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於調整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工業用鑽的報關方式的公告
海關總署關於調整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工業用鑽的報關方式的公告 公告〔2018〕21 號 2018年3月2日 發布機關: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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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號(海關總署關於調整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工業用鑽的報關方式的公告)
為便利企業運作,促進國內鑽石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海關總署決定調整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工業用鑽的報關方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工業用鑽,即稅號71022100、71022900、71049011、71051020項下鑽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關辦理報關手續,依法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8年3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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