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6號)
← |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5號) |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6號) 制定機關: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日 |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7號) |
來自溫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根據省市有關要求,決定自2020年2月1日24時起至2月8日24時,在全市範圍實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市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
二、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村居工作人員勸導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村(居)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
四、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全市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
五、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特此通告。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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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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