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長興縣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批覆(2015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長興縣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批覆(2015年) 浙政函〔2015〕19號 2015年5月8日 |
官方來源 |
湖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要求調整長興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的請示》(湖政〔2015〕19號)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煤山鎮、白峴鄉、槐坎鄉建制,合併設立新的煤山鎮。調整後,新的煤山鎮轄1個社區、2個居民區、24個行政村,鎮政府駐煤鑫街1號。
你市和長興縣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精簡、統一、效能」的機構設置原則,周密組織實施,認真做好各項工作,並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行政區劃調整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行政區劃調整工作順利進行,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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