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隨機
登入
設定
贊助
關於維基文庫
免責聲明
搜尋
溫泉法施行細則
語言
監視
編輯
溫泉法
施行細則
沿革
制定機關:
中華民國經濟部命令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經濟部經水字第09404605410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經濟部經水字第09904606140號令
發布刪除第 8 條條文
姊妹計劃
:
數據項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命令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