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
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的通知

浙政辦發〔2018〕12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浙江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的通知》(國辦發〔2018〕91號) 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聚焦高質量競爭力現代化,突出浙江特色、揚長補短、重點突破、遠近結合、綜合施策,緊盯沿海主要港區、年貨運量 150 萬噸以上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大運量且單一貨種集中的縣(市、區),大力發展鐵路支線、專用線和內河航運,積極發展江海、海河、海鐵等多式聯運,全力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水、公轉鐵」,做大航空快遞物流規模,加快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服務「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支撐。

(二)主要目標。通過 5 年努力,全省內河水運瓶頸全面打通,沿海主要港口、大型工礦企業和重點物流園區鐵路支線加快接入,機場樞紐運輸能力大幅提升,物流站場體系健全完善,基本建成高效便捷的綜合運輸網絡,實現貨運結構明顯優化、社會物流降本增效,打造綠色交通發展先行區。

到2020年,重點貨種、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結構調整取得突破性進展,水路、鐵路承擔的大宗貨物運輸量顯著提高,港口鐵路集疏運量和集裝箱多式聯運量大幅增長。與 2017 年相比,鐵路貨運量增加 800 萬噸、增長 20%,水路貨運量增加 1.7 億噸、增長 12%,航空貨郵吞吐量增加 30 萬噸、增長 37%,沿海港口大宗貨物公路運量減少 1000 萬噸,實現主要大宗貨物「公轉水」 1000 萬噸、「公轉鐵」 300 萬噸。江海聯運量達到 3.5 億噸,海河聯運量達到 4000 萬噸,集裝箱海鐵聯運量達到 100 萬標箱,空鐵聯運發展取得實質性突破。

二、進一步拓展水路運輸優勢

(一)優化內河水運網絡。以京杭運河、杭甬運河、錢塘江中上游「兩河一江」為重點,完善高等級航道網絡。重點推進京杭運河、杭平申線、長湖申線西延等項目,完成錢塘江中上游航運開發,着力破除杭甬運河寧波段瓶頸,加快曹娥江航道整治,推進甌江航運開發和航區調整。到 2020 年,全省高等級航道網規劃航道達標率達到 80% 以上。在金華市、衢州市等錢塘江中上游沿線區域規劃建設一批內河碼頭作業區,推進京杭運河二通道沿線區域同步建設物流園區。(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二)大力發展內河集裝箱運輸。加快建設浙北高等級航道網集裝箱運輸通道,整治沿線淨高不達標橋梁,推進杭甬運河集裝箱適航運輸。提升嘉興港集裝箱接卸通過能力,重點建設乍浦港區集裝箱碼頭、內河港池Ⅱ區等泊位。加快內河集裝箱船型標準化改造,推廣應用三層集裝箱船型。引導浙北、錢塘江中上游和甌江沿線地區適箱貨物「散改集」,完善集裝箱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優化過閘流程。(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三)引導大宗貨物水水中轉。充分發揮嘉興港海河聯運煤炭專用碼頭作用,提升改造杭平申線黃姑塘支線。謀劃建設舟山六橫煤炭中轉儲運基地二期、樂清灣 C 區散貨碼頭等項目。着力暢通沿海港口至周邊供熱、鋼鐵、水泥、化工等大型工礦企業的水路通道,推動煤炭、水泥熟料、糧食等大宗貨物海河聯運。加密開行寧波舟山港至溫州港、台州港的海運支線,引導沿海大宗貨物由海上運輸轉移。到 2020 年,杭嘉湖紹等浙北地區基本實現公路運煤轉由水路運輸,沿海港口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原則上改由水運或鐵路運輸。(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集團、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四)做強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完善溝通協調機制,編制實施江海聯運服務長江經濟帶方案。加快建設小洋山北側集裝箱江海聯運支線碼頭,推進雙嶼門、黃澤山、魚山等進港航道及錨地項目。積極布局長江沿線碼頭,擴大長江幹線至寧波舟山港江海直達干散貨船規模和航線,推廣應用特定航線江海直達集裝箱船、商品汽車滾裝船等船型,加快打造寧波舟山港至長江沿線重要節點城市港口的運輸船隊。建設礦石、油品等大宗商品儲運加工交易基地,提升現代航運服務能力,形成以水水中轉為特色的大宗商品及集裝箱中轉運輸體系。到 2020 年,寧波舟山港集裝箱水水中轉達到 840 萬標箱。積極推進寧波舟山港至溫州、台州和長江沿線地區等的天然氣管道,以及外釣—魚山—黃澤山輸油管道建設,推動寧波舟山港油氣管道線接入全省成品油管網和天然氣管網。(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港集團,寧波市、舟山市政府)

(五)創新港產城協同發展模式。促進大型工礦、物流企業與港航發展有機融合,推廣「內河碼頭+配套園區+物流服務」模式,重點提升綜合貨運樞紐功能,吸引原材料加工製造企業、大宗物資消耗企業、能源基地等沿河沿江布局。(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有關市政府)

三、着力補齊鐵路貨運短板

(一)提升幹線鐵路運輸能力。規劃建設義甬舟開放大通道、環杭州灣及沿海貨運鐵路通道,重點推進金甬、金台、衢寧等幹線鐵路項目,加快金溫、金千鐵路電氣化改造,謀劃新建杭甬貨運通道。提升滬杭、浙贛等既有鐵路綜合利用效率,實施主要編組站設施設備改造擴能。規劃布局沿海高鐵,釋放甬台溫鐵路貨運能力,引導沿海公路貨物運輸向鐵路運輸轉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杭州鐵路辦事處,有關市政府)

(二)打通疏港、進企、入園「最後一公里」。加快建成穿山、頭門、樂清灣等港區鐵路支線,實施北侖鐵路支線電氣化改造並規劃建設二通道,謀劃推進金甬鐵路梅山港區支線、甬舟鐵路金塘港區支線等項目,到 2020 年,新改建港口集疏運鐵路 200 公里以上。進一步簡化鐵路專用線接軌審核程序,支持主要碼頭作業區、大型工礦企業和物流園區與鐵路運營方開展合作,推進一批鐵路專用線項目。鼓勵新建貨運幹線鐵路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開通配套鐵路專用線,提高鐵路運輸比例。到 2020 年,大宗貨物年運輸量在 150 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的鐵路接入比例達到 80% 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三)做強「金義—寧波」海鐵聯運。推進浙中公鐵聯運港、義烏口岸平台建設,健全倉儲、訂艙、通關等一體化功能,強化鐵路金華南站與義烏西站協同。統籌寧波、義烏鐵路中心貨站擴能,深化義烏蘇溪海鐵聯運樞紐站規劃研究,提升中轉配送能力和通關便利化水平。依託浙贛鐵路和國家規劃建設的衢(州)麗(江)鐵路等貨運網絡,拓展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等的市場,擴大海鐵聯運箱源腹地,探索建立港口與鐵路收費聯動機制,打造全國海鐵聯運樣板通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海港集團,寧波市、金華市、衢州市、義烏市政府)

(四)謀劃建設危險化學品鐵路物流中心。積極引導危險化學品物流企業圍繞鐵路貨站集聚發展,促進危險化學品物流規範化管理,並逐步向鐵路運輸轉移。以中石化鎮海煉化分公司、巨化集團等為重點,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公轉鐵」可行性研究,適時規劃布局區域性危險化學品鐵路物流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化工企業接入鐵路專用線。(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杭州鐵路辦事處,寧波市、衢州市政府)

(五)創新鐵路運輸組織模式。推廣鐵路雙層集裝箱運輸等模式,率先開行蕭甬鐵路雙層集裝箱班列試點,推動金甬鐵路按照雙層高箱運輸班列標準建設,提升通道配套設施設備保障能力。統籌利用鐵路既有站場資源,打造「軌道 + 倉儲配送」的鐵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探索鐵路貨運場站混合開發,推動鐵路貨場與糧食、工礦等的大型倉儲貨站綜合利用,促進糧食等貨物運輸「公轉鐵」。充分依託「互聯網 + 」,提升貨源組織效率,打造「五定」班列。鼓勵鐵路運輸企業積極參與多式聯運經營,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的原則,謀劃開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定製化貨運班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四、培育壯大航空快遞物流

(一)實施空陸聯運示範工程。加快建設鐵路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站,引入杭紹台、滬嘉甬等高鐵線路,實現「機場 + 高鐵」無縫銜接。加快推動空公鐵聯運集裝器研發應用,以杭州蕭山國際機場順豐空陸聯運為依託,提升在全國的航空樞紐地位,率先打造快遞物流空公鐵聯運服務體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機場集團,杭州市政府)

(二)打造國際性航空貨運樞紐基地。統籌全省航空物流資源,優化貨運機場功能布局,重點推進嘉興機場改擴建工程,完善鐵公水等多式聯運設施布局,謀劃打造長三角貨運幹線機場,努力建成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共享型航空物流樞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機場集團,嘉興市政府)

(三)強化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保障。打造以數字貿易為標誌的新型貿易中心,積極推進臨空經濟示範區、跨境電子商務空港物流園區等建設,大力培育航空總部、智慧物流及關聯產業,發展全貨機航線,拓展專線物流,提升航空物流國際化水平,補齊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短板,支撐打造「21 世紀數字絲綢之路」戰略門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機場集團,有關市政府)

五、加大公路貨運治理力度

(一)強化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各市政府加快公布重點貨源單位清單,納入屬地安全生產監管範圍,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全面落實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推動治超信息共享,實施溯源管理和責任追究,依法穩步推進治超非現場執法,實施非現場執法異地處罰。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和違法失信清單制度,嚴格執行「一超四罰」等措施。充分利用經濟槓桿,研究實施對超限超載貨車懲罰性措施。到 2020 年底,高速公路貨車平均違法超限超載率不超過 0.5%,普通公路貨車超限超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政府)

(二)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穩步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罐車、超長平板半掛車、超長集裝箱半掛車治理工作,加強營運車輛排查和現場執法監管,督促行業、企業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規車輛,促進標準化車型更新替代。指導推進中置軸汽車列車示範運行,推廣應用輕量化掛車。(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政府)

六、推動多式聯運市場發展

(一)組建運營市場主體聯盟。以破除市場壁壘、促進物流鏈整合為目標,加快組建以省屬大型國有交通企業、民營領軍企業為主體,各環節市場主體共同參與的運營商聯盟。探索組建快遞物流空公鐵多式聯運聯盟、公鐵水多式聯運聯盟。支持貨運市場企業通過整合、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推動形成有利於「四港」聯動發展的市場化機制。(責任單位:省交通集團、省機場集團、省海港集團、杭州鐵路辦事處)

(二)培育龍頭企業和重點物流園區。鼓勵港航、鐵路等運營主體深化業務合作,提升跨運輸方式貨運組織能力,形成一批以港口為核心的多式聯運龍頭企業。重點支持省內海港龍頭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整合相關長江港航和貨運鐵路資源,做大江海、海鐵聯運市場。加快推進重點物流園區銜接兩種以上運輸方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三)強化聯運服務規則銜接。推進航運、港口、鐵路企業在票據單證格式、運價計費規則、貨類品名代碼、包裝與裝載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貨物交接服務規範、保價保險理賠標準、責任識別等方面有效銜接。加強浙江、寧波兩個電子口岸平台合作,強化杭州市、寧波市通關便利化協作,推動多式聯運與通關、檢驗檢疫、退稅、結匯等一體化服務,形成有利於「門到門」全運輸鏈組織的服務規則,探索多式聯運「一單制」模式。(責任單位:省口岸辦、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海港集團)

(四)健全聯運市場價格機制。鼓勵多式聯運經營企業結合市場供求與競爭形勢變化、經營成本等因素合理協商定價,建立價格聯動機制,提高聯運企業綜合競爭能力。支持企業間以資本、產品、信息等為紐帶,開展全程物流服務,建立以市場為導向、全程一個費率的多式聯運價格機制。(責任單位:省交通集團、省機場集團、省海港集團、杭州鐵路辦事處)

(五)加快公共信息交換共享。整合綜合運輸信息資源,推進以多式聯運為重點的物流全過程信息鏈建設。加快業務單證電子化,促進港口、鐵路、機場、園區、海關信息互認共享,打造全程可視化服務,實現與貨主企業、電子商務平台等運營主體無縫銜接。以寧波舟山港物流信息互聯應用為核心,推進舟山江海聯運中心與長江沿線港口、義烏—寧波海鐵聯運集裝箱狀態信息的互聯等項目。到 2020 年底,基本實現江海、海河、海鐵聯運信息交換共享。(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杭州鐵路辦事處、省交通集團、省機場集團、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七、大力發展城市綠色配送

(一)加快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着力提升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城市配送車輛比重。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超過 80%。重點物流園區、鐵路物流中心、港口、機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將綜合供能服務站和公共充電樁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範圍,加大用地、資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集中規劃建設專用充電站和快速充電樁。鼓勵電動車充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設施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等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杭州鐵路辦事處、省交通集團、省機場集團、省海港集團,各市政府)

(二)推進城市綠色配送示範。積極引導杭州、寧波、義烏等城市規劃建設綠色貨運配送網絡,完善干支線銜接型貨運樞紐、城市配送網絡節點和配送車輛停靠裝卸配套設施。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城市配送企業創新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快建成一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各市政府)

八、強化政策保障和動態評估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綜合交通改革與發展領導小組框架下,建立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協調解決運輸結構調整的重大問題,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審議並下達年度工作任務。各市要結合實際,建立相應協調機制,抓好工作落實。(責任單位:省綜合交通改革與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政府)

(二)強化政策保障。加強規劃引領,研究編制全省綜合運輸物流規劃和「四港」聯動工作方案。制定運輸結構調整重點項目清單,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並納入省重點項目庫,在用地用海及資金等方面優先保障。組織編制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和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方案,保障用地指標。落實海河、海鐵、江海聯運發展政策,引導各地出台配套政策對多式聯運企業按規定給予土地優惠、資金補助等支持。鼓勵多式聯運裝備設施技術研發,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支持。研究降低船舶過閘、港口裝卸、公路短駁等的收費標準,鼓勵實行以電養航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海港集團,有關市政府)

(三)嚴格動態評估。2019 年 2 月底前,各市政府根據運輸結構調整計劃要求,進一步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研究提出分年度具體工作及項目計劃。2019 年起,對各責任主體推進運輸結構調整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動態評估,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省綜合交通改革與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政府)

(四)抓好示範引領和宣傳。聚焦關鍵領域和環節,謀劃實施一批促進運輸結構調整的示範項目,以點帶面,帶動全局工作有序開展。加大宣傳報道、政策解讀力度,加強正面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維護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秩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