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32號(關於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電子印章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32號(關於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電子印章的公告) 公告(2018)132號 2018年10月17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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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32號(關於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電子印章的公告)
為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建設與實施,實現海關通關全部單證無紙化和全流程線上辦理,便利進出口納稅企業,海關總署決定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電子印章(印模見附件,以下簡稱「單證專用章」)。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按照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2018年第100號公告要求,自行打印的《海關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稅單)加蓋「單證專用章」,稅單名稱中的單位和稅單內的「填制單位」欄均註明製發海關名稱。
二、自2018年10月22日起,參與稅單打印改革試點的海關啟用「單證專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印模)
海關總署
2018年10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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