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縣關於明確中秋節日幾項食品供應指標的通知

涿縣糧食局
涿縣商業局
涿縣供銷社
關於明確中秋節日幾項食品供應指標的通知

(63)糧業字第27號
(63)商業字第25號
(63)合秘字第55號

1963年9月23日
發布機關:河北省涿縣糧食局、商業局、供銷社

各基層供銷社、糧店、食品合營:

為了作好歷史傳統節日物資供應,鼓舞廣大社員勞動熱情,在受災的情況下,經縣各有關部門研究對幾種主要食品供應指標作了安排(見附表)。茲將供應指標、供應方法作如下通知:

一、月餅:全縣安排麵粉35000斤、食油7000斤、食糖10505斤。按此指標分配表,糧食部門供應麵粉、食油,商業部門供應食糖。

1、供應指標:幹部(包括公社、醫務人員、農村小學教員)每人供應3兩糧票;非農業人口(包括中學帶糧入伙學生)每人供應2兩糧票;農業人口,每人供應1兩糧票,農村單身漢每人供應2兩糧票。住院病員不供應。

2、加工地點:(略)

3、供應範圍劃分:城關街道非農業人口由食品合營負責供應;機關幹部、駐軍、特供由食品公司負責供應;農業人口由城關社負責供應(包括街道回民)。農村基社負責本公社全部人口供應。孫莊烈屬養老院月餅由糧局安排供應,其他物品由孫莊供銷社供應。

4、收票標準:不論城市和農村,每斤月餅一律收糧票6兩。

加工月餅麵粉、食油、食糖指標與前分配有牴觸者,按此附表執行。

二、肉食:機關幹部、非農業人口每人供應5兩,農業人口不供應。

三、紙煙:非農業人口每戶供應一盒,機關幹部每人供應兩盒。

四、食糖:非農業人口每人供應食糖、塊糖各一兩;機關幹部每人供應食糖、塊糖各2兩。

為做好供應,各地按縣分配指標,積極組織調運。除此根據當地群眾需要,增加水果、調料等商品經營,從多方面滿足群眾節日要求。為了便於收票,在月餅供應上,必須掌握先收糧票後供應月餅的原則,可採取以隊為單位供應月餅,糧票由生產隊統一向供月餅單位結算。加工單位統一向供糧單位結算,如何便利群眾對換糧票?糧站、基層社共研究辦理,但必須保證指標、實物落實到戶、到人。

以上幾點希立即安排行動為要。

196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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