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21號(關於海關行政審批網上平台升級)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21號(關於海關行政審批網上平台升級)
公告〔2018〕121 號
2018年9月28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網站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21號(關於海關行政審批網上平台升級)

公告〔2018〕121 號

為深化海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工作,海關總署決定對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台進行升級,將部分檢驗檢疫行政審批事項納入平台進行辦理。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4項檢驗檢疫審批項目

在平台原有審批事項基礎上,增加「從事進出境檢疫處理業務的單位及人員認定」「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外供貨商及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業務的檢驗許可」3個項目,以及「進境動植物產品的國外生產、加工、存放單位和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項目中的「出境動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和「出境植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等2個子項,平台直接受理項目增加至12項。

二、增加4項檢驗檢疫審批事項相對人端的鏈接

將「26003口岸衛生許可證核發」「26005進境(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26014進口食品生產企業註冊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26020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等4項行政審批事項相對人端的鏈接集成於平台,相對人可以通過鏈接跳轉至上述事項的指定系統辦理業務,通過鏈接方式實現網上統一受理入口的項目增加至5項。

三、關於單證電子格式標準

申請人網上辦理行政審批手續,按照相關規定需要向海關提交有關材料的,原則上以電子方式上傳,文件格式標準參照《通關作業無紙化報關單證電子掃描或轉換文件格式標準》(海關總署公告〔2014〕69 號)執行。

申請人網上辦理行政審批手續過程中遇到問題的,可以撥打以下電話向海關諮詢:

網絡使用等技術問題,請撥打服務熱線:010-95198。

審批辦理過程中的具體業務問題,請撥打服務熱線:12360。

本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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