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試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試行)
發布機關:湖北省人民政府
發布於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有效期:2010-02-17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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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編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相關聯的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出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且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省份,並呈擴散趨勢;發生由高致病性禽流感(新亞型)病毒株引發的疫情,出現明確的人間持續傳播,且呈擴散趨勢。

(3)出現危害嚴重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2個以上省份,並呈擴散趨勢。

(4)我國既往未發現的、危害嚴重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呈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危害嚴重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並造成人員感染,且出現人員死亡或呈擴散趨勢。

(6)有證據證明存在嚴重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流入多個省份或2個以上境外國家和地區(港、澳、台),對2個以上省份或境外國家和地區(港、澳、台)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或經專家委員會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7)一起食物中毒100人以上並出現2人以上死亡,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8)一起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出現5人以上死亡的。

(9)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危害嚴重的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我國出現輸入性病例,並呈擴散趨勢,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

(10)其他危害特別嚴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編輯

(1)肺鼠疫、肺炭疽在一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生,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5例以上,或者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縣(市、區)。

(2)腺鼠疫在1個市(地)範圍內發生,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範圍波及2個以上市(地)。

(3)出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地),並呈擴散趨勢。發生由高致病性禽流感(新亞型)病毒株引發的疫情,並出現聚集性病例。

(4)霍亂在1個市(地)範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以上,或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地),並呈擴散趨勢。

(5)乙類、丙類傳染病發病數量明顯增加,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地),1個月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3倍以上,出現危重病例或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6)我國既往未發現的、危害嚴重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或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危害嚴重的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我國出現輸入性病例;或我國發現已消滅的天花和脊髓灰質炎野毒株病例,或出現脊髓灰質炎疫苗株循環病例。

(7)出現危害嚴重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到2個以上(市、地),並呈擴散趨勢。

(8)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或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並造成人員感染的。

(9)群體性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出現危害嚴重的不良反應,一起事件病例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

(10)對1個省(區、市)內2個以上市(地)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我國出現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危害後果,並有擴散趨勢。

(11)一次食物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並出現死亡的,或出現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的。

(12)一起急性職業中毒30人以上、50人以下,或出現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的。

(13)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

(14)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編輯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1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生,1周內發病1例以上、4例以下。

(2)腺鼠疫在1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生,1周內發病10例以上、19例以下;或流行範圍波及2個縣(市、區)。

(3)霍亂在1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生,1周內發病10例以上、29例以下;或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

(4)出現聚集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5)出現高致病性新流感(新亞型)病例。

(6)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數量明顯增加,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1個月內發病水平達到前5年同期水平2倍以上。

(7)出現疫苗衍生脊髓灰質炎病毒病理。

(8)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並涉及2個以上縣(市、區),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9)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出現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的。

(10)一起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出現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

(11)在1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現危害較嚴重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12)群體性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出現危害較重的不良反應,一起事件病例數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

(13)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編輯

(1)腺鼠疫在1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生,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1例以上、9例以下。

(2)霍亂在1個縣(市、區)範圍內發生,1周內發病1例以上、9例以下;或出現境內感染的死亡病例。

(3)出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高致病性新流感(新亞型)病例。

(4)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5)一次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出現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

(6)一起急性職業中毒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7)群體性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出現危害較重的不良反應,一起事件病例數10人以上、49人以下。

(8)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對於法定報告傳染病以外的其他傳染病疫情,可參照傳播途徑、發病水平類似的乙、丙類傳染病分級標準進行定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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