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思致時和,每矜刑典,而貪叨之吏,抵犯自多,猶冀恥格,豈在哀矜。宣州溧陽令宋廷暉等,各效官榮,非無祿利,不能砥礪,乃黷貨贓。使者繩違,刑曹定罪,並當極法,合正嚴科。然而發生在時,布澤茲始,永言惻隱,能無惠恤。乃期改過,且用輕刑,宜並配流,即差綱領送。雖止殺之義,頗乖於國體;而好生之德,冀洽於人心。教而不誅,庶乎不及,何必峻罰,然後為善。凡今在位,宜副此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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