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河答友人
作者:黃道周 明朝

其一 編輯

魚雅看天下,穉狂獨小臣。
焚將書發焰,借得劍留神。
膚發還父母,冠簪奉等倫。
因君思翠竹,果未改霜筠。

其二 編輯

匡時誰共奮,報主我全虛。
著眼雲無際,回頭鳥不如。
蒼生看厝火,白日動溝渠。
老去知何日,關河再訪餘。

其三 編輯

陳力吾何敢,顛危聊自持。
風高勁草恨,流急小舟知。
啼鳥懸心血,冥鴻出羽儀。
所馮天子聖,野老莫攢眉。

其四 編輯

積雪有時霽,奔流儻不回。
一身楓葉冷,萬事老猿猜。
殘史青山眼,初衣脫鬼胎。
莫從詩本里,草草問風雷。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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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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