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9號(關於發布《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9號(關於發布《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的公告)
公告〔2019〕69號
2019年4月22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網站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9號(關於發布《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的公告)

公告〔2019〕6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2號)有關規定,海關總署制定了《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現予以發布。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4月22日

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設置規範》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二、本規範要求安裝監控攝像頭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包括:

(一)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如水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公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航空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鐵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快遞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以及從事邊民互市業務的監管作業場所等。

(二)海關集中作業場地,如旅客通關作業場地、郵檢作業場地、進境動物隔離檢疫場等。

(三)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內的功能區,如通用查驗場地、口岸前置攔截作業區、進口汽車查驗區、動植物產品(含食品)查驗區、進口廢物原料查驗區、供港澳鮮活產品查驗區、衛生檢疫查驗區、公路口岸客車查驗區、進境原木檢疫處理區、進境大型苗木檢疫處理場等,具體設置要求詳見《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功能區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附件1)。

(四)海關作業現場,如免稅品商店(含銷售場所和監管倉庫)、海關對外辦理業務大廳、陸路口岸邊境通道、停機坪等,具體設置要求詳見《海關作業現場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附件2)。

三、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內的功能區,應在滿足對應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要求的基礎上,同時滿足對應功能區的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要求。

四、海關根據法律、規章的規定和海關實際監管的要求確定監控攝像頭的重點監控範圍或區域。主要包括:車輛進出通道及卡口、海關查驗場地、檢疫處理場地(不含第三方檢疫場地)、泊位、施解封區、查驗地磅、運輸工具登臨區、航空箱拆板和組板區、旅檢大廳等。

重點監控區域應保證監控攝像頭點位具有一定的冗餘度,確保個別攝像頭出現故障時不影響海關對重點監控範圍或區域的連續監控。

五、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和視頻監控系統的其他設備、部件、材料應當符合現行國家行業標準,設備選型、平台系統、集成軟件應當與海關現有系統相兼容,相關工程設計及施工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接入設備及系統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並應符合相關安全管理部門要求。

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視頻監控系統設備選型應當符合《海關視頻監控系統技術規範》(HS/T 58),並應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在符合上述規範或標準要求的基礎上,提高設備選型、建設標準。

六、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應當建立滿足海關監管要求的視頻監控系統,通過視頻監控安全設備與海關聯網,視頻存儲時間不少於3個月。

七、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應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合理設置攝像頭安裝點、監控範圍,並應當採用照明、紅外等方式,保證監控攝像頭夜間監控的清晰度。

八、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應建立符合海關網絡安全要求的機房或機櫃,用於安置監控攝像頭的存儲、聯網、集成等相關設備。

九、監控攝像頭的控制權,是指對攝像頭的鏡頭焦距和監控視角(範圍)的調動控制權,分為海關專控和海關主控。海關專控是指監控攝像頭只能由海關控制,海關主控是指海關在執行對監控攝像頭的調動時,不允許其他控制方調動。

十、海關對與海關聯網的監控攝像頭實行編碼管理,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經營單位應當按《海關視頻監控攝像頭編碼規則和圖像標識規範》(附件3),對聯網的監控攝像頭進行統一編碼及標識。

十一、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應按照《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管理要求》(附件4)進行日常管理和運維保障。

十二、本規範適用於對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監控攝像頭及相應視頻監控系統軟硬件的管理。

十三、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對有關場所、場地或區域的監控攝像頭選型和安裝、使用有相應規定的,從其規定。海關實施本規範的規定不妨礙其他部門依法履行其職責。

第二章 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
第一節  水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

一、泊位

(一)應對泊位、裝卸區域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船舶靠泊、檢疫信號懸掛、人員上下、貨物裝卸和物料添卸、廢棄物移下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堆場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貨物出入口、場內區間通道、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堆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倉庫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裝卸區、理貨區、貨物出入口(卡口)、人員進出通道以及庫內區間通道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筒倉(貯存散裝物料的倉庫)

(一)應對貨物出入口、裝卸區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裝卸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暫不予放行貨物倉庫/場地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六、卡口

(一)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對卡口區域前後各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卡口整體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七、船員專用通道

(一)應對監管運輸工具人員進出場所專用通道出入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有關人員進出、隨身攜帶物品和辦理相關程序的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根據海關監管需要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該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八、施解封區域

(一)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施/解封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完整監控車體施/解封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在通道進行施封作業的,應滿足上述設置要求。

九、圍網(牆)

(一)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由於機械吊裝、履帶運輸、水岸泊位、鐵路軌道等因素無法實現完全封閉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應在相關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十、檢疫處理區

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及木質包裝等檢疫處理作業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夠完整監控檢疫處理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十一、內貿區

參照上述區域設置要求執行。

第二節  公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

一、卡口

(一)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應對卡口區域前後各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卡口整體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暫不予放行貨物倉庫/場地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三、超期貨物存放區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四、裝卸場地

(一)應對車輛停放裝卸區、出入口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號、人員進出、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五、運輸工具登臨檢查區

(一)應在對運輸工具停靠檢查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號、登臨作業過程。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安裝具備車牌識別功能的攝像頭。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在卡口、查驗場地進行運輸工具登臨檢查的,應同時滿足上述要求。

六、施/解封區

(一)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施/解封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完整監控車體施/解封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在通道完成施封作業的,應同時滿足上述設置要求。

七、圍網(牆)

(一)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由於機械吊裝、履帶運輸、水岸泊位、鐵路軌道等因素無法實現完全封閉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應在相關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八、檢疫處理區

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及木質包裝等檢疫處理作業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夠完整監控檢疫處理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九、內貿區

參照上述區域設置要求執行。

第三節  航空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

一、倉庫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裝卸區、拆板和組板區、集拼區、理貨區、倉庫貨物出入口、提貨和交貨通道(區域)、人員進出通道以及庫內區間通道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暫不予放行貨物倉庫/場地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超期貨物存放區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裝卸場地

(一)應對車輛停放裝卸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號、人員進出、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卡口

(一)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對卡口區域前後各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卡口整體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應對空側進出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裝卸和作業過程,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六、圍網(牆)

(一)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由於機械吊裝、履帶運輸、水岸泊位、鐵路軌道等因素無法實現完全封閉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應在相關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七、檢疫處理區

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及木質包裝等檢疫處理作業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夠完整監控檢疫處理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八、內貿區

參照上述區域設置要求執行。

第四節  鐵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

一、鐵路到發線

應在列車抵達、駛離到發線的固定軌道線路兩側設置攝像頭監控點,對鐵路線進行交叉式監控。監控範圍確保能夠監控車輛抵達、駛離情況,監控畫面應覆蓋列車整體情況,並確保車輛處於連續監控。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運輸工具登臨檢查區

(一)在列車停靠位置高點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列車車頭整體情況、人員實時動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安裝具備對現場作業人員的清晰辨識(或智能識別)功能的攝像頭。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固定式(列車)H986作業區

(一)每台非侵入式檢查設備檢入、檢出口各對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列車出入的全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在機檢通道內高位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機檢檢查的整個過程。

四、卡口

(一)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對卡口區域前後各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卡口整體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室內/外作業區

(一)應對運輸工具停靠、裝卸作業等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覆蓋海關作業現場整體區域,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作業現場的貨物裝卸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在高點位置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作業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安裝具備對現場作業人員的清晰辨識(或智能識別)功能的攝像頭。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六、暫不予放行貨物倉庫/場地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七、超期貨物存放區

(一)應在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八、施/解封區

(一)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施/解封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完整監控車體施/解封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在通道進行施封作業的,應滿足上述設置要求。

九、圍網(牆)

(一)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由於機械吊裝、履帶運輸、水岸泊位、鐵路軌道等因素無法實現完全封閉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應在相關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十、檢疫處理區

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及木質包裝等檢疫處理作業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夠完整監控檢疫處理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十一、內貿區

參照上述區域設置要求執行。

第五節  快遞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

一、理貨區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裝卸區、貨物出入口(卡口)、人員進出通道、庫內區間通道、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待查驗區和待放行區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裝卸區、貨物出入口(卡口)、人員進出通道、庫內區間通道、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自動傳輸和分揀設備

(一)應對自動傳輸和分揀設備的上線口、下線口、線體以及設備與查驗室連接通道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自動傳輸和分揀設備、貨物進出查驗室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放行區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裝卸區、貨物出入口(卡口)、人員進出通道、庫內區間通道、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查驗區(室)

(一)應對機檢查驗室、人工查驗室、貨物出入口、機檢屏幕、人工查驗台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機檢過程、人工查驗等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攝像頭海關專控。

六、暫不予放行貨物倉庫/場地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七、超期貨物存放區

(一)應在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八、卡口

(一)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對卡口區域前後各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卡口整體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九、圍網(牆)

(一)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由於機械吊裝、履帶運輸、水岸泊位、鐵路軌道等因素無法實現完全封閉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應在相關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十、檢疫處理區

應對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及木質包裝等檢疫處理作業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能夠完整監控檢疫處理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第六節  從事邊民互市業務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

一、卡口

(一)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對卡口區域前後各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卡口整體區域的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一線安全准入檢查區

應對運輸工具停靠檢查位置、登臨作業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號、登臨作業過程。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實現車牌識別功能。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三、交易區

(一)應對交易商鋪、櫃檯等交易區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邊民交易行為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結算區

(一)應對收銀台、業務辦理窗口等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邊民結算的全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申報區

(一)應對申報台、申報窗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邊民申報全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根據海關監管需要,申報台攝像頭、申報機實現人臉識別功能。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六、待檢區

(一)應對停靠檢查位置、出入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輛車牌號、停靠位置、車輛和人員進出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七、待放行區

(一)應對運輸工具停靠檢查位置、出入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輛車牌號、停靠位置、車輛和人員進出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八、物流通道

應對進入卡口至離開卡口的主要物流通道設置相應的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輛動態、車輛特徵,沿途對完整物流鏈進行監控。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九、暫不予放行貨物倉庫/場地

(一)應對貨物堆存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進出、貨物儲存情況、貨物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十、圍網(牆)

(一)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閘口式邊民互市類場所相關區域的監控攝像頭應比照上述要求設置。

第三章 海關集中作業場地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
第一節  旅客通關作業場地

一、旅檢大廳

(一)衛生檢疫區。

1. 現場監測作業區。

應對衛生檢疫等候區域、醫學巡查專用區域、體溫監測區域、核生化有害因子監測區域、健康申報及諮詢台、衛生檢疫查驗台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等候、通過秩序以及醫學巡查、體溫監測、申報諮詢等海關作業過程。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衛生檢疫作業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2. 現場排查處置作業區。

(1)應對醫學排查室、(負壓)臨時留驗室、隔離室、傳染病病原體快速檢測實驗室、旅行健康室、核生化排查處置室、核生化應急處置室、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室、洗消室、應急物資儲備室、獨立轉診通道等各類功能用房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各區域海關作業過程。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安裝具備對作業人員的清晰辨識(或智能識別)功能的攝像頭。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申報作業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2)根據海關管理要求,對現場排查處置作業區各類技術用房出入口及內部作業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申報作業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3. 臨時隔離處置區域。

應在臨時隔離處置區域上端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人員通過秩序、海關作業過程。根據海關監管需要,安裝具備對現場通過人員及作業人員的清晰辨識(或智能識別)功能的攝像頭。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4. 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滿足對該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現場排查處置作業區還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排查、處置的全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申報區。

應對申報台及申報等候區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申報作業過程。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申報作業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三)識別和攔截區。

1. 應對通道的旅客行走範圍、通道機檢設備區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旅客行進過程及海關作業過程。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2. 應對工作人員通道的人員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工作人員進出情況。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查驗區。

1. 應對人工查驗台等作業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查驗作業過程。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查驗作業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並應在查驗台正上方設置至少1個雲台攝像頭,滿足在查驗作業過程中對查驗物品的清晰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2. 應對機檢顯示屏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關員作業情況及機檢顯示屏圖像。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五)集中處置區。

1. 應對問訊室出入口、海關執法作業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問訊過程。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問訊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2. 應對海關處置區人員進出、海關執法作業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處置作業過程。攝像頭應具備音頻採集功能,滿足對處置作業過程進行清晰錄音的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3. 應對暫不予放行物品倉庫貨物堆存區域、出入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進出及物品儲存情況。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水路運輸旅檢類現場

(一)泊位(郵輪、遊艇、客輪泊位)。

1. 應對人員船舶停靠、登離船口、行李物品裝卸口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船舶、人員登離船過程及行李物品裝卸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2. 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緩衝區。

1. 緩衝區是指出境人員辦理海關手續前及完成通關手續後離開邊境線、進境人員離開運輸工具至海關申報區域的範圍(邊檢作業區除外)。

2. 應對緩衝區人員行走通道或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行進過程,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行李裝卸區。

應對行李裝卸區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行李裝卸全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先期機檢區。

設置有先期機檢區的,應對機檢上線、下線等作業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託運行李機檢過程。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五)託運行李物品集中/提取區。

應對行李物品集中/提取、提取行李物品人員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全方位監控該區域監管秩序。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六)行政車輛卡口。

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七)工作人員通道。

應對通道的工作人員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工作人員通道人員進出情況。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公路口岸旅檢類現場

(一)上、下客區域。

現場設有上、下客區域的,應對車輛停靠位置、人員上下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車輛車牌、旅客上下車及行李裝卸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緩衝區。

1. 緩衝區是指出境人員辦理海關手續前及完成通關手續後離開邊境線、進境人員離開運輸工具至海關申報區域的範圍(邊檢作業區除外)。

2. 應對緩衝區人員行走通道或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行進過程。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旅檢車道卡口。

應對車道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進出卡口車輛的車牌、司機及車輛尾部情況。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工作人員通道。

應對通道的工作人員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工作人員進出情況。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旅檢車輛查驗區。

應對實施查驗作業的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查驗作業全過程。並應在查驗區內高處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及場地內監管秩序的全方位監控要求。查驗區內設有旅檢車輛機檢設備的,監控範圍應滿足對客運車輛機檢查驗全過程的監控。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六)圍網(牆)。

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航空口岸旅檢類現場

(一)緩衝區。

1. 緩衝區是指出境人員辦理海關手續前及完成通關手續後離開邊境線、進境人員離開運輸工具至海關申報區域的範圍(邊檢作業區除外)。

2. 應對緩衝區人員行走通道或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行進過程。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行李裝卸區。

應對行李物品的裝卸區域、作業人員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行李裝卸全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先期機檢區。

應對機檢上線、下線等作業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託運行李機檢過程。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託運行李提取區。

應對每個行李轉盤設置攝像頭監控點,滿足對所有轉盤託運行李提取的監控需求。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工作人員通道。

應對通道的工作人員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工作人員進出情況。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六)國際中轉、過境區域。

航空口岸設置有國際中轉、過境區域的,國際中轉區域和過境區域參照旅檢大廳攝像頭設置規範進行設置。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鐵路口岸旅檢類現場

(一)月台。

應在月台兩端分別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旅客上下車情況。

(二)緩衝區。

1. 緩衝區是指出境人員辦理海關手續前及完成通關手續後離開邊境線、進境人員離開運輸工具至海關申報區域的範圍(邊檢作業區除外)。

2. 應對緩衝區人員行走通道或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行進過程。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三)行政車輛卡口。

應對卡口的車頭前方、車尾位置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司機、車輛尾部等情況。並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工作人員通道。

應對通道的工作人員行走範圍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工作人員通道人員進出情況。應以固定攝像頭和雲台攝像頭組合的方式,實現對該區域的交叉覆蓋的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五)圍網(牆)。

1. 根據海關的監管要求以及攝像頭的監控範圍,以滿足整個圍網監控的連續性為原則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翻牆、拋物等情況。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第二節  郵檢作業場地

一、郵件裝卸區

(一)應對車輛停放裝卸區、出入口、圍網(牆)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車牌號、人員進出、郵件裝卸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分撥(處理)區

應對郵件分撥(處理)作業的區域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郵件分撥(處理)全過程。

三、自動傳輸和分揀設備

(一)應對自動傳輸和分揀設備的上線口、下線口、線體以及設備與查驗室連接通道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郵件進出自動傳輸和分揀設備、郵件進出查驗室和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主控。

四、查驗區(室)

(一)應對機檢查驗室、人工查驗室、郵件出入口、機檢屏幕、人工查驗台以及毒品快速檢測室、檢疫隔離倉庫、檢疫鑑定初篩室等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貨物進出、機檢過程、人工查驗等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攝像頭海關專控。

五、海關處置區

(一)留存郵件倉庫等海關處置區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夠清晰監控鑑定、隔離、檢疫處理等作業過程。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應設置廣角或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式監控要求。攝像頭海關專控。

六、印刷品及音像製品審查室

應對室內、出入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進出及作業過程。攝像頭海關專控。

七、未辦結海關手續的郵件存放區(存放待申報、待查驗、待處置等各類未辦結海關手續郵件的倉庫)

應對郵件存放區域、出入口設置攝像頭監控點,監控範圍確保能清晰監控人員進出及郵件存放情況。攝像頭海關專控。

第三節  進境動物隔離檢疫場

一、圍網(牆)和場所出入卡口

應安裝攝像頭,滿足對人員和貨物出入場所情況進行監控的要求。監控攝像頭海關專控。

二、裝卸區域

應安裝雲台攝像頭,攝像頭視角應能監控貨物外觀狀態,滿足對貨物的裝卸、裝車等情況進行監控的要求。攝像頭海關專控。

三、隔離作業區

四角及居中的高點位置安裝雲台攝像頭,滿足對區域全景及場地內監管秩序的全方位監控、監控查驗動物生長、生活情況以及隔離作業全過程。攝像頭海關專控。

四、隔離檢疫區

出入口應安裝攝像頭,滿足對貨物和人員進出場情況進行監控的要求。攝像頭海關專控。

五、技術用房出入口

應安裝攝像頭,滿足對人員出入情況進行監控的要求。攝像頭海關專控。

附件:

1.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功能區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

2.海關作業現場監控攝像頭設置規範

3.海關視頻監控攝像頭編碼規則和圖像標識規範

4.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監控攝像頭管理要求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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