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滎陽公舉王克明等充縣令主簿狀

為滎陽公舉王克明等充縣令主簿狀
作者:李商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72

以前件狀如前,伏以臣所部控聯谿洞,參錯蠻髦,水接重湖,山當五嶺,縱有天官注擬,多緣地理幽遐。或不出上京,已發徒勞之歎;或蹔來屬邑,即聞歸去之辭。既經久而不謀,亦柔良而曷寄。臣謬膺廉部,慮在曠官,儻旬朔以無言,則賦輿而必闕。前件官或膏粱遺胄,或英俊下寮,雖寓遐陬,久從試吏。假之銅墨,有意於鳴琴;委以簿書,不羞其棲棘。既聞績用,合有甄升,一則複遠俗之凋殘,一則輕微臣之憂責。苟事因請托,跡涉貪殘,將有負於斯人,豈敢逃於舉主。伏希卑聽,鹹賜即真。千冒宸嚴,無任兢越。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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