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和與現有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的通知
← | 第六批 |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和與現有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的通知 鄂政發〔2019〕2號 制定機關: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
第八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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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和旅遊廳提出的第七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19處、與現有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3處,現予公布。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規定,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文物保護單位的各項保護、管理措施,科學規劃、合理利用,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保護利用中實現傳承發展。
附件:1.第七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2.與現有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附件1
第七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共計19處)
(一)古遺址(7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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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分類號 | 名稱 | 年代 | 地點 |
1 | 1 | 楊家河兵寨群 | 清 | 宜昌市夷陵區 |
2 | 2 | 青龍寨 | 清 | 宜昌市夷陵區 |
3 | 3 | 五龍堡 | 清 | 宜昌市夷陵區 |
4 | 4 | 萬里茶道五峰段 | 明一民國 | 宜昌市五峯縣 |
5 | 5 | 蓮花池遺址 | 宋 | 隨州市大洪山風景名勝區 |
6 | 6 | 萬里茶道鶴峰段 | 明、清 | 恩施州鶴峯縣 |
7 | 7 | 大寨坪遺址 | 宋—明 | 恩施州咸豐縣 |
(二)古建築(4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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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戴家倉屋 | 清 | 隨州市隨縣 |
9 | 2 | 禹王宮古戲樓 | 清 | 恩施州宣恩縣 |
10 | 3 | 黑龍河石拱橋 | 清 | 恩施州宣恩縣 |
11 | 4 | 建始文廟 | 清 | 恩施州建始縣 |
(三)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8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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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 | 石骨山人民公社辦公樓 | 1974 | 武漢市新洲區 |
13 | 2 | 漁洋關蘇維埃政府舊址 | 1931 | 宜昌市五峯縣 |
14 | 3 | 施洋烈士故居 | 民國 | 十堰市竹山縣 |
15 | 4 | 房縣六區蘇維埃政府舊址 | 1931 | 十堰市房縣 |
16 | 5 | 紫雲區農民協會舊址 | 1926—1930 | 黃岡市紅安縣 |
17 | 6 | 李家溝桐柏軍區政治部舊址 | 1945—1948 | 隨州市隨縣 |
18 | 7 | 鶴峰紅三軍軍部舊址 | 1933 | 恩施州鶴峯縣 |
19 | 8 | 巴東紅旗渠 | 1967—1978 | 恩施州巴東縣 |
附件2
與現有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3處)
序號 | 名稱 | 年代 | 類別 | 地點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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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義籌老屋 | 清 | 古建築 | 咸寧市通山縣 | 與第六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王氏老屋合併,合併後名稱為江源村古民居 |
2 | 老宗屋 | 明、清 | 古建築 | 咸寧市通山縣 | 與第六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王氏老屋合併,合併後名稱為江源村古民居 |
3 | 黃家場火車站 | 清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宜昌市夷陵區 | 與第五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川漢鐵路上風埡山峒遺址,合併後名稱為川漢鐵路夷陵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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