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01號(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01號(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 公告〔2018〕201號 2018年12月17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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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01號(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6號),海關總署決定,在對海關總署2014年第79號公告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進行維護和更新的基礎上,發布CCLM 1001-0001等133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附件1)。
為方便查找和使用,本公告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目錄(附件2)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部分稅目化驗方法索引」(附件3)。
對同一商品進行屬性化驗時,如公告所列化驗方法與其他化驗方法的檢驗結果不同時,以公告發布化驗方法的海關檢驗結論作為海關執法依據。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海關總署2014年第79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方法目錄
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部分稅目化驗方法索引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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