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安平公兗州奏杜勝等四人充判官狀·盧涇

為安平公兗州奏杜勝等四人充判官狀·盧涇
作者:李商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72

右件官博涉典經,該核流略,自魯壁所壞,汲塚之藏,三篋能知,五車盡究。加之文采,兼以器能。前者為臣屬寮,常在州推獄,明斷而不容吏黠,哀矜而莫有人冤。今者團練之司,稽巡是切,直思獎效,非敢用情,伏請依資賜授法官,充臣部團練巡官。

以前件狀如前。伏以長人者必以吏分勞逸,開幕者亦用士為輕重,若不樹人,何以報國?況臣素無勳效,謬竊寵榮,至於賢才,敢吝筐篚?前件官並推賓彥,堪讚藩條,伏希殊私,盡允誠請。謹錄奏聞,伏聽敕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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