,三八皆生於 少陰。三為離,八為震,離震下二畫皆少陰。 庚辛全徑為十,庚己半徑為五。南方截出庚壬為少陽三,壬己為 二,壬辛為七,二七皆生於少陽。二為巽,七為坎,巽坎下二畫皆少陽。 北方截出癸辛為太陰四,癸庚為六,癸己為一,六一皆生於太陰。六為 艮,一為坤,艮坤下二畫皆太陰。
圖
說
伏羲則河圖畫卦,原是變點為線。今欲明四象藏於四方,惟平圓中 作分線,則其理易明。以虛圈象太極,週子所謂無極而太極也。朱子 《啟蒙》亦如之。凡圓必有心,心必當圓之半。則全徑豈不為十,半徑豈 不為五乎?《啟蒙》云: 「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 「以今觀之,五、十 即太極之體,虛其中即是實其中。蓋四象由五、十而生,非能離五、十而 別有四象。河圖見出用數以示人,其體數之中藏者人不覺耳。舊說一 二三四為四象之位,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二老位於西北,二少位於東 南,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於外。判位與數為二途,則同類者不同方,推 之卦畫必不能符合矣。此線河圖所為作也。
通論河圖洛書
《啟蒙·本圖書》曰: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 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面行鬼神也。此一節,夫子所 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而為二則為陰陽,而五行 造化、萬物始終,無不管於是焉。故河圖之位,一與六共宗而居乎北,二 與七為朋而居乎南,三與八同道而居乎東,四與九為友而居乎西,五與 十相守而居乎中。蓋其所以為數者,不過一陰一陽,以兩其五行而已。 所謂天者,陽之輕清而位乎上者也。所謂地者,陰之重濁而位乎下者 也。陽數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屬乎天,所謂天數五也。陰數偶,故二四 六八十皆屬乎地,所謂地數五也。天數地數各以類而相求,所謂五位之 相得者然也。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 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 十成之。此又其所謂各有合焉者也。積五奇而為二十五,積五偶而為 三十,合是二者而為五十有五,此河圖之全數。皆夫子之意,而諸儒之 說也。至於洛書,則雖夫子之所未言,然其說已具於前,有以通之。 則劉歆所謂經緯表裡者,可見矣。 」 《折中》曰: 「中間述《大傳》處,是夫子之意。天一生水之類,則是諸 儒之說。蓋諸儒舊說,皆以五行說書。故朱子於《啟蒙》、 《本義》因而仍之,他日又曰河圖洛書於八卦九章不相著,未知如何也。然則朱子之 意,蓋疑圖書之精蘊,不盡於諸儒所云者爾。 」 謹按,渾然之中,未始有數也。物生而後有像,象而後有滋,滋而後 有數。數必始於一,一不能獨立,必有二以為之配。有一二則成三,一 加三、二倍二則成四,以後漸加漸倍,至於無窮。五為小成,十為大成。 蓋一四之合五也,二三之合亦五也,是數至四而五在其中矣。合兩五則 成十,而數全矣。奇數為陽從天,偶數為陰從地,陰陽自相隨而相得也。 五數小成,一得五成六,二得五成七,三得五成八,四得五成九,五復得 五成十。生數成數自相配而各有合也。自天一地二以至五位相得,河 圖之未合者也。至於各有合,則河圖之位定矣。水北火南木東金西土 中,天地自然之位也,而五十有五之數適符焉。夫子雖不言五行,而五 行之理自在其中矣。 《本義》雲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 偶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 兩相合。《啟蒙》亦同。《橫渠》張子曰: 「一二相間是相得也,各有合以 對相合。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也。 」此朱子說所本,然不止此也。前 漢《律歷志》云: 「天之中數五,五為聲。地之中數六,六為律。 」唐一行 《歷本議》雲端: 「天數始於一,地數始於二,合二始以定剛柔。天數中於 五,地數中於六,合二中以定律歷。天數終於九,地數終於十,合二終以 紀閏餘。 「天有五音,所以司日。地有六律,所以司辰。則一與二、五與 六、九與十有相得之理,三與四、七與八可知也。而近儒龔氏煥疑之,欲 以孔疏之說釋五位相得,謂一二三四之相得,未見其用,考之亦不詳矣。 龔氏所以致疑者,因「五位」之位字。謂今河圖之位也,不知經文五位承 上天數五地數五,位字中兼相得與有合而言。如張子說,是相得者相間 之位,有合者相對之位也。相間之位,猶言天一地二為一位,天三地四 為一位,天五地六為一位,天七地八為一位,天九地十為一位。此數之 方生,陰陽相比,奇偶相隨,而未合之位,及其見之於圖,乃是有合之位。 經文語意,本有賓主輕重也。龔氏之意謂相得者言四方相次,如一三七 九、二四六八是也。有合者言四方相交,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是也。 此說誤矣。圖之偶數固是二四六八相次,若奇數三七之間必由五而後 得七,豈偶數相連,奇數獨可間斷乎!天地之氣,固是播五行於四時。 此章則以十數分五位,如但言四方不及中央,是四位非五位矣。如雲三 七之間自有五土之氣,則長夏之土在夏秋之間,後天之坤在西南之位, 不得以五數強附於東南,使之相次矣。大抵圖有十數,猶大幹有十位, 天干固分五行以配五方。論其次序,則甲乙為始,戊己為中,壬癸為終。 相得如甲與乙、丙與丁、戊與己、庚與辛、壬與癸,猶兄弟之相隨。有合 如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猶夫婦之相偶。 惟圖數中有此理,故天干應之,人事亦似之。夫子一言,而天干人事之 理皆在其中矣。五六為天地之中,別有圖說見外篇。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 《啟蒙》略之。 《本義》謂「一變生水,二化成之;二化生火,七變成之」云云者,恐非定 說。蓋變化之道多途,非可執以奇數為變,偶數為化也。孔疏雲「言此 陽奇陰偶之數,成就其變化而宣行鬼神之用」,此解較渾成無病。且此 句亦所以起下揲蓍之變化,故章末雲「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 乎」,與此句正相應也。神即鬼神,皆謂其神妙不測耳,鬼神可不拘屈伸 往來之義。 朱子所以疑書與八卦九章不相著者,因欲以圖之方位配卦之方 位,又未先論橫圖劇及圓圖,是以見其不相著耳。後餘論中詳之。 《啟蒙》曰: 「圖書之位與數,所以不同者何也?河圖以五生數統五 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 數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蓋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 《折中》曰: 「朱子此條,已盡圖書之大義。蓋以生數統成數而同處 其方者,自五以前為方生之數,自五以後為既成之數。陰生則陽成,陽 生則陰成。陰陽二氣相為終始,而未嘗相離也。以奇數統偶數而各居 其所者,四正之位奇數居之,四維之位偶數居之。陰統於陽,地統於天。 天地同流,定分不易也。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者,數至十而始全, 缺一則不全矣,故曰數之體。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者,始於一,終於 九,所以起因乘歸除之法,故曰數之用。 」 謹按,河圖為體,洛書為用,此確論也。然用不離乎體,用數之成由 體數之立。析圖之九四三八橫列者居書之左,分圖之二七六一縱列者 居書之右,則八方之位成,八卦之位亦定。自然之理,非人所能安排。 此義古今諸儒皆未發也。變十為九,應三角冪數及因乘歸除之法,詳見 外篇。 《啟蒙》此下論河圖洛書,皆以五為中。此理易明,故不錄。且以方 圓參兩推三二之合為五,似多曲折,疑非得數之原。圓者徑一圍三,亦 非密率確數。凡朱子以此釋參天兩地,釋揲蓍策數者,皆不可為定說 也。三二之合固為五,四一之合亦為五。三二之合木生火也,四一之合 金生水也。木火同根,金水同源,是以圖之東南三二合五,而八七亦合 十五。圖之西北四一合五,而九六亦合十五。然則中五者,東南與西北 之合也。書之中五,則縱橫斜角交於五,皆得十五。以此論中五之理, 似更有精義。 揚子《太玄》四方之數如河圖,中央易為五五,是不用十,而以五五 代十也。如圓徑十者,半徑五合之為五五。然十數不可缺,故宜揭其全 以示入而道其常。
《啟蒙》又論中之五點,圖書各像其所當之方位,此無深義,今不錄。
若圖書三同二異,乃是火金易位。易之而順生者成逆克,亦是勢之不得
不然。《啟蒙》謂陽不可易而陰可易,成數雖陽固亦生之陰,似費解說,
今亦不錄。惟書之右旋有首尾相銜一義,又有暗用七數一義,則先儒皆
未言。首尾相銜者,一六合七而七繼之,七二合九而九繼之,九四合十
三而三繼之,三八合十一而一繼之。此八位所以能連環而歸除也。暗
用七數者,西方固七,二合中五為七,二減九亦為七,四合三為七,一減
八亦為七,一合六又為七。是以蓍用七七,而勾股、聲律、納甲皆以七為
用也。
《啟蒙》曰:
「河圖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像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
者各因五而得數,以附於其生數之外。洛書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
像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類以附於奇數之側。蓋中者為主
而外者為客,正者為君而側者為臣,亦各有條而不紊也。曰,其多寡之
不同,何也?曰,河圖主全,故極於十,而奇偶之位均。論其實積實,然後
見其偶贏而奇乏也。洛書主變,故極於九,而其位與實,皆奇贏而偶乏
也。必皆虛其中也,然後陰陽之數均於二十而無偏耳。曰,其序之不
同,何也?曰,河圖以生出之次言之,則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復於中,而
又始於下也。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東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左旋一周,
而又始於東也。其生數之在內者,則陽居下左,而陰居下右也。其成數
之在外者,則陰居下左而陽居上右也。洛書之次,其陽數則首北次東次
中次西次南,其陰數則首西南次東南次西北次東北也。
」
今按,洛書陽數自西而南,陰數自東南而西北以至東北,皆無意義,
恐非自然之理。後人推之,有勝於先儒。趙氏汝曰:
「陽以三左行,
陰以二右行。三其一為三,三其三為九,三其九為二十七,三其二十七
為八十一,至於億兆皆為。二其二為四,二其四為八,二其八為十六,二
其十六為三十二,至於億兆亦皆皆為。
」按,此即參天兩地而倚數之理,見
於洛書。有言天圓圍三、地方圍四者,非也。再考之,陰數亦以三左行,
三其二為六,三其六為十八,三其十八為五十四,三其五十四為一百六
十二是也。陽數則不能以二右行,陰隨陽而陽不能隨陰也。
「合而言之,則首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
究於南也。
」
今按,此順九宮之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也。凡言九宮之運行,
皆依此序。又有逆而行者,十二律隔八相生是也。以九位復其六五四,
得十二位,以布十二辰,九為子,二為醜,布至四為亥,則六陽辰得奇數, 六陰辰得偶數。九為黃鐘,八為林鐘,隔八相生,以終於仲呂。周而復 始,而隔八之數。由河圖之五二九六三十七四一八五,皆是五聲相生之 數。此成變化行鬼神之妙,從未有窺其窔奧者。詳見外篇。 「其運行則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剋土,右旋一周,而土復克水 也。是亦各有其說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數不同,何也?曰,河圖六七 八九既附於生數之外矣,此陰陽老少進退饒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數一 三五之積也,故自北而東而西,以成於四之外。其六者生數二四之積 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於一之外。七則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 則六之自北而東者也,此又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也。 」 按,此條可疑。方位必循序,何能自東而劇至西,七又何能自西而 南?數有十位,何故止於東之八,不及中之十也?合生成內外而之, 陽數始於北,一三五七九左旋而終於西。陰數始於南,二四六八十亦左 旋而終於中。此河圖位與數自然之序,初無九為一三五之積,六為二四 之積之說也。則所謂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恐非定說也,抑更有說 焉?前言運行之次始東次南次中次北者,五行相生之序也。而河 圖之數一三五七九,乃是北而東,東而中,中而南,南而西。其序不同 者, 由五而後七。五聲相生之序,與五行異也。五行、五聲,同源而異 流。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以為羽徵角商宮,反之則為宮商角徵羽, 猶曰土金木火水,此其源之同也。及其相生,則土生金自中而西,宮生 徵,徵生商,自中而南,南而西,此其流之異也。何故二序不同?五行從 氣,氣為後天,故必河圖變出後天,坤土始在火金之間。五聲從數,數為 先天,故五土在三木之後七火之前,而在木火之間也。然而河圖猶有合 變之數,五十宮聲不變,二七火變為四九金,四九金變成三八木,一六水 變為二七火,三八木變為一六水,則左旋為宮商角徵羽,右旋為羽徵角 商宮,置宮聲於中位,則為徵羽宮商角,合旋宮之法度,此皆具河圖之 中。千古未經發覆,亦俟外篇詳之。 「洛書之縱橫十五,而七八九六迭為消長。虛五分十,而一含九,二 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則參伍錯綜複雜,無適而不遇其合焉,此變化無窮之 所以為妙也。 」 按,此下言聖人則圖書畫卦,前論之已詳。其謂洛書四方之正以為 乾坤離坎,四隅之偏以為兌震巽艮,最為的確。乃托問者之辭,不甚留 意,惜未經發明也。
論先天八卦 《說卦》傳曰: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 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 邵子曰,此一節明伏羲八卦也。八卦相錯者,明交相錯而成六十四 也。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數往也。知 來者逆,若逆天而行,是右行也,皆未生之卦也,故云知來也。夫易之道 由逆而成矣,此一節,直解圖意,若逆知四時之謂也。 《本義》雲,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居東 南,震居東北,巽居西南,根居西北。於是八卦相交而成六十四卦,所謂 先天之學也。起震而歷離兌以至於乾,數已生之卦也,自巽而歷坎根以 至於坤,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則以乾兌離震巽坎根坤為次,故皆 逆數也。 《啟蒙》曰: 「以橫圖觀之,有乾一而後有兌二,有兌二而後有離三, 有離三而後有震四,有震四而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亦以此而生焉。 此易之所以成也。而圓圖之左方,自震之初為冬至,離兌之中為春分, 以致於乾之末而交夏至焉,皆進而得其已生之卦,猶自今日而追數昨日 也,故曰數往者順。其右方,自巽之初為夏至,坎艮之中為秋分,以至於 坤之末而交冬至焉,皆進而得其未生之卦,猶自今日而逆計來日也,故 曰知來者逆。然本易之所以成,則其先後始終如一橫圖及圓圖右方之序 而已,故曰易逆數也。 」 《語類》曰: 「先天圖曲折,細詳圖意,若自乾一橫排至坤八,此則全
是自然。故《說卦》云'易逆數也'。若如圓圖,則須如此,方見陰陽消長
次第。雖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自冬至夏至為順,蓋與前 逆數若相反。自夏至冬至為逆,蓋子與前逆數者同。其左右與今天文 家說左右不同,蓋從中而分,其初若有左右之勢爾。 」 愚按,此章當分三段。「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錯」,言八卦各有對待 錯處之方位也。「數往者順」二句,言左儀右儀有流行之次序。自左觀 之似順,自右觀之似逆,此皆圓圖也。若自橫圖觀之,後四卦之巽坎艮 坤固是逆,前四卦之乾兌離震亦為逆,故曰「易逆數也」。伏羲作《易》, 原是先畫橫圖,然後中判規而圓之。夫子言之,由圓以及橫,從後以溯 前也,經文甚明。若八卦相錯,本與八卦相盪不同。蕩為推蕩,則有重 卦之義,錯為方位錯處,則與六十四卦無涉。蓋此句是足上文之辭,上 文但言八卦之象各有對偶爾,猶未知其方位若何也,故須此語以足之。 天地既定南北上下之位,而山澤處於西北東南,則與天地相錯矣。雷風 處於東北西南,則與山澤相錯矣。水火列於正西正東,則與南北四隅皆 相錯矣。經文語意本如此。若本傳此章之後,皆言三畫之卦,不如六畫 之卦。何得謂此句為交錯成六十四卦乎?孔穎達則誤解此句,謂此節 就卦像明重卦之意,言八卦之用,變化如此。故聖人重卦,令八卦相錯, 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莫不交互,以像天地雷風水火山澤,莫不交錯。此 因相錯之義不明,錯會經指。謂此節專明重卦之意,則此句亦大有關 系。惜邵子猶仍其誤, 《本義》因之,亦未及改正也。 「天地定位」四句,有次序。山與地同體,澤與天相連,下二畫共一 太陰太陽也,故次天地。雷在地之左,風在天之右,故次雷風,水火遠於 天地者也,故後言。天地定位,猶上經首乾坤也。山澤通氣、雷風相 薄,猶下經首鹹恆也。水火不相射,猶上經終坎離,下經終既未濟也。 自圓圖言之,水火為遠;自橫圖言之,雷風為遠,故下章先言雷風也。第 六章「水火相逮捕,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與此章之序相反,何也?此因 後天而及先天,後天之離坎當先天之乾坤,故先言中男中女而後及長少 也。七章以後皆依父母長中少之序,故八卦之次第各有意義,非隨意先 後也。 順逆之義,邵子與朱子同,非有二義。觀其言已生之卦、未生之卦, 可知左方是數往,右方是知來。但不當攙入左旋右行,與歷家左旋右旋 之說混,遂令語意不分明耳。然曰「若逆知四時之謂」,則正指右方而
言,謂如夏時而逆知有秋冬。橫圖逆數,皆如右方,邵子與朱子無異說
也。若項氏安世之說,則異矣。項氏謂「數往者順」,指上文「天地定位」 五句而言。「知來者逆」,指下文「雷以動之」八句而言。「是故易逆數 也」一句,起下文之辭。果如其說,則經文當雲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水 火不相射,雷風相薄。其序為乾坤根兌坎離震巽,與下文震巽坎離根兌 乾坤相反,似可曰一順一逆也。今經文不然,何得與下相對為順逆耶? 按,胡氏炳文曰: 「諸儒訓釋,皆謂已往而易見者為順,未來而前知 者為逆。易主於前民用,故曰易逆數也。惟《本義》依邵子,以數往者順 一段為指圓圖,而言卦氣之所以行。易逆數也為指橫圖,而言卦畫之所 以生。非《本義》發邵子之蘊,學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哉! 」愚因胡氏此言而有感也。自有八卦以來,後天非乾坤之定位。比卦畫之奇偶, 推儀象之後先,證以此章往順來逆之文,參以後章雷動坤藏之說,別求 所為先天之卦,橫排圓布與後天卦位相參,似亦非甚難為之事。乃自漢 以後,遙遙千數百年,鮮有能知其說。此章書義,久在霾之中。邵子 學《易》於師,遲之又久,始告以先天八卦次第,乃知此章為伏羲之卦。 朱子又發明之,而先天之學始傳。何其得之艱哉!雖然,先天後天之 卦雖共知,而圖書精蘊猶有未盡發覆者,補苴張皇此亦後人之責也。 《說卦》傳曰: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 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 《本義》曰: 「此卦位相對,與上章同。 」今按,卦位相對雖同,而序不 同,蓋此章明橫圖之卦位也。上章雖言易逆數,恐人不知其卦位,則不 得其逆數之故,而圓圖八卦之相錯,數往之所以為順,知來之所以為逆, 亦未能瞭然,故以此示之。從橫圖中間之震巽循次言之,以及首尾之乾 坤,則學者始瞭然,從震以前,為離為兌以至於乾,從巽以後,為坎為艮 以至於坤,合之則為乾兌離震巽坎艮坤,易之所以逆數者此也。向非此 章則八卦成列,至今猶有可疑。安知不以三男列左,三女列右乎?安知 不依上章之次,易其水火雷風乎?說此章者,往往不得夫子立言之指。,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 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 成九類。按,此孔氏《論語》註及《尚書·洪範傳》也。《尚書》孔傳,晉魏 間人偽撰。然法洛書陳九疇,劉歆已言。而《大戴禮·明堂篇》有二九 四、七五三、六一八之文。鄭康成注云「法龜文也」,則以洛書為龜文 也。箕子為武王陳洪範九疇,謂治天下之大法有此九類耳,未必有取於 洛書。洛書九數有一定之方位, 《洪範》五行居一,皇極居五,似有合矣。
然三八政何以居東,七稽疑何以居西,九五福、六極何以居南,二五事、
六三德何以居西南西北,四五紀、八庶徵何以居東南東北?九疇之次第
雖可臆推,洛書之方位則難強解。其雲「天乃賜禹洪範九疇」者,猶雲天
啟其衷雲耳,非真以龜文為九疇,由天賜之也。明儒王已詳辯之。今
推河圖、洛書皆以作《易》為主。《明堂》之圖見外篇,作《範》之說今不
用。
朱子答袁樞曰: 「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說。 然終無奈《顧命》、《係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二圖之數,雖有 交互宋劉牧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託言出於陳希夷。南康戴師癒偽撰《子華子》, 不可得而破 亦以洛書為河圖。而無乖戾。順數逆數縱橫曲直皆有明法, 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至地十者合,而載天地五十有五之數,則 固《易》之所自出也。此下言洛書九疇數合,刪之。《繫辭》雖不言伏羲受河 圖以作《易》,然所謂仰觀俯察遠求近取,安知河圖非其中一事邪?大抵 聖人製作所由,雖非一端,然其法像之規模,必有最親切處。如鴻荒之 世,天地之間,陰陽之氣,雖各有像,然初未嘗有數也。至於河圖之出, 然後五十有五之數,奇偶生成,粲然可見。此其所以深髮聖人之獨智, 又非泛然氣象之所可得而擬也。是以仰觀俯察,遠求近取,至此而後兩 儀四象八卦之陰陽奇偶,可得而言。雖《繫辭》所論聖人作《易》之由者 非一,而不害其得此而後決也。 」按,此書發明聖人則圖作《易》之由,意 足而語圓。世之不信圖書者,愚而自用,妄肆詆訥。又有輕忽圖書者, 謂圖書不出,聖人亦能作《易》。既有《易》矣,何用深究圖書!又有不知 卦畫與圖書最親切,雲圖書止以七九六八之數,別陰陽之老少,餘可 意會,無容穿鑿。則所得於圖書者,猶為膚淺。 唯獨《禦纂週易折中·啟蒙附論》云: 「圖書為天地之文章,立卦生蓍為 聖神之製作。萬理於是乎根本,萬法於是乎權輿,斷非人力私智之所能 參,而世之紛紛撰擬,屑屑疑辨,皆可以熄。」此數語函蓋萬有,包絡群 言。後之學者,正當於萬理根本萬法權輿之中,更為探賾索隱,微顯闡述 幽,以明天地之文章寫之而不盡,聖神之製作推之而無涯。
邵子云: 「圓者星也,歷紀之數,其肇於此?方者土也,畫州井地 之法,其仿於此?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 造《易》,禹、箕敘之而作《範》。 」按此一條,未足以見圖之妙也。圖不 必圓,亦可為方。書不必方,亦可為圓。歷紀之數,其一隅耳。畫州井 地之法,其粗跡耳。蓋邵子之學,專意於六十四卦圓圖,而圖書猶其所 略也。 按,劉歆雲「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此言似有見。 以河圖言之,火南水北,木東金西,合四方之正位,似為經,而洛書為緯。 以洛書言之,奇數居四正,偶數居四隅,似為經,河圖為緯。以八卦言 之,天地水火雷風山澤各居其方,似為表,而數為裡。以洛書言之,生數 成數陰陽配偶各得其位,似為表,而卦為裡。然其所以相為經緯表裡 者,恐歆亦未能明言。圖書卦畫所以交關者,其窔奧未發也。況以九章 為九疇,八卦、九疇有何交涉乎? 元魏太和時,關朗子明述其六代祖淵,有《洞極真經》。其敘本論 云: 「河圖之文,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是故全七之三以為離,奇以為巽。 全八之三以為震,奇以為艮。全六之三以為坎,奇以為乾。全九之三以 為兌,奇以為坤。正者全其位,隅者盡其畫。四像生八卦,其是之謂 乎。 」按,昔人不知有先天八卦,故惟以後天八卦言之。其比附河圖,牽 強補湊,非自然之理也。
聖人則河圖畫卦圖
聖人則洛書列卦圖
兌 少 女 得 四
離 中 女 得 三
巽 長 女 得 二
坤 為 母 得 一
圖
根 少 男 得 六
坎 中 男 得 七
震 長 男 得 八
乾 為 父 得 九
說《易》曰: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今幸有河洛二圖傳於世,朱 子《易本義》取之以冠篇端,又作《啟蒙》以發明之,可謂萬世之幸矣。相 傳河圖出於伏羲之世,則聖人之作《易》也,必於河圖為最先易卦之作, 所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像生八卦」者也。夫圖以點, 而卦以畫,圖數有十而卦止八,二者甚不相侔,何以言則?既曰則之,則 必有確然不易之理數與之妙合無間,然後可謂則圖作《易》。今以卦之 方位,視圖之方位,若方底而圓蓋,圓鑿而方枘,齟齬不能相入。若曰則 之以意,不在形跡,則虛遁之辭也。若但以虛位比擬可彼可此,牽強紐合 可東可西,則亦不見聖人之神智矣。揚子云作《太玄》擬《易》,朱子袥 其零星湊合,曾謂聖人則圖作《易》,亦同於比擬紐合者耶?
《啟蒙》之論則河圖也,曰: 「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離坎,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艮。」又曰: 「乾坤離坎居四實,兌震根巽居四虛。」後學思之, 甚可疑焉。
夫謂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離坎而居四實也,未知其用內一 層之生數,抑用外一層之成數乎?如用生數,則一似可為坤,而二何以 為乾?三似可為離,四何以為坎?如用成數,則六似可為坤,而七何 以為乾?八何以為離?九何以為兌?其謂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艮地 而居四虛也,未知其用成數補,抑用生數補乎?如用成數,則六似可居 西北當艮,而七何以為兌?八似可居東北當震,九何以為巽?如用生數, 則二似可居西南當巽,而一何以為震?三何以為兌?四何以為根? 皆非確然之理數。正是虛位比擬可彼可此,牽強紐合可東可西。恐聖 人會心於圖像以作《易》,不如是其膚淺也。且八方當八卦,而中間五、 十竟置諸無用之地,亦不見造化妙矣。
愚謂河圖之數,水北火南,木東金西,乃先天涵後天之位。而其所 以成先天八卦者,乃是析圖之九四三八以當幹兌離震之陽儀,分圖之二 七六一以當巽坎艮坤之陰儀。序列既定,然後中判,規而圓之。幹兌離 震居左,則九四三八亦居左。巽坎根坤居右,則二七六一亦居右,適與 洛書八方相符焉。此圖書卦畫,所以有相為經緯、相為表裡之妙。 若欲於圖之八數求卦之方位,必有虛位比擬,牽強紐合之病矣。且 先儒於兩儀、四象,亦有未的確處。《本義》雲兩儀者始為一畫以分陰 陽,四象者次為二畫以分太少。此言卦畫則確矣。《啟蒙》配合圖書,則 謂兩儀者奇偶,夫陰陽之道變化無方。豈止論奇偶哉!如聚一三五七 九居左,二四六八十居右,以是為兩儀,將何以自然而成四象分八卦乎? 以圖書觀之,陰陽之類有三:一以奇偶分陰陽,天數五地數五是也。 一以生數成數分陰陽,一二三四,其卦為坤巽離兌,六七八九,其卦為艮 坎震乾是也。一以縱橫分陰陽,九四三八橫列者為陽,其卦為乾兌離 震。二七六一縱列者為陰,其卦為巽坎根坤是也。聖人則圖畫卦,卻是 以縱橫分陰陽為主。其為橫圖,則橫列者在前,縱列者在後。為圓圖, 則橫列者居左,縱列者居右,是謂兩儀,即乾兌離震之下一畫為陽,巽坎 艮坤之下一畫為陰是也。方其生八卦,則一儀分為四;方其生四象,則 一儀分為二;方其生兩儀,則止有二畫。則乾兌離震之下一畫,豈不可 連為一陽;巽坎根坤之下一畫,豈不可連為一陰乎?不但八卦如此,六 十四卦亦然。左三十二卦之下一畫可連為一陽,右三十二卦之下 一畫可連為一陰也。
然則以奇偶分兩儀,當就卦畫言之。雖成卦在後,而成卦之理在 先,數亦在先。若圖書數之奇偶,則與卦畫奇偶大不同。乾坤離坎居四 正當奇,兌震根地居四隅當偶,此又別是一理。四正卦不可反覆,四隅 卦可反覆也。而坤離以陰而居陽,震艮以陽而居陰,若兩儀之卦,兌離 陰也而居陽,坎根陽也而居陰。何其紛錯如此?蓋先儒未分析陰陽之 類有不同,又未有言橫列為陽縱列為陰者,是以兩儀無的確之論,而圖 書卦畫不能相通遂由此始也。 至於四象,朱子謂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 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分位與數為二。愚謂九八、七六者,由 揲蓍得之,其實以一二三四為根,其像則以兩畫相重,分奇偶者為正。 先儒以九八七六為數之實,而一二三四第為次序之位。愚則謂九八七 六固為數之實,一二三四亦是數之實。蓋一二三四由中宮之五十而生, 隱藏於四方八數之中。隱藏者其體,見出者其用。非即以圖之一二三 四為四象之位也。太陽居一,藏於西方之九四,九減十為一,四減五為 一,九為太陽,而四亦為太陽。少陰居二,藏於東方之三八,八減十為 二,三減五為二,八為少陰,三亦為少陰。少陽居三,藏於南方之二 七,七減十為三,二減五為三,七為少陽,而二亦為少陽。太陰居四,藏 於北方之六一,六減十為四,一減五為四,六為太陰,而一亦為太陰。 伏羲畫卦,變圖圓點以為橫畫。先畫一奇以像陽,則西東九四三 八之橫數在其中矣。次畫一偶以像陰,則南北二七六一之縱數在其中 矣。奇上加奇以像太陽,則九四在其中矣。奇上加偶以像少陰,則三八 在其中矣。偶上加奇以像少陽,則二七在其中矣。偶上加偶以像太陰, 則六一在其中矣。又於太陽之上加一奇,純陽也,九為成數之最多當 之,命之曰乾。太陽之上加一偶,以偶為主,陰卦也,四為生數之最多當 之,命之曰兌。少陰之上加一奇,以中畫之偶為主,陰卦也,三為生數之 次多當之,命之曰離。少陰之上加一偶,以下畫之陽為主,陽卦也,八為 成數之次多當之,命之曰震。是為陽儀之四卦,以其下畫皆陽也。少陽 之上加一奇,以下畫之偶為主,陰卦也,二為生數之次少當之,命之曰 巽。少陽之上加一偶,以中畫之陽為主,陽卦也,七為成數之次少當之, 命之曰坎。太陰之上加一奇,以奇為主,陽卦也,六為成數之最少當之, 命之曰艮。太陰之上加一偶,純陰也,一為生數之最少當之,命之曰坤。 是為陰儀之四卦,以其下畫皆陰也。八卦橫列,一乾、二兌、三離、四震、 五巽、六坎、七根、八坤。其數之實,則為九乾、四兌、三離、八震、二巽、 七坎、六根、一坤。乾坤首尾以九一對,其次兌根以四六對,其次離坎以 三七對,其中震巽以八二對。聖人則河圖畫卦者,本如此。在卦畫,則 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者,出於自然。在圖數,則九四相合為太 陽,三八相合為少陰,二七相合為少陽,六一相合為太陰,亦出於自然。 是以天啟其心,變點為畫,自有若合符節之妙。及橫圖既成,中判為二, 規而圓之以像天地之奠定、氣化之運行,則陽儀居左為乾兌離震,陰儀 居右為巽坎根坤。以八類象之,天地對於上下,水火對於西東,雷風對 於東北西南,山澤對於西北東南,以成天地之體象。若以數觀之,乾父 坤母當九一,震長男巽長女當八二,坎中男離中女當七三,根少男兌少 女當六四,數與卦自相符。而洛書八方之位,正與先天八卦相符,故今 分為兩圖。一為則河圖以畫卦,一為則洛書以列卦。而畫卦之序即附 於河圖之下,列卦之位即見於洛書之中。昔也離之,今也合之。昔也圖 不能與書通,卦不能與數合;今則有繩貫絲聯、操券符契之妙,是為河洛 之精義。先儒欲發明之而未昭晰者,不可不為之補苴而張皇也。 河圖四象藏於四方,理未易明,變點為線以明之。
線河圖借天乾之字作記號,非有意義也 橫列太陽少陰圖
縱列少陽太陰圖
圈象太極,乙丙全徑為十,乙甲半徑為五。西方截出乙丁為太陽 一,丁丙為九,丁甲為四,九四皆生於太陽。九為乾,四為兌,幹兌下二 畫皆太陽。東方截出戊丙為少陰二,戊甲為三,戊乙為八,三八皆生於 少陰。三為離,八為震,離震下二畫皆少陰。 庚辛全徑為十,庚己半徑為五。南方截出庚壬為少陽三,壬己為 二,壬辛為七,二七皆生於少陽。二為巽,七為坎,巽坎下二畫皆少陽。 北方截出癸辛為太陰四,癸庚為六,癸己為一,六一皆生於太陰。六為 艮,一為坤,艮坤下二畫皆太陰。
圖
說
伏羲則河圖畫卦,原是變點為線。今欲明四象藏於四方,惟平圓中 作分線,則其理易明。以虛圈象太極,週子所謂無極而太極也。朱子 《啟蒙》亦如之。凡圓必有心,心必當圓之半。則全徑豈不為十,半徑豈 不為五乎?《啟蒙》云: 「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 「以今觀之,五、十 即太極之體,虛其中即是實其中。蓋四象由五、十而生,非能離五、十而 別有四象。河圖見出用數以示人,其體數之中藏者人不覺耳。舊說一 二三四為四象之位,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二老位於西北,二少位於東 南,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於外。判位與數為二途,則同類者不同方,推 之卦畫必不能符合矣。此線河圖所為作也。
通論河圖洛書
《啟蒙·本圖書》曰: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 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面行鬼神也。此一節,夫子所 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而為二則為陰陽,而五行 造化、萬物始終,無不管於是焉。故河圖之位,一與六共宗而居乎北,二 與七為朋而居乎南,三與八同道而居乎東,四與九為友而居乎西,五與 十相守而居乎中。蓋其所以為數者,不過一陰一陽,以兩其五行而已。 所謂天者,陽之輕清而位乎上者也。所謂地者,陰之重濁而位乎下者 也。陽數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屬乎天,所謂天數五也。陰數偶,故二四 六八十皆屬乎地,所謂地數五也。天數地數各以類而相求,所謂五位之 相得者然也。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 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 十成之。此又其所謂各有合焉者也。積五奇而為二十五,積五偶而為 三十,合是二者而為五十有五,此河圖之全數。皆夫子之意,而諸儒之 說也。至於洛書,則雖夫子之所未言,然其說已具於前,有以通之。 則劉歆所謂經緯表裡者,可見矣。 」 《折中》曰: 「中間述《大傳》處,是夫子之意。天一生水之類,則是諸 儒之說。蓋諸儒舊說,皆以五行說書。故朱子於《啟蒙》、 《本義》因而仍之,他日又曰河圖洛書於八卦九章不相著,未知如何也。然則朱子之 意,蓋疑圖書之精蘊,不盡於諸儒所云者爾。 」 謹按,渾然之中,未始有數也。物生而後有像,象而後有滋,滋而後 有數。數必始於一,一不能獨立,必有二以為之配。有一二則成三,一 加三、二倍二則成四,以後漸加漸倍,至於無窮。五為小成,十為大成。 蓋一四之合五也,二三之合亦五也,是數至四而五在其中矣。合兩五則 成十,而數全矣。奇數為陽從天,偶數為陰從地,陰陽自相隨而相得也。 五數小成,一得五成六,二得五成七,三得五成八,四得五成九,五復得 五成十。生數成數自相配而各有合也。自天一地二以至五位相得,河 圖之未合者也。至於各有合,則河圖之位定矣。水北火南木東金西土 中,天地自然之位也,而五十有五之數適符焉。夫子雖不言五行,而五 行之理自在其中矣。 《本義》雲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 偶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 兩相合。《啟蒙》亦同。《橫渠》張子曰: 「一二相間是相得也,各有合以 對相合。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也。 」此朱子說所本,然不止此也。前 漢《律歷志》云: 「天之中數五,五為聲。地之中數六,六為律。 」唐一行 《歷本議》雲端: 「天數始於一,地數始於二,合二始以定剛柔。天數中於 五,地數中於六,合二中以定律歷。天數終於九,地數終於十,合二終以 紀閏餘。 「天有五音,所以司日。地有六律,所以司辰。則一與二、五與 六、九與十有相得之理,三與四、七與八可知也。而近儒龔氏煥疑之,欲 以孔疏之說釋五位相得,謂一二三四之相得,未見其用,考之亦不詳矣。 龔氏所以致疑者,因「五位」之位字。謂今河圖之位也,不知經文五位承 上天數五地數五,位字中兼相得與有合而言。如張子說,是相得者相間 之位,有合者相對之位也。相間之位,猶言天一地二為一位,天三地四 為一位,天五地六為一位,天七地八為一位,天九地十為一位。此數之 方生,陰陽相比,奇偶相隨,而未合之位,及其見之於圖,乃是有合之位。 經文語意,本有賓主輕重也。龔氏之意謂相得者言四方相次,如一三七 九、二四六八是也。有合者言四方相交,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是也。 此說誤矣。圖之偶數固是二四六八相次,若奇數三七之間必由五而後 得七,豈偶數相連,奇數獨可間斷乎!天地之氣,固是播五行於四時。 此章則以十數分五位,如但言四方不及中央,是四位非五位矣。如雲三 七之間自有五土之氣,則長夏之土在夏秋之間,後天之坤在西南之位, 不得以五數強附於東南,使之相次矣。大抵圖有十數,猶大幹有十位, 天干固分五行以配五方。論其次序,則甲乙為始,戊己為中,壬癸為終。 相得如甲與乙、丙與丁、戊與己、庚與辛、壬與癸,猶兄弟之相隨。有合 如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猶夫婦之相偶。 惟圖數中有此理,故天干應之,人事亦似之。夫子一言,而天干人事之 理皆在其中矣。五六為天地之中,別有圖說見外篇。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 《啟蒙》略之。 《本義》謂「一變生水,二化成之;二化生火,七變成之」云云者,恐非定 說。蓋變化之道多途,非可執以奇數為變,偶數為化也。孔疏雲「言此 陽奇陰偶之數,成就其變化而宣行鬼神之用」,此解較渾成無病。且此 句亦所以起下揲蓍之變化,故章末雲「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 乎」,與此句正相應也。神即鬼神,皆謂其神妙不測耳,鬼神可不拘屈伸 往來之義。 朱子所以疑書與八卦九章不相著者,因欲以圖之方位配卦之方 位,又未先論橫圖劇及圓圖,是以見其不相著耳。後餘論中詳之。 《啟蒙》曰: 「圖書之位與數,所以不同者何也?河圖以五生數統五 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 數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蓋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 《折中》曰: 「朱子此條,已盡圖書之大義。蓋以生數統成數而同處 其方者,自五以前為方生之數,自五以後為既成之數。陰生則陽成,陽 生則陰成。陰陽二氣相為終始,而未嘗相離也。以奇數統偶數而各居 其所者,四正之位奇數居之,四維之位偶數居之。陰統於陽,地統於天。 天地同流,定分不易也。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者,數至十而始全, 缺一則不全矣,故曰數之體。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者,始於一,終於 九,所以起因乘歸除之法,故曰數之用。 」 謹按,河圖為體,洛書為用,此確論也。然用不離乎體,用數之成由 體數之立。析圖之九四三八橫列者居書之左,分圖之二七六一縱列者 居書之右,則八方之位成,八卦之位亦定。自然之理,非人所能安排。 此義古今諸儒皆未發也。變十為九,應三角冪數及因乘歸除之法,詳見 外篇。 《啟蒙》此下論河圖洛書,皆以五為中。此理易明,故不錄。且以方 圓參兩推三二之合為五,似多曲折,疑非得數之原。圓者徑一圍三,亦 非密率確數。凡朱子以此釋參天兩地,釋揲蓍策數者,皆不可為定說 也。三二之合固為五,四一之合亦為五。三二之合木生火也,四一之合 金生水也。木火同根,金水同源,是以圖之東南三二合五,而八七亦合 十五。圖之西北四一合五,而九六亦合十五。然則中五者,東南與西北 之合也。書之中五,則縱橫斜角交於五,皆得十五。以此論中五之理, 似更有精義。 揚子《太玄》四方之數如河圖,中央易為五五,是不用十,而以五五 代十也。如圓徑十者,半徑五合之為五五。然十數不可缺,故宜揭其全 以示入而道其常。
《啟蒙》又論中之五點,圖書各像其所當之方位,此無深義,今不錄。
若圖書三同二異,乃是火金易位。易之而順生者成逆克,亦是勢之不得
不然。《啟蒙》謂陽不可易而陰可易,成數雖陽固亦生之陰,似費解說,
今亦不錄。惟書之右旋有首尾相銜一義,又有暗用七數一義,則先儒皆
未言。首尾相銜者,一六合七而七繼之,七二合九而九繼之,九四合十
三而三繼之,三八合十一而一繼之。此八位所以能連環而歸除也。暗
用七數者,西方固七,二合中五為七,二減九亦為七,四合三為七,一減
八亦為七,一合六又為七。是以蓍用七七,而勾股、聲律、納甲皆以七為
用也。
《啟蒙》曰:
「河圖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像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
者各因五而得數,以附於其生數之外。洛書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
像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類以附於奇數之側。蓋中者為主
而外者為客,正者為君而側者為臣,亦各有條而不紊也。曰,其多寡之
不同,何也?曰,河圖主全,故極於十,而奇偶之位均。論其實積實,然後
見其偶贏而奇乏也。洛書主變,故極於九,而其位與實,皆奇贏而偶乏
也。必皆虛其中也,然後陰陽之數均於二十而無偏耳。曰,其序之不
同,何也?曰,河圖以生出之次言之,則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復於中,而
又始於下也。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東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左旋一周,
而又始於東也。其生數之在內者,則陽居下左,而陰居下右也。其成數
之在外者,則陰居下左而陽居上右也。洛書之次,其陽數則首北次東次
中次西次南,其陰數則首西南次東南次西北次東北也。
」
今按,洛書陽數自西而南,陰數自東南而西北以至東北,皆無意義,
恐非自然之理。後人推之,有勝於先儒。趙氏汝曰:
「陽以三左行,
陰以二右行。三其一為三,三其三為九,三其九為二十七,三其二十七
為八十一,至於億兆皆為。二其二為四,二其四為八,二其八為十六,二
其十六為三十二,至於億兆亦皆皆為。
」按,此即參天兩地而倚數之理,見
於洛書。有言天圓圍三、地方圍四者,非也。再考之,陰數亦以三左行,
三其二為六,三其六為十八,三其十八為五十四,三其五十四為一百六
十二是也。陽數則不能以二右行,陰隨陽而陽不能隨陰也。
「合而言之,則首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
究於南也。
」
今按,此順九宮之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也。凡言九宮之運行,
皆依此序。又有逆而行者,十二律隔八相生是也。以九位復其六五四,
得十二位,以布十二辰,九為子,二為醜,布至四為亥,則六陽辰得奇數, 六陰辰得偶數。九為黃鐘,八為林鐘,隔八相生,以終於仲呂。周而復 始,而隔八之數。由河圖之五二九六三十七四一八五,皆是五聲相生之 數。此成變化行鬼神之妙,從未有窺其窔奧者。詳見外篇。 「其運行則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剋土,右旋一周,而土復克水 也。是亦各有其說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數不同,何也?曰,河圖六七 八九既附於生數之外矣,此陰陽老少進退饒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數一 三五之積也,故自北而東而西,以成於四之外。其六者生數二四之積 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於一之外。七則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 則六之自北而東者也,此又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也。 」 按,此條可疑。方位必循序,何能自東而劇至西,七又何能自西而 南?數有十位,何故止於東之八,不及中之十也?合生成內外而之, 陽數始於北,一三五七九左旋而終於西。陰數始於南,二四六八十亦左 旋而終於中。此河圖位與數自然之序,初無九為一三五之積,六為二四 之積之說也。則所謂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恐非定說也,抑更有說 焉?前言運行之次始東次南次中次北者,五行相生之序也。而河 圖之數一三五七九,乃是北而東,東而中,中而南,南而西。其序不同 者, 由五而後七。五聲相生之序,與五行異也。五行、五聲,同源而異 流。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以為羽徵角商宮,反之則為宮商角徵羽, 猶曰土金木火水,此其源之同也。及其相生,則土生金自中而西,宮生 徵,徵生商,自中而南,南而西,此其流之異也。何故二序不同?五行從 氣,氣為後天,故必河圖變出後天,坤土始在火金之間。五聲從數,數為 先天,故五土在三木之後七火之前,而在木火之間也。然而河圖猶有合 變之數,五十宮聲不變,二七火變為四九金,四九金變成三八木,一六水 變為二七火,三八木變為一六水,則左旋為宮商角徵羽,右旋為羽徵角 商宮,置宮聲於中位,則為徵羽宮商角,合旋宮之法度,此皆具河圖之 中。千古未經發覆,亦俟外篇詳之。 「洛書之縱橫十五,而七八九六迭為消長。虛五分十,而一含九,二 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則參伍錯綜複雜,無適而不遇其合焉,此變化無窮之 所以為妙也。 」 按,此下言聖人則圖書畫卦,前論之已詳。其謂洛書四方之正以為 乾坤離坎,四隅之偏以為兌震巽艮,最為的確。乃托問者之辭,不甚留 意,惜未經發明也。
論先天八卦
《說卦》傳曰: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 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 邵子曰,此一節明伏羲八卦也。八卦相錯者,明交相錯而成六十四 也。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數往也。知 來者逆,若逆天而行,是右行也,皆未生之卦也,故云知來也。夫易之道 由逆而成矣,此一節,直解圖意,若逆知四時之謂也。 《本義》雲,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居東 南,震居東北,巽居西南,根居西北。於是八卦相交而成六十四卦,所謂 先天之學也。起震而歷離兌以至於乾,數已生之卦也,自巽而歷坎根以 至於坤,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則以乾兌離震巽坎根坤為次,故皆 逆數也。 《啟蒙》曰: 「以橫圖觀之,有乾一而後有兌二,有兌二而後有離三, 有離三而後有震四,有震四而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亦以此而生焉。 此易之所以成也。而圓圖之左方,自震之初為冬至,離兌之中為春分, 以致於乾之末而交夏至焉,皆進而得其已生之卦,猶自今日而追數昨日 也,故曰數往者順。其右方,自巽之初為夏至,坎艮之中為秋分,以至於 坤之末而交冬至焉,皆進而得其未生之卦,猶自今日而逆計來日也,故 曰知來者逆。然本易之所以成,則其先後始終如一橫圖及圓圖右方之序 而已,故曰易逆數也。 」 《語類》曰: 「先天圖曲折,細詳圖意,若自乾一橫排至坤八,此則全
是自然。故《說卦》云'易逆數也'。若如圓圖,則須如此,方見陰陽消長
次第。雖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自冬至夏至為順,蓋與前 逆數若相反。自夏至冬至為逆,蓋子與前逆數者同。其左右與今天文 家說左右不同,蓋從中而分,其初若有左右之勢爾。 」 愚按,此章當分三段。「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錯」,言八卦各有對待 錯處之方位也。「數往者順」二句,言左儀右儀有流行之次序。自左觀 之似順,自右觀之似逆,此皆圓圖也。若自橫圖觀之,後四卦之巽坎艮 坤固是逆,前四卦之乾兌離震亦為逆,故曰「易逆數也」。伏羲作《易》, 原是先畫橫圖,然後中判規而圓之。夫子言之,由圓以及橫,從後以溯 前也,經文甚明。若八卦相錯,本與八卦相盪不同。蕩為推蕩,則有重 卦之義,錯為方位錯處,則與六十四卦無涉。蓋此句是足上文之辭,上 文但言八卦之象各有對偶爾,猶未知其方位若何也,故須此語以足之。 天地既定南北上下之位,而山澤處於西北東南,則與天地相錯矣。雷風 處於東北西南,則與山澤相錯矣。水火列於正西正東,則與南北四隅皆 相錯矣。經文語意本如此。若本傳此章之後,皆言三畫之卦,不如六畫 之卦。何得謂此句為交錯成六十四卦乎?孔穎達則誤解此句,謂此節 就卦像明重卦之意,言八卦之用,變化如此。故聖人重卦,令八卦相錯, 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莫不交互,以像天地雷風水火山澤,莫不交錯。此 因相錯之義不明,錯會經指。謂此節專明重卦之意,則此句亦大有關 系。惜邵子猶仍其誤, 《本義》因之,亦未及改正也。 「天地定位」四句,有次序。山與地同體,澤與天相連,下二畫共一 太陰太陽也,故次天地。雷在地之左,風在天之右,故次雷風,水火遠於 天地者也,故後言。天地定位,猶上經首乾坤也。山澤通氣、雷風相 薄,猶下經首鹹恆也。水火不相射,猶上經終坎離,下經終既未濟也。 自圓圖言之,水火為遠;自橫圖言之,雷風為遠,故下章先言雷風也。第 六章「水火相逮捕,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與此章之序相反,何也?此因 後天而及先天,後天之離坎當先天之乾坤,故先言中男中女而後及長少 也。七章以後皆依父母長中少之序,故八卦之次第各有意義,非隨意先 後也。 順逆之義,邵子與朱子同,非有二義。觀其言已生之卦、未生之卦, 可知左方是數往,右方是知來。但不當攙入左旋右行,與歷家左旋右旋 之說混,遂令語意不分明耳。然曰「若逆知四時之謂」,則正指右方而
言,謂如夏時而逆知有秋冬。橫圖逆數,皆如右方,邵子與朱子無異說
也。若項氏安世之說,則異矣。項氏謂「數往者順」,指上文「天地定位」 五句而言。「知來者逆」,指下文「雷以動之」八句而言。「是故易逆數 也」一句,起下文之辭。果如其說,則經文當雲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水 火不相射,雷風相薄。其序為乾坤根兌坎離震巽,與下文震巽坎離根兌 乾坤相反,似可曰一順一逆也。今經文不然,何得與下相對為順逆耶? 按,胡氏炳文曰: 「諸儒訓釋,皆謂已往而易見者為順,未來而前知 者為逆。易主於前民用,故曰易逆數也。惟《本義》依邵子,以數往者順 一段為指圓圖,而言卦氣之所以行。易逆數也為指橫圖,而言卦畫之所 以生。非《本義》發邵子之蘊,學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哉! 」愚因胡氏此言而有感也。自有八卦以來,後天非乾坤之定位。比卦畫之奇偶, 推儀象之後先,證以此章往順來逆之文,參以後章雷動坤藏之說,別求 所為先天之卦,橫排圓布與後天卦位相參,似亦非甚難為之事。乃自漢 以後,遙遙千數百年,鮮有能知其說。此章書義,久在霾之中。邵子 學《易》於師,遲之又久,始告以先天八卦次第,乃知此章為伏羲之卦。 朱子又發明之,而先天之學始傳。何其得之艱哉!雖然,先天後天之 卦雖共知,而圖書精蘊猶有未盡發覆者,補苴張皇此亦後人之責也。 《說卦》傳曰: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 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 《本義》曰: 「此卦位相對,與上章同。 」今按,卦位相對雖同,而序不 同,蓋此章明橫圖之卦位也。上章雖言易逆數,恐人不知其卦位,則不 得其逆數之故,而圓圖八卦之相錯,數往之所以為順,知來之所以為逆, 亦未能瞭然,故以此示之。從橫圖中間之震巽循次言之,以及首尾之乾 坤,則學者始瞭然,從震以前,為離為兌以至於乾,從巽以後,為坎為艮 以至於坤,合之則為乾兌離震巽坎艮坤,易之所以逆數者此也。向非此 章則八卦成列,至今猶有可疑。安知不以三男列左,三女列右乎?安知 不依上章之次,易其水火雷風乎?說此章者,往往不得夫子立言之指。
圖書八卦餘論
《易》謂圖書,皆聖人所則。不知圖書果並世而出,八卦成而以圖書 印證之乎,抑圖書之出不同時,聖人之心自與造化冥符乎?西山蔡氏之 說,雖謂「時有古今先後之不同,而其理則不容於有二。故伏羲但據河 圖以作《易》,則不必豫見洛書而已逆與之合」,愚謂先天卦,誠與洛書合 矣。若則河圖以作《易》,乾坤離坎居四正,兌震艮巽居四隅,則圖與書 參差龔齬,九在西而不能強之使南,七在南而不能強之使西,安見其能 相合?他日朱子亦嘗曰「河圖洛書於八卦九章不相著,未知如何」,則固 自疑卦與數不相比附,雖強為紐合,終不安於心也。以今觀之,大抵先 儒之說有兩失:其一以河圖之方位即為八卦之方位,不知伏羲畫卦先橫 而後圓,非即以圓為圓;其一以河圖之一二三四即為四象之位,不知河 圖之四象由中宮五十而生,隱於四方之中,非即以見出之點為四象之位 也。《本義》作圖,原先畫八卦橫圖,後畫八卦圓圖。《啟蒙·本圖書》 篇,不言八卦由橫規圓,劇欲於河圖八位配八卦,此其所以失也。四象 隱藏一義,頗深奧難知。然觀八卦之下二畫,幹兌共一太陽,離震共 一少陰,巽坎共一少陽,根坤共一太陰, 《本義》以白黑圖之,此象之顯著 者。由畫以推數,豈非九四共一太陽一,三八共一少陰二,二七共一少 陽三,六一共一太陰四,四象豈不藏於四方乎!又推八卦之點所由來, 豈非以四象減十得九八七六,減五而得四三二一乎!惜先儒未嘗以 數推卦、以卦推數,確然見其有不可易之理耳。
由今之說,觀數即可以知卦,觀卦即可以知數。如問三數是何卦? 三為生數,必是陰卦。以三減五為二,二是少陰,其下必為奇上加偶,既 為陰卦,必是上加一奇,以中畫之偶為主,故知是離。如問七數是何卦? 七為成數,必是陽卦。以七減十為三,三是少陽,其下必為偶上加奇,既 為陽卦,必是上加一偶,以中畫之奇為主,故知是坎。此因數而知卦也。 如問根是何數?根為陽卦,必是成數。根底下二畫偶上加偶為太陰,太 陰之數四,以四減十為六,故知是六。如問兌是何數?兌為陰卦,必是 生數。兌之下二畫奇上加奇為太陽,太陽之數一,以一減五為四,故知 是四。此因卦而知數也。他皆倣此推之,可知卦與數有確然不易之理, 非可彼此游移。
今有《六經奧論》一書,未知何人所著,或雲是夾 鄭樵漁仲之書。 有一條云: 「宓羲畫八卦,以陽道主變,其數以進為極;陰道主化,其數以 退為極。陽以進為極,故乾為父而得九,震長男得八,坎中男得七, 根少男而得六,凡成數皆陽主之。陰以退為極,故坤為母而得一,巽長 女而得二,離中女得三,兌少女而得四,凡生數皆陰主之。 」此說甚精,何以先儒皆未嚐見耶?朱子論四像生八卦,固嘗云: 「在洛書,則乾坤離坎分居四正,兌震巽艮分居四隅,是謂乾九坤一、離三坎七、兌四震八、巽二根六矣。 「然但以八卦配八方,言之甚略。四隅卦又不以二八四六 相對為次,似卦與數初無一定配合之理。故云: 「在河圖,則乾坤離坎分 居四實,兌震巽根分居四虛。 」圖與書,何故參差龔齬如此?以今觀之, 書之九四,即圖之九四;書之三八,即圖之三八;書則由左連之,圖則以 橫列之耳。書之二七,即圖之二七;書之六一,即圖之六一;書則由右連 之,圖則以縱列之耳。由《奧論》之說,陰陽生成,變化進退,有一定之 理。父母三男三女,有一定之數。而卦畫之奇偶,有一定之配合。由今 之說,兩儀、四象、八卦,先則河圖以成橫圖,乃從中判,規而圓之,自與 洛書不約而符。此作《易》之第一義,惜先儒未經發明耳。 《奧論》又謂邵子學《易》於李挺之,最後李始說出乾一、兌二、離三、 震四、巽五、坎六、根七、坤八十六字。今考之,此語誠然。蓋自漢以後, 言《易》者止知有「帝出乎震」一章之卦位,不知有所謂先天。自陳希夷 始言先天,其後傳至李挺之,而邵子從學焉。朱子言康節學《易》於李, 冬不爐,夏不扇,請於師曰「願先生微引其端,毋竟其說」,蓋義理精微, 待自探索,不欲劇說竟也。從前未知八卦次序,其師後始說明。乃因橫 圖推出圓圖,因八卦圓圖推出六十四卦圓圖與方圖。乃知「天地定位」 一章是說先天八卦,乃知數往之所以為順,知來之所以為逆,乃知《易》 之所以為逆數。又於坤復之間,而有無極之前之說,又因乾坤姤復,而 有月窟天根之說;又有先天之學為心法,圖皆從中起之說;又有天地萬 物之理,盡在圖中之說。豈非由其師十六字發之歟?以今觀之,此十六 字,第記八卦次第耳,而非其數也。八卦之數,乃是乾九兌四離三震八 巽二坎七根六坤一,此由河圖洛書來。意自希夷以來,此秘未啟,故邵 子於河圖洛書言之甚略,僅有「圓者星也」、「方者土也」一條。於圖書精 蘊,究未有發明也。
近儒有不信加一倍法之說,謂太陽、太陰各一,少陽、少陰各三,乾 為太陽,坤為太陰,震、坎、根為少陽,巽、離、兌為少陰。太陽、少陽為陽 儀,太陰、少陰為陰儀。此說大誤。造化之理,不可執一說而論。太極、 兩儀、四象、八卦,一每生二是一理,乾坤生三男三女又是一理。主其一 每生二者以畫卦,而乾坤生六子之理自在其中。若必陰陽以類而從,則 伏羲畫卦何不以震坎根從乾而居左,以為陽儀;巽離兌從坤而居右,以 為陰儀耶?何故使兌離以陰而居陽,艮坎以陽而居陰,陰陽若是其錯雜 耶?後天八卦正是陰陽以類從,然又自有其變化。坎離而外,卦畫未嘗 相對也。近儒此說,將使無識者謂其明白而近理,好奇者喜其翻案而生 新。則先天八卦方位將有疑而議之者,不可以不辯。 近儒論河圖曰: 「太陰位乎北,其數六;太陽位乎南,其數九;少陽少 陰位乎東西,其數七八,而一二三四則二太二少之所自生也,此河圖四 方之位也。」
按,陰陽太少,若如此分居四方,豈不分明?而圖之位卻不 如此。六固在北矣,九在西,何能強之使南,則太陽之位失矣。二少東 西,欲為省文,而辭不別白,似以東為少陽西為少陰,然則七宜位東,何 以在南?八宜位西,何以在東?則二少之位皆失矣。此顯然差謬者,何 故不自覺耶? 先儒謂河圖虛其中五十以像太極,其說未安。近儒始合五十論之 曰:一二三四即六七八九,所以然者五十居中,而其用周於外也。二老, 一六也、四九也。九者,十減一、五增四。六者,十減四、五增一也。各 其餘相資,而五無縮,十無盈,適得其反,而老陽、老陰之分定矣。 二少之數亦然,左得十之八,以其二與上,上得二,合中五而為七矣。上 得十之七,以其三與左,左得三,合中五為八矣。此說似有發明,惜其 未完善也。五十居中,而用周於外。則宜十與五皆有減,減而餘者,算 家謂之較。一二三四與中五相併者,算家謂之和也。九者十減一,則四 者亦是五減一,六者十減四,則一者亦是五減四,左得十之八而餘二,則 三是得五之三餘亦二,上得十之七而餘三,則二是得五之二而餘亦 三,其減餘者,即存其本方,乃謂相資,而與鄰方無是理也。上自有二, 何待左之與?左自有三,何待上之與?由是推之,下自有一,豈資之於 右?右自有四,豈資之於下哉?總之四方見出者,四象之用數。隱藏 者,四象之體數。用數易見,體數難知。此說不明,雖極意解說此圖,終 不得圖之了義矣。
近儒說橫圖雲,伏聖畫一奇以像陽,又畫二偶以像陰,奇偶既立,於 是三之而為乾為坤,錯之而為六子。不信第二層兩畫分老少之說。夫 乾為三奇,坤為三偶,畫卦亦必以漸而加,豈驟然為乾為坤,不由兩畫來 耶?兩畫之分四象甚分明,陽上加一陽是陽中之陽,故為老陽。陽上加 一陰是陽中之陰,故為少陰。陰上加一陽是陰中之陽,故為少陽。陰上 加一陰是陰中之陰,故為老陰。象之分明如此,而近儒乃雲兩畫尚未成 卦,何由知其為少為老?似為可怪,由其意中先有所蔽也。彼謂二老之 數九六,二少之七八,若止兩畫,無所謂六七八九。不知六七八九者, 揲蓍所得之數,非四象之所由名。其一二三四,則九八七六之根也。朱 子云: 「易中七八九六之數,向來只從揲蓍處說起。雖亦吻合,然終覺曲 折太多,疑非所以得數之原。因看四象次第,偶得其說,極為捷徑。蓋 因一二三四,便見九八七六,老陽位一便含九,少陰位二便含八,少陽位 三便含七,老陰位四便含六。 「惟此一義,先儒未曾發。此說朱子屢言 之,何故忽棄不用,獨執九八七六為四象之定名定數耶?其後說謂兩畫 者四,兩奇兩偶,半乾半坤也,一奇一偶、一偶一奇,半離半坎半震半巽 也。其不言兌艮,何也?意有所嫌也。其說謂老一而已,少則有長中少 之別,陰陽各三也。是二老者乾坤專之,更不容有二,故缺之。夫八卦 豈可缺其二乎?觀兌之下二畫陽,分明與乾同根。根系之下二畫陰,分明 與坤同根。但乾為老陽中之陽,兌為老陽中之陰,坤為老陰中之陰,艮 為老陰中之陽耳。然其說亦云。兌老陽中之少陰,艮老陰中之少陽。 其意則欲以此少陰、少陽與四象之少陰、少陽並列,則又有支離牽合之 病。此由老一而陰陽各三之說蔽之也。既有兩蔽,故說乾坤,則有三畫 驟成,不由漸加之病。說兌艮,則有難於安頓,支離牽合之病。曷不以 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觀之,明白直捷,有何疑義乎?
近儒之駁邵子曰: 「若如加一倍法,是初畫之一奇一偶,不過乾坤之 初爻耳。謂之一畫開天,可乎? 」此說甚誤。邵子未嘗言先畫乾坤,何雲 初畫之一奇一偶,只是乾坤之初爻乎?觀《本義》之圖,下一層之白黑, 以三畫卦言之,乃乾兌離震初畫之陽,巽坎艮坤初畫之陰也。以六畫卦 言之,乃乾至復三十二卦之初九,姤至坤三十二卦之初六也。豈乾坤初 爻之謂哉!以兩儀為乾坤初爻,四象為乾坤二爻者,程迥之說也。並累 三陽以為乾,連疊三陰以為坤者,林栗之說也。朱子正恐人言先畫乾 坤,後畫六子,不見造化自然生出之妙,故程、林之說皆力辯之,所以明 邵子之說也。今乃以是議邵子耶,畫一奇一偶,遂三之而為乾為坤,正 似林氏之說,豈可複用之耶?此因意有所主,識有所蔽,不能透二畫分 太少一關,故立言不能無病耳。 世俗之言則圖作《易》者,畫一圈以像太極,其左列一三五七九之天 數,右列二四六八十之地數,以此為兩儀。如此,則何以生四象、生八卦 哉?《啟蒙》云: 「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奇數二十、偶數二十者,兩 儀也。 「以今考之,兩儀非以四十之數各半分也。兩儀者,太陽與少陰為 陽儀,少陽與太陰為陰儀,其數各有贏乏。太陽奇九而偶四,少陰奇三 而偶八。合之二十四,奇十二偶十二也。少陽奇七而偶三,太陰奇一而 偶六。合之十六,奇八偶八也。惟合二太,則奇十偶十。合二少,亦奇 十偶十耳。安可以各半分兩儀哉!然數雖有贏乏,卦畫則兩儀奇偶適 均,此其所以妙也。 西方物成之方,陽之堅也。陽中之陽為太陽,東方物生之方,陽之 稚也,陽中之陰為少陰。南方物長之方,陰之始也,陰中之陽為少陽。 北方物藏之方,陰之極也,陰中之陰為太陰。四象確當如此分佈。若謂 圖之一二三四即太陽少陰少陽太陰,則西方非極陰之地,何以四之太陰 居之?北方豈盛陽之地,何以一之太陽居之?且謂圖以中者為主,外者 為客,則九居西,六居北,正得太陽太陰之地,何以不為主而為客哉?故 四像不可以位與數分為兩地也。 橫圖以西北之二太持首尾,以東南二少包中間,圓者攤開而為 橫,及其判橫而復合為圓,則河圖變為洛書。書未出而卦已成,卦既成 而書已先兆矣。此聖人因心製作之所以妙也。
�卦之橫列也,河圖中已得其半。但以其縱列者,亦變為橫耳。此理 甚顯,何以至今未啟? 圖之與卦所以難密合者,四像有橫列縱列一義耳,有減十減五隱藏 四方一義耳。若將橫圖合為圓圖,此甚易事,雖稍有識者亦知將後四卦 翻轉倒接,必無以坤接乾、以巽接震者。或者猶煩推說,謂陰陽之運行 失序,則亦不必為此慮也。 朱子答袁樞曰: 「四象之名,所包甚廣,大抵須以兩畫相重四位成列 者為正。 「此定說也,但其言陰陽太少分位與數者,欠穩當耳。若邵子云 四象者陰陽剛柔,此合天地言之。自是邵子所見,將何以生八卦 乎?邵子謂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太柔為水,太剛 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此八象與八卦之八象異,故邵子自是一家 之學。 自上而下,是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像生八卦;自下而上,卻 是八卦見四象,四象見兩儀,兩儀見太極。先儒家懲方有儀即說卦之 病,於卦成之後,不復論其初畫定儀,次畫定象,於是乾兌共一太陽,離 震共一少陰,巽坎共一少陽,艮坤共一太陰。此理未嘗發明,因不能由 卦以推數。而知九四即是乾兌,三八即是離震,二七即是巽坎,六一即 是太陰也。 後人於橫圖有異論者,明宗室朱厚烷,謂橫圖乾當居左,坤當居右。 不宜以坤居左乾居右。夫陽儀列左、陰儀列右者,圓圖也。若橫圖自右 而左,乃順中國文字之便耳。外國文字從後至前,由左至右,中國則反 之,各有其國俗也。伏羲畫卦,豈必從外國之俗乎?圓圖之左右有定位 矣,橫圖左之右之同是此八卦。即移乾於左,於易亦無所加;置坤於左, 於易亦無所損。不必以此議先儒也。近世金華葉泰九昇作橫圖,移陰 儀之四卦,反之為坤艮坎巽。謂如此作圓圖,則八卦皆右旋,故曰《易》 逆數。此語大謬。夫四象之位,老陽居一,少陰居二,少陽居三,老陰居 四,此定位也。今移老陰居三,少陽居四,則四象倒亂矣。六十四卦,如 邵子圖乃見一每生二,自然之次序。今皆以坤五根六坎七巽八者易之, 則六十四卦又皆混亂,與加一倍法不相應矣。且謂邵子隱密其法,於陰 儀加法亦先陽後陰。朱子之學本於二程,故為邵子瞞過。此語尤可怪。 然則邵子乃是藏頭露尾之人,秘真法而傳偽法,不但瞞過朱子且惑誤天 下後世,有是理乎!近世地理之學,推金華葉氏為最。其論橫圖有此差 謬,大有害於《易》,不得不辯。《說卦》傳「雷以動之,風以散之」一章,夫 子正恐人不知橫圖之卦位,故從中間說至首尾以明之。意不在說氣化 也,豈意後人猶有此差謬耶? 邵子之師最後始說出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根七、坤 八,傳與邵子,此是陳希夷以來之真傳。然此乃八卦次序之虛數耳,與 圖書之數無涉。數有十而卦止八,乃是虛其五十以居中,非空其後之九 十兩位也。卦之實數,乃是乾九、兌四、離三、震八、巽二、坎七、根六、坤 一,順而數之,則為坤一、巽二、離三、兌四、根六、坎七、震八、乾九,應乎 父母男女之次第者也。梁山來知德著易圖,乃認虛數為實數,謂乾與 坤、兌與根、離與坎、震與巽皆合九,以此為妙。夫洛書相對合十則妙, 納甲合十一則妙,若合九有何妙義?且實數不可易而虛數可易,如葉九 升改坤五、根六、坎七、巽八,亦可以合九為妙?數有虛實,先儒似皆 未知,是以邵子說圖書甚疏略。朱子《本圖書》、 《原卦畫》二篇,亦未有 精確之說也。卦有實數,則與圖書一貫,是本書第一要義,覽者詳之。
河洛精蘊卷之二
編輯論後天八卦未必始於文王
先儒傳先天之學,因謂「帝出乎震」一章為後天,其卦位乃文王所 定。愚嘗疑之。夫謂文王定此卦者,本無他據,但因坤《彖》有「西南得 朋,東北喪朋」,蹇《彖》有「利西南,不利東北」,解卦亦言「利西南」,而傳 以為得眾,與後天卦之坤艮有合耳。然《彖》辭雖文王所繫,而八方之 位,自有天地以來即定矣,豈待文王而始知所當之卦耶!河圖之妙,先 天已含後天。一二三四即坎北離南震東兌西之位,但易其乾坤根巽之 四隅耳。此卦位非聖人不能定,而聖人不必為文王。古人神智創物,誠 有不可思議者,如觀天文,而有三垣列宿之名,鳥火虛昴之位。制乾支, 而能推開闢以來,至於當時,歲當某幹某支,日當某幹某支,傳之至今, 竟無差忒。此皆極難知之事,古人猶能知之,豈八方卦位,文王以前竟 未有知之者耶?以事理驗之,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上古之為君者 即當如此矣。是知南為離明也,離在南則坎不在北乎?堯命羲和,春曰 東作,震在東也。夏曰南谹,離在南也。秋曰西成,兌在西也。冬曰朔 易,坎在北也。更以二事驗之,夏易曰《連山》,以艮為首,豈非有取於終 萬物始萬物之義乎!商易曰《歸藏》,以坤為首,豈非謂坤與根對,取其 對方之卦以示變革乎!然則後天之卦,其由來已久矣,故今但曰後天 卦,不曰文王卦。
後天八卦圖
圖
說
《易》曰: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至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 幹,勞乎坎,成言乎根。 」按,此似是古經之言,夫子述之,下文解說之也。 古之聖人,心通造化,變易伏羲之八卦,別為方位,其理精深,其義廣大, 天道地道人道無所不包。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即古經之言,豈足以盡 此圖之義哉!夫子即其言解說之,或言方,或言時,或言德,或言象,互 文見義,各舉一隅。以待後人之引伸觸長耳,豈謂此圖之義盡於所解說 哉!故後儒不妨各隨所見為說也。其以乾坤男女為說者,莫善於邵子 「幹統三男於東北」、 「坤統三女於西南」二語。《折中》論之曰: 「邵子之 言,可蔽圖之全義。《週易》坤、蹇、解諸卦《彖辭》,皆出於此也。大抵先 天則以東南為陽方,西北為陰方,故自陽儀而生之卦皆居東南,自陰儀 而生之卦皆居西北也。後天則以北東為陽方,南西為陰方,故凡屬陽之 卦皆居東北,屬陰之卦皆居西南也。然先天陽卦雖起於東,而其重之以 敘卦氣,則所謂復天地心者,仍以北方為始。後天陽卦雖起於北,而其 播之以合歲序,則所謂帝出乎震者,仍以東方為先。蓋兩義原不可以偏 廢,必也參而互之。則造化之妙,易理之精,可得而識矣。年紀始於東終 於北,而西南在其間。後天圖意主乎陽以統陰,故自震而坎而艮者,以 陽終始歲功也。自巽而離而兌者,以陰佐陽於中也。震陽生,故直春生 之合,以始為始也。乾則以終為始,而莫得其端,乃傳所謂大始者也,所 謂不可為首者也。兌陰成,故畢西成之事,陰功之終也。坤則致役以終 事,而不居其成,乃傳所謂作成者也,所謂無成而代有終者也。故陽居 終始而陰在中間,乃天地萬物之至理。 」謹按,此一條,發明圖意,週詳精 密,先儒所未及。此言陽居終始,與傳言根終始萬物若不合,何也?此 通四陽卦言之,故以乾為終始,傳謂冬之終春之始,故以艮為終始也。 又按,先儒以乾位西北,坤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自處無為不用之地。程 子嚐辯之曰: 「此說大故無義理。雷風山澤之類,便是天地之用。如人 身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而身無為乎! 」 《折中》亦曰: 「先儒有乾坤不用之說,考以孔子之言,則坤曰致役曰致 養, 其為用莫大於是。至於乾曰戰,則又所以著剛健之體,有以克勝群 陰,而主宰天命。八卦之用,皆其用也,夫豈不用者哉! 」謹按,先儒所以 有乾坤不用之說者,謂居四正之位為用事,四隅之位為不用。西北西南 陰方,尤為不用。如父母既老,退居不用之地也。此先儒立言,誠不能 無病。夫方位有正有隅,猶四時之有孟仲季也。豈必四仲之月始為 用事耶!坤之居西南也,當夏秋之間。乾之居西北也,當秋冬之間。豈 此時無所事事耶!陰陽五行,更王更衰,當時者進,成功者退,則有之, 非不用之謂也。不用,則如人之手足有不仁之病矣。即以一家言之,父 母既老,男女任事者有之。然家事統於尊,仍以父母為主,非父母既老, 即為休廢之人也。且乾坤無老時,亦不可以人之老為喻。又謂下章歷 舉六子不數乾坤,以此為乾坤不用,亦非也。下章言「神也者妙萬物而 為言者也」,所謂神者,正指乾坤,妙萬物者,言其主宰之功神妙不測,六 子之用皆其用也,豈不用之謂哉!說此章者,夾鄭氏之言為無病。鄭 氏曰: 「幹居西北,父道也。父道尊嚴,嚴凝之氣盛於西北,西北者萬物 成就之方也。坤居西南,母道也。母道在養育萬物,萬物之生盛於西 南,西南者萬物長養之方也。坎根震方位次於乾者,幹統三男也。巽離 兌方位夾乎坤者,坤統三女也。西北盛陰用事,而陰氣盛矣。非至健莫 能與爭,故陰陽相薄,曰戰乎乾,而乾位焉,戰勝則陽氣起矣。 」 說《易》者,每謂《易》不言五行,以五行言《易》者,非《易》本指。然 人不知八象與五行相通之理耳,知其理則言八象即是言五行。且八象 亦有時而變通,坎水也,而亦言雲,則知水與雲一類也。離火也,而亦言 日、言電,則知火與日與電一類也。坤之為地,艮之為山,其為土不待言 也。巽本為風,而亦為木,是風與木同氣,故醫家曰厥陰風木。然則震 為雷,雷亦是木,雷化物之木也。雷動則龍隨之,鱗蟲屬東方,蒼龍為東 方之宿也。龍雷之火又為相火,其本體則陽木也。惟兌澤屬金,人不肯 信。不知海水與天連,猶山與地連,兌實與天同氣也。乾之為金,豈止 金玉之金哉!純剛之氣萬古不變,故河圖為九金也。先天固當論八象, 後天卦言方言時,正當以五行解之方有著落定。兌為正秋,正秋豈非金 乎!先儒有以五行說卦位者,項氏安世曰: 「後天之序,據太極既分之 後,播五行於四時也。震巽二木主春,故震在東方,巽東南次之。離火 主夏,故為南方之卦。兌乾二金主秋,故兌為正秋,乾西北次之。坎水 主冬,故為北方之卦。土王四季,故坤土在夏秋之交,為西南之卦。 艮在冬春之交,為東北方之卦。木金土各二者,以形王也。水火各一 者,以氣王也。坤陰土故在陰地,艮陽土故在陽地,震陽木故正東,巽陰 木故近南而接乎陰,兌陰金故正西,乾陽金故近北而接乎陽。其序甚 明。 」徐氏幾曰: 「坎離,天地之大用也。得乾坤之中氣,故離火居南,坎 水居北也。震動也,物生之初也,故居東。兌,說也,物成之後也,故居 西。此四者各居正位也。震陽木,巽陰木,故巽居東南巳之位也。兌陰 金,乾陽金,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坤陰土,根陽土,坤居西南根居東北 者, 所以均王乎四時也。此四者分居四隅也。震巽木生火,故離次之。 火生土,故坤次之。坤土生金,故兌乾次之。金生水,故坎次之。水非 土亦不能以生木,故艮次之。水土又生木,循環無窮。此所以為造化流 行之序也。 」龔氏煥曰: 「土無時不養。然於西南夏秋之交,土氣正旺,致 養之功莫盛於此,故曰致役乎坤。 」又曰: 「成言乎艮,艮亦土也。養者成 之漸,成者養之終。又將於此而始,此土無所不在,養物之功成始而成終 者也。水火陰陽之正,木金土陰陽之交,正者一而交者二也。 」胡氏炳文 曰: 「夏而秋,火克金者也。火金之交,有坤土焉,則火生土,土生金,克 者又順以相生。冬而春,水生木者也。水木之交,有根土焉,木剋土,土 克水,生者又逆以相剋。相生所以為克,相剋所以為生。生生剋克,變 化無窮。孰主宰之?曰帝是也。 」 《折中》曰: 「諸儒之說亦詳密,然所言 艮坤之理亦有未盡者。蓋《呂》、 《令》以土獨王未月而為中央,則土位惟 一也。京房以土分王辰戌醜未而值四季,則土位有四也。今惟坤根二 土位於醜未,視《月令》則多其一,視京房則少其二,何也?蓋木之生火, 金之生水,無所籍於土。若火非土必不能生金,水非土必不能生木,則 土之功於是為著,尚有先天後天列象交變之妙。參見《啟蒙附論》中。 」謹按, 《折中》之說能發坤艮二土所以然,兼諸儒說無遺義矣。又按,土惟 一者,五行五方之理,以中央統四方也。土有二者,八卦水火一而木金 土各二之理,以坤根居洛書二八之位,綱維乎諸方也。土有四者,十二 支有四季之理,四方皆有土也。坤艮與乾巽為四維,艮中有醜,坤中有 未,則乾中有戌,巽中有辰,金木中之土亦隱藏於其間矣。八卦五行,水 火一而木金土各二,此後天一大節目。六十四卦之分宮、屬五行定於 此。其源自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即已分清濁,分氣質,亦為河圖四 象之變化。太陽九四,定為乾兌金不變,太陰一六本為水,變為坤艮土, 少陰三八本為木,而三變為離火,八則仍為震木,少陽二七本為火,而二 變成巽木,七變成坎水。於是水火各一木,金土各二矣。又歸其五行之 本數,則一為坎水而六並之,二為離火而七並之,六並則九為乾金而居 西北,七並則八為巽木而居東南,仍有東北西南之兩隅,則中宮之五十 居之,為艮坤之二土,此河圖之變體,別有圖明之。然非聖人有意安排, 自是不得不然之理。外篇又有兩勾股圖,正是水火一木金土各二之理 也。先天變後天,又有自然之數。後天卦位,又有配入乾支成羅經,皆 見外篇。 項氏謂水火以氣王,木金土以形王。龔氏謂水火為陰陽之正,木金 土為陰陽之交。項說勝於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