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教育局對縣政協徐多喜委員《關於嚴控教師私自有償補課的建議》的答覆

關於湘陰縣政協第十屆五次會議第62號提案辦理情況的
答 復

湘陰教提復字〔2021〕11號B類
2021年9月30日
發布機關: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政府
政協提案

徐多喜委員:

您在縣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嚴控教師私自有償補課的建議》已收悉,感謝您對我縣教育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根據您的建議,現將有關情況答覆如下:

一、領導重視,責任明確

近年來,湘陰縣教育局高度重視亂補課、亂辦班治理工作,不斷調整完善教育行政部門、各校行風建設兩級工作網絡,逐步形成上下聯動行風建設的工作格局。每年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具體治理措施,一再重申「一把手是行風建設第一責任人,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原則,與各學校校長簽訂了《湘陰縣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家教家養問題治理工作責任狀》,要求各學校嚴格按照省、市、縣有關規範辦學要求紮實開展工作。同時,要求各校在職教師簽訂了《自覺抵制有償補課、家教家養承諾書》,完成了《湘陰縣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家教家養行為自查自糾情況表》,並向學生家長發放了《致家長信》。

二、制定方案,權限明確

教育局抓行風不手軟、不鬆勁,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義務教育階段在職教師亂收費、亂補課、亂征訂的「三亂」問題,先後制定了《湘陰縣教育局關於印發湘陰縣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家教家養專項治理方案》(湘陰教通〔2019〕9號)、《湘陰縣教育局關於開展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家養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湘陰教通〔2019〕37號)、《湘陰縣教育局關於持續深入開展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家養問題重點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督教通〔2020〕2號)等文件,為我縣整治和處理教育「三亂」問題,治理教育不正之風「頑症」,進一步推進師德師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教學環境,提供了統一的具體標準和依據。

三、強化教育,正本清源

縣教育局從抓依法治教、廉潔從教入手,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從源頭上治理教育「三亂」問題。要求各學校結合「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對全體教師進行職業道德、思想政治、宗旨意識、服務意識教育,啟發廣大教師自我規範、自我提高。同時,與教師簽訂廉潔從教責任狀,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

四、專項治理,嚴肅查處

近年來,縣教育局結合實際,採取有力的措施,在亂補課、亂辦班高發期,組成專項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通過向社會散發宣傳單、公布舉報電話等形式進行大力宣傳,堅持群眾舉報重點查,節假日經常查,重點人物跟蹤查。近兩年來,共查處違規補課等事件11起,問責53人,要求涉事教師退回違規收取的費用近兩萬元。今年暑假在文星街道督學組(原第九督學責任區)在黃漢林同志的帶領下,組織督學責任區內工作人員,對城區各中小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先後開展了2次突擊檢查,均未發現一例違紀違規現象。今年秋季開學前,全縣各中小學校再次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就師德師風建設再次進行重申、強調,會後所有教職工(含民辦中小學校)均簽訂了《自覺抵制有償補課、家教家養》承諾書。9月6日--9日,由教育局統一組織,督導室牽頭,分8個督查組,局班子成員帶隊對全縣64所中小學幼兒園進行了地毯式的專項督查。

同時,縣教育局還將涉事教師的違規補課、家教家養事件載入教師個人誠信檔案。縣教育局對有償補課、家教家養事件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切實起到了震懾作用,初步形成了治理教師亂補課、亂辦班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服務,疏堵結合

為解決家長無法按時接送學生和「補課」負擔過重的困難,抑制社會「亂補課」「亂辦班」不良風氣,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縣教育局一方面制定了《湘陰縣教育局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要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充分利用學校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優勢,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的主體責任;切實解決學生課後管理問題,解除群眾後顧之憂;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結合湘陰教育實際,制定《湘陰縣教育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通過開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檢查,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今後我們將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規範辦學等方面要求,進一步加強教育行業管理,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努力辦好讓湘陰人民滿意的教育。

最後,再次感謝您對教育事業的關心與支持。


湘陰縣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抄    報:縣政府辦 縣政協提案委     聯繫單位: 縣教育局

經 辦 人: 王正軍                    聯繫電話:  2261277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