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延長受疫情影響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期限的公告

海關總署關於延長受疫情影響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期限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0號
2020年3月13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20年 第40號

為支持幫助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已辦理過3次延期、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復運進出境的暫時進出境貨物,主管地海關可憑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ATA單證冊持證人的延期辦理材料,辦理不超過6個月的延期手續。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ATA單證冊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台辦理延期。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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