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美學務處為擬定學生考試期限事致外務部呈文

遊美學務處為擬定學生考試期限事致外務部呈文
作者:遊美學務處 宣統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遊美學務處謹呈,為申呈事。

  竊本處考選學生辦法前經申請鑒核,嗣經本處通電各省緩送第二格學生來京複試,並於本年六月取錄游美肄業館高等科學生一百四十三名,均經呈報在案。現在游美肄業館定於明年春初開學,自應舉行高等科學生分班考試,並應按照原定辦法招取第二格學生收入肄業館初等科,以宏造就。現經本處出示曉諭,並一面通電各省提學使一律示諭,定於宣統三年正月初六至初十日,為在京投考第二格學生報名期限,正月二十日以前,為各省咨送第二格學生來京報考期限,正月三十日以前,為高等科學生報到期限。所有各項考試各侯到期即行分別舉辦,庶各省學生遠道來京,不至過於迫促,而分場考試先後有序,亦免窒礙。

  所有擬定考試學生期限,除呈報學部外,理合具文呈報,伏乞王爺、中堂、大人鑒核備案。須至申呈者

右呈外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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