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農村
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的通知

浙政辦發〔2018〕11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 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浙江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為提高農村飲用水安全水平,保障農村居民身體健康,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八八戰略」為總綱,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要求,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思路,將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作為我省打好高質量發展組合拳的重要舉措,堅持城鄉飲用水同質標準,落實縣級統管責任,以水質和水量達標為出發點,以建設和管理提標為着力點,以建立健全運行管護機制為突破點,大力推進農村供水工程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管理,為高質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兩個高水平」目標提供強有力的基礎支撐。

(二)總體目標。到 2020 年,全省努力構建起以城市供水縣域網為主、鄉鎮局域供水網為輔、單村水廠為補充的三級供水網,基本建成規模化發展、標準化建設、市場化運營、專業化管理的農村飲用水體系,完成涉及農村 803 萬人的飲用水達標提標建設任務,全省農村飲用水達標人口覆蓋率達到 95% 、農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證率達到 95% 、農村供水工程水質達標率達到 90% 、全省城鄉規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市水廠和鄉鎮水廠,其中鄉鎮水廠含聯村水廠,下同)覆蓋人口比例達到 85% ,全面建立健全農村飲用水縣級統管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居民同質飲水;到 2020 年,努力實現全省農村飲用水達標人口全覆蓋。

(三)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分類實施。順應城鄉融合發展趨勢,結合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加強與相關規劃的銜接,立足當地地形地貌和供水條件,尊重基層首創,因地制宜,典型引路,精準施策,分類推進。

———充分延伸,城鄉同質。堅持城鄉供水一體化發展,大力推進規模化供水,最大限度延伸城市供水管網,最小限度保留單村水廠,防止低標準重複建設,實現縣域農村供水與城市供水同質、同標、同服務。

———縣級統管,依規管理。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全面落實縣級統管責任,推行標準化管理,嚴格水源保護,嚴格水質監管,嚴控用水定額。

———節水為先,「兩手」發力。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堅持有償用水,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的「兩手」作用,構建多元化的農村飲用水資金投入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問題導向,因地精準施策。逐村逐戶摸清「家底」,評估供水安全狀況,科學編制縣域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規劃和行動計劃,因地制宜提出「一縣一方案」,精準實施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工作。

(二)強化水源保障,增強供水保證。充分利用水庫、山塘、小水電等已建工程現有條件,加強區域水資源統籌調配,着力形成農村供水工程多源互濟的保障格局。城市水廠以大中型水庫為主水源;鄉鎮水廠以小型水庫為主水源,綜合實施庫塘(山塘)聯調、多塘聯供;單村水廠以山塘、溪流堰壩為主水源,大力實施原水管道延伸,積極引流小水電站發電尾水。到 2020 年,新增原水管道 5100 公里以上,新改擴建小堰壩、大口井等2000 處以上。

(三)推進管網延伸,完善供水格局。大力實施城市管網延伸,按照能延則延、能擴則擴、進村到戶要求,保障城市管網延伸段生活用水水質、水量和水壓,構建城市供水縣域網。鄉鎮管網按照能並則並、以大帶小要求,儘可能形成規模化局域網,並按照城市管網標準建設,為今後鄉鎮局域網整體併網打好基礎。單村管網要按照村莊規劃合理布局,結合「四好農村路」等統籌管線埋設。對於高山、海島等分散供水點的農村居民,應結合下山脫貧等政策優先實施搬遷,近階段宜採取購置儲水罐、家用淨水器等措施保障飲水安全。到 2020 年,新增改造主幹管(水廠至村口)1.2 萬公里以上,新增改造村內管網 2.9 萬公里以上,單村供水工程覆蓋全省人口規模控制在 15% 以下。

(四)加強水廠建設,規範淨化消毒。強化水廠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建設,以及消毒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運行管理,配齊淨化消毒設施設備。水廠制水必須具備淨化消毒工藝,配備自動化消毒設施,長距離輸水工程要合理增加二次消毒工藝,單村水廠宜採用重力式一體化淨化設備。嚴格規範淨化、消毒等制水環節操作流程,保障淨化消毒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嚴格水質檢測,鄉鎮水廠必須配備獨立的水質化驗室,每天開展水質自檢,單村水廠要定期抽檢送檢。到 2020 年,新增淨水設施 2900 座以上、消毒設施 2800 座以上,實現縣域水質檢測和監測全覆蓋。

(五)堅持縣級統管,健全長效機制。建立以縣為單位的管護機構或明確水務公司,對縣域內農村供水工程實行統一專業化管護,可因地制宜採用直接管護、物業化管護等多種方式。全面落實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水源保護、水質監測評價「三同時」制度。全面劃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開展規範化建設,保護區(範圍)的邊界要設立地理界標、警示標識或宣傳牌,引導村級組織將飲用水水源保護要求納入村規民約。全面開展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建設,努力實現農村供水工程在線監測監控,推進水廠、管網信息化管理。2019 年 6 月底前,全面建立健全農村飲用水縣級統管長效管護機制。

(六)嚴格水費徵收,促進良性發展。全面按規定落實農村供水工程用地用電稅收等優惠政策,按照補償成本、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確定水價,推行分類水價、階梯水價制度。全面收取水費,嚴格農村飲用水一戶一表計量收費,到 2020 年,新增改造一戶一表 131.5 萬個。探索建立適合我省農村供水實際的市場化運行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負總責,要將其作為重大民生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指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評價體系,層層壓實責任。省、市、縣(市、區)政府要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二)拓寬渠道,加大投入。各地應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統籌利用水利建設發展資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資金政策,加大對農村供水工程的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創新體制機制,拓寬市場化籌資渠道,依法合規籌措建設資金,爭取地方政府債券和鄉村振興投資基金支持,引導受益群眾籌資投勞,確保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長效管護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省財政根據各地任務完成情況,對結對幫扶的「26+3」縣(市、區)及海島地區採取「建設期定額補助+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助,對其他縣(市、區)(不含寧波)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助。

(三)嚴控質量,狠抓進度。各地要建立月度進展情況統計通報制度,掌握任務完成、水質水量達標情況,對進度連續落後的縣(市、區)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要落實工程質量終生責任制,加強重點環節和施工過程質量管控,各縣(市、區)要統一建立主要材料供應商名錄庫,或統一採購主要材料,確保材料質優、價平。要加強對實施和管理主體的指導培訓,努力提高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長效管護水平。

(四)加強協作,合力推進。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工作。水利部門牽頭抓總,具體負責鄉鎮和單村供水工程建設與長效管護工作。城市(縣城)供水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城市管網延伸工程建設與長效管護工作。生態環境部門具體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工作,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衛生健康部門具體負責農村供水工程的健康影響評價和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做好衛生監督相關工作。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稅務、電力等相關部門要加大政策、資金等要素保障,按規定落實用地、用電、稅收等優惠政策。要加強宣傳,引導農民群眾積極支持、參與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供水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件:1. 全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分類分年安排表

2. 全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工程措施表

附件 1

全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分類分年安排表

單位:萬人

序號 設區市 達標提標
總人口
分類型實施計劃 分年度實施計劃
城市管網
延伸覆蓋人口
鄉鎮供水
工程覆蓋人口
單村供水
工程覆蓋人口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計 803 314 267 222 141 410 252
1 杭州市 96.5 27.4 41.2 27.9 17.3 43.4 35.8
2 寧波市 12.7 0.4 3.2 9.1 / 8.0 4.7
3 溫州市 141.5 36.0 35.5 70.0 22.3 63.2 56.0
4 湖州市 49.1 35.8 9.3 4.0 26.9 17.6 4.6
5 嘉興市 53.0 53.0 / / 12.0 34.1 6.9
6 紹興市 24.9 9.2 7.5 8.2 5.5 12.3 7.1
7 金華市 88.0 26.2 46.7 15.1 9.8 48.2 30.0
8 衢州市 104.4 35.6 50.0 18.8 7.3 62.5 34.6
9 舟山市 19.4 4.0 14.6 0.8 2.8 8.1 8.5
10 台州市 127.0 76.4 41.1 9.5 16.9 73.9 36.2
11 麗水市 86.7 9.7 18.1 58.2 20.0 38.3 28.4
附件 2
全省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計劃 (2018-2020 年) 工程措施表
序號 設區市 工程
總數量
工程
總投資
(億元)
水源建設 水廠建設 管網建設
新改擴建
水源(座)
新增原水
管道長度
(公里)
淨水設備
(個)
消毒設備
(個)
新增改造
主幹管
(公里)
新增改造
村內管網
(公里)
一戶一表
改造(個)
合計 4731 136 2004 5109 2967 2896 12593 29334 1314785
1 杭州市 415 27 240 739 146 147 1516 5061 272176
2 寧波市 118 3 39 166 104 109 603 729 17611
3 溫州市 1266 14 664 1315 1015 909 1464 5490 233421
4 湖州市 64 6 / 1 29 29 749 2136 12201
5 嘉興市 17 8 / / 2 4 810 79 /
6 紹興市 185 4 38 201 91 90 843 1421 64337
7 金華市 569 13 27 181 242 232 1022 1569 148213
8 衢州市 418 19 147 152 157 236 1519 4750 114805
9 舟山市 57 4 6 10 14 12 101 159 1027
10 台州市 581 23 237 627 398 398 1611 4267 255487
11 麗水市 1044 15 606 1717 769 730 2355 3673 1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