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作奏薜芳充支使狀

為人作奏薜芳充支使狀
作者:令狐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42

右件官蘊蓄公才,精勤吏道,文章史傳,無不該通。大曆末則與臣及徐泗節度使張建封同事故馬燧作判官。建中三年,曾以公事直言,不合其意,遂被奏授交城縣令。及有政績襃然,疲羸悉安,征賦皆辦。臣以其四居畿令,兩任法官,有學有才,堪為賓佐,委令推斷,無不詳平;與之籌畫,多所裨益,相諳相識,二十餘年。滯屈最深,實希榮獎。伏望天恩特賜改官,充臣觀察支使。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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