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對省人大代表方青《關於加強在線教育平台治理的建議》的答覆
浙江省教育廳關於省人大十三屆五次會議金41號建議的答覆 浙教廳提〔2021〕7號 2021年6月11日 發布機關:浙江省教育廳 |
建議提案辦理 |
方青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加強在線教育平台治理的建議》(金41號)悉。您緊密聯繫實際深入調研,既客觀分析了在線教育目前存在的問題,又高屋建瓴地針對浙江省在線教育發展提出了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衷心感謝您對我省教育事業的關心。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一、我省在線教育開展情況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在線教育發展,省領導同志多次批示要加強在線教育治理和監管,規範在線教育行業發展。這些年,我省在推進在線教育發展上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建立在線教育備案管理機制
為進一步規範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促進我省校外培訓市場規範有序發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2019年省教育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國辦意見》)和《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教基函〔2019〕8號,以下簡稱《六部門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浙江省實際情況,聯合相關部門出台《浙江省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發展的實施細則》(浙教規〔2019〕8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從主要目標、備案範圍、備案要求、備案材料、備案步驟、監管機制等六方面確立了省教育廳備案審核、各部門協同管理的「內外雙循環」線上培訓備案管理機制,主要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的機構信息、人員信息、課程內容等參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標準進行備案管理,同步規範校外線上培訓,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2019年,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和期盼,深化「互聯網+教育」,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教基廳函〔2018〕102號)、《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教技函〔2019〕55號)、《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教技廳〔2019〕3號)等文件要求,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印發《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14號),並建立教育APP備案管理機制。教育APP備案依託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全程網上辦理,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開展。教育部制定教育APP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主體、備案時間、備案內容和備案流程;以省為單位推動備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本地區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機構進行備案;教育APP提供者為企業的,到註冊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通過信息共享實現「一省備案,全國有效」;教育APP提供者為學校的,按照隸屬關係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備案結果網上公示,公眾和機構均可查詢,為社會監督提供便利。同時,要求各地建立教育APP進校園備案審查制度,按照「凡進必審」「誰選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雙審查」責任制,未經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教師不得隨意向學生推薦使用任何APP。2021年1月,省教育廳聯合省公安廳就校外線上培訓平台、教育APP備案進一步強化協調處置機制,共同推進「互聯網+教育」健康發展。
(二)加強在線教育日常監管
《實施細則》的出台實施,除建立備案管理機制外,主要針對當前校外線上培訓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加強日常監管,從5個方面做出了規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確了底線要求,努力實現培訓內容健康、時長適宜、師資合格、信息安全、經營規範。
一是在培訓內容方面,要求傳播正確價值觀,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以及與學習無關的網絡遊戲等內容及鏈接等。課程設置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校外線上培訓平台應當具備護眼功能和家長監管功能。
二是在培訓時長方面,要求培訓機構根據學生年齡、年級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注重保護學生的視力;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保障學生足夠的睡眠時間。
三是在培訓人員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師資隊伍相對穩定,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保障培訓質量。要在培訓平台和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培訓人員姓名、照片和教師資格證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訓人員的學習、工作和教學經歷。
四是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具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信息和數據安全防護,防止泄露學生隱私,落實安全保護制度。
五是在規範經營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和資產管理的規定,在培訓平台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當協調一致,收取的預付資金總規模應當與服務能力相匹配,嚴禁超出服務能力收取預付資金,預付資金只能用於教育培訓業務,不得用於其他投資,確保資金安全。不得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機制,降低群眾消費風險,保護群眾利益。
(三)組織開展校外在線教育審核
對屬地我省經ICP(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科學、政治、道德與法治、歷史、歷史與社會、地理等)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平台和機構,其主辦機構、培訓內容、培訓人員等信息通過全國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平台(網址:http://xspx.eduyun.cn/)实施备案。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人员对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资质、授课平台网络安全、是否具备护眼和家长监管等功能、用户服务协议、课程内容、教职人员资质及公示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核。截至目前,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中,我省共计申请备案平台176个,审核线上课程979门、授课教师4134人,已发布两批白名单共24家机构25个教育品牌。
2019年12月25日,省教育廳發布開展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備案工作通告,截至目前,共有屬地我省的223家教育APP企業申請了483個教育APP進行備案,其中260個教育APP已通過省級審核並獲得教育部公布的備案號。2019年12月24日,省教育廳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360號),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和廳直屬單位於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1日完成教育APP使用者備案賬號激活,使用者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各級各類學校,單位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都需要進行使用者備案。2019年12月26日,召開全省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視頻培訓會議,部署相關工作。截至2020年5月底,我省各級各類學校(除幼兒園外)使用者備案完成率達100%。
(四)聯合開展在線教育平台治理專項行動
2020年9月至10月,省教育廳組織開展涉未成年人網課平台專項整治工作。累計排查3000餘所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重點督導17家涉未成年人網課平台完成整改。2020年10月至12月,與省通信管理局等六部門聯合開展未成年人網絡環境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互聯網企業的監督指導,加大對涉未成年人信息內容審核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有害信息,共同為未成年人成長營造健康的網絡環境。2020年,依據相關管理部門認定意見,省通信管理局配合處理違法違規網站 4518個、APP374個;各接入服務企業主動處置不合規或有害網站15022個。
(五)優化在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
「之江匯」教育廣場是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的浙江樞紐,是國家推進「三通兩平台」的重要建設內容,是省教育廳面向全省師生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資源平台。我省通過同構互聯、異構對接和映射服務三種模式推進平台互聯互通,堅持一個空間構建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網絡應用環境,以互聯互通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全面匯聚和共享,以網絡學習空間促進教學資源供給的個性化匹配,以大數據分析提供數字資源精準服務和全面評價,並積極探索機制創新,推動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的可持續發展。2020年9月7日,印發《「之江匯」教育廣場2.0行動計劃(2020—2022年)》,推出「學習空間融創行動」等八項行動;聯合雲服務商發布數字教育資源雲服務平台,上線試運行「之江匯」教育廣場2.0,平台年度訪問量突破9.6億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省數字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省-市-縣」全網融通比率達到97.06%,教師網絡學習空間開通率達到95.09%,3000餘所中小學校參與「互聯網+義務教育」網絡結對,全省近70%的教師活躍於「之江匯」教育廣場,其中超過2000名優秀教師常態化提供在線教育服務;省級樞紐平台日均訪問超過250萬人次,動態採集應用行為數據287億條,完成智能推送服務2.74億次。
二、下一步工作舉措
(一)完善統籌管理機制。推進成立教育、公安、經信、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校外線上培訓備案管理工作專班,尤其是針對金融借貸、虛假廣告、金融詐騙等問題,進一步釐清工作職責,強化專業指導,統籌協同推進。
(二)創新監管方式。謀劃好教育系統內部備案審核機制,充分調動各級力量,擴充專家團隊規模。以「黑白名單」為抓手,增強師生、家長防範意識,自覺抵制違法和不良信息,提升監管效能。落實屬地管理,加強地方聯動。深化數字化監管,探索在線教育數字監管新模式。
(三)優化教育資源。加強數字教育建設,建立數字教育一站式服務平台,不斷擴大免費優質線上資源供給到校到師到生,逐步實現互聯互通、共建共享,滿足中小學師生在線學習需求。
(四)加強教育宣傳。引導家長逐步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回歸在線教育理性消費,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加強行業自律,在全社會共同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
再次感謝您對我省教育事業的關心,希望在今後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聯繫人:省教育技術中心陳敏,電話:0571—88006217)
浙江省教育廳
2021年6月1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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