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14
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之十四
三洞法師沖靖先生留用光傳授
太上執法仙士蔣叔輿編次
禮成奏謝門
編輯三簡奏
編輯具位〈臣〉姓〈某〉
右〈臣〉謹瀝丹誠,上干天聽,退省僭易,以竢譴誅。〈臣〉先據〈某〉鄉貫〈某〉人投稱,伏為〈正薦亡親某乙 普薦在會亡過某乙〉等,乞就〈某〉處宮觀,崇修無上黃籙大齋,拜奏章詞,宣行符命。恭祈恩霈,普濟幽沉。〈臣〉尋於〈某〉月日為始,開建寶齋,至〈某〉月日罷散。謹依科法,就〈某〉處洞天,告投天官名山洞府金龍玉簡;及就建立齋壇之所,告投地官土府金龍玉簡;就〈某〉處潭洞,告投水官水府金龍玉簡。拔贖亡故〈某乙〉及在會預薦亡魂等罪簿。謹具狀,飛奏金闕三境帝師七寶玉陛下。恭望道慈,允〈臣〉所奏,特降敕命,下泰玄都省,宣告上元賜福天官、諸天曹局、洞天主宰,中元赦罪地官、五嶽十宮、九幽地府、九壘土皇、土下諸司靈官主宰,下元解厄水官、江海河瀆、泉曲溪真、水府諸司靈官主宰,遵依玉簡,告命拔出,亡故〈某〉及在會預薦亡魂。請滅三惡,斬絕地根。解釋冤讎,增添善果。計功昇度,隨品受生,仰副太上好生之德。冒犯天威,〈臣〉誠惶誠恐,稽首頓首,死罪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
〈奏為某乙修建〉
〈三官金龍玉簡乞降〉
〈敕命施行事〉
倚黃
〈乞降付泰玄都省〉
右舊儀,山簡、土簡、水簡各一狀奏。內解釋冤讎、增添善果二句,止山簡用之。請滅三惡、斬絕地根二句,水土二簡俱用之。今合為一奏,非惟從省,亦免煩瀆。三簡各日投者,自依舊法。內三簡奏稱〈某〉處洞天,非是洞天去處,則不可稱洞天,止稱〈某〉山洞府可也。
可漏
奏狀一緘謹謹上詣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請進
具位臣姓〈某〉謹重封
申天官
編輯具法位姓〈某〉
先據〈某〉鄉貫某投稱,伏為〈正薦亡親某乙 普薦在會眾魂,〉乞就〈某〉處,崇修無上黃籙大齋。拜奏章詞,宣行符命。恭祈恩霈,普薦幽沉。〈某〉尋於〈某〉月日為始,開建寶齋,至〈某〉日罷散。謹依科法,就〈某〉處洞天,告投天官名山洞府金龍玉簡,拔贖亡故〈某〉頂薦亡魂等罪簿。除已飛奏上帝外,須至申聞者。
右謹具狀,申上元天官紫微大帝〈聖前〉。伏望聖慈,特降聖旨。下上元曹局、名山洞天主司、一切聖眾,遵依玉簡,告命拔出,在會預薦亡魂。解釋冤讎,增添善果。計功昇度,隨品受生,仰副大道好生之德。冒犯聖威,〈某〉下情無任惶懼之至。謹具狀申聞。謹狀。
地官
編輯具位姓〈某〉
先據〈同天官狀至,〉謹依科法,就〈某〉處建立齋壇之所,告投地官土府金龍玉簡,〈後同天官狀〉
右謹具狀,申中元地官清虛大帝〈聖前。〉伏望聖慈,特降聖旨。下中元曹局、九壘土下主司一切聖眾,遵依玉簡,告命拔出,在會係薦亡魂。請滅三惡,斬絕地根。計功昇度。〈同天官狀結〉
水官
編輯具位姓〈某〉
先據〈同天官狀至,〉謹依科法,就〈某〉處潭洞,告投水官水府金龍玉簡,〈同地官狀〉
右謹具狀,申下元水官洞陰大帝〈聖前〉。伏望聖慈,特降聖旨。下下元曹局、靈潛淵水下主司、一切聖眾。〈同地官狀,結至謹狀〉
可漏
方函〈如常式〉
天樞院引進狀
編輯〈裹奏狀,入函發去〉
靈寶大法司
今月〈某〉日發奏狀一函,重封印全,為鄉貫某人,祟建無上黃籙大齋〈正薦亡親某乙。普薦在會眾魂〉滿散,依法告投三官金龍玉簡。乞降敕命,施行事須至申聞者。
右謹具狀,申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伏乞徑為通奏,恭請敕命,早與頒降施行。謹具狀申聞,伏候昭報。謹、狀。
直日功曹關子
編輯靈寶大法司
今發緊急申奏文字,下項一奏狀一函,上詣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請進〉。一申狀三函,上詣上元天官紫微大帝聖前〈申上〉、中元地官清虛大帝聖前〈申上〉、下元水官洞陰大帝聖前〈申上〉。
已上奏狀一函,申狀三函,並用重封印全,須至關發者。
右關〈某〉日當直功曹使者,請交管前去,分明請進,申上雲程,不得稽滯時刻。有所遏截,攝付近獄,依律施行。
年 月 日關
三簡牒
編輯山簡
靈寶大法司 牒上〈某〉處洞天仙官主宰〈是洞天,即稱洞天。是福地,即稱福地。非洞天福地,則稱某山靈官主宰。〉
照對今月〈某〉日為〈某〉處〈某〉人〈正薦亡親某乙普薦在會眾魂,〉崇建無上黃籙大齋三晝夜。遷拔逝爽,度上南宮。以今功圓事畢,解散齋壇。謹依科法,齎持龍簡璧鈕,投送〈某〉處洞天〈或福地,或名山〉標記善功,刻名仙籍,須至專牒者。
牒候到,伏請照會,依準玄都舊典奉行。謹牒。
土簡
土府太歲九壘土皇靈官主宰〈牒內文作某處靈壇土府〉
水簡
〈某〉處靈澤潭洞靈官主宰〈牒內文作某處靈泉水府〉
投簡獻錢狀
具齋主位姓〈某〉
謹備金錢二十四分,從馬二十四疋。
右謹獻上洞天仙官主宰〈土水二簡,依牒文改此一位〉,靈壇監察、香官使者、三洞威神、當境主司里域真官、山水川澤一切正神〈聖前〉。伏惟聖慈,俯賜鑒納。謹狀。
年 月 日 具位姓〈某〉狀
三清玉帝謝狀
編輯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先錄狀上奏,為〈某〉鄉貫〈某〉人,狀稱〈入齋意,至未曾湔洗〉乞請道士一壇,就〈某〉處,崇建無上黃籙大齋三晝夜。依按玄科,宣揚祕範。恭憑道力,俯拔幽途。滿散修設,謝恩清醮,三百六十分位。廣崇善利,總助遷昇。〈臣〉尋於〈某〉月〈某〉日開啟,依科修奉,至〈某〉月日滿散已訖。重念〈臣〉與同齋道士〈某〉等,稟質凡愚,昧於科簡。關行雖畢,違戾實多。仰望天恩,特垂原赦。〈臣〉無任瞻天望聖激切屏營之至。謹具狀上奏,稱謝以聞。謹狀。
年 月 日 具位〈臣〉姓〈某〉狀
可漏
三清玉帝至尊〈陛下〉 具位〈臣〉姓〈某〉狀奏謹封
貼黃
〈奏為某人乞祟建〉
〈超生已行滿散稱〉
〈謝事〉
天樞院繳狀〈裹奏狀入方函內發去〉
靈寶大法司
今月〈某〉日發奏狀一函,為據黃籙大齋主〈某〉人〈正普薦亡親某乙在會眾魂〉,乞請道士一壇,就〈某〉處,開建無上黃籙大齋,修設謝恩清醮,三百六十分位。已行滿散,具狀稱謝。事須至申聞者。
右謹具狀,申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伏乞徑為,通進施行。謹具狀申聞,伏候昭報。謹狀。
年 月 日 具位姓〈某〉狀
方函
申狀一函謹謹上詣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請進〉
具法位姓〈某〉謹重封
六幕謝疏
五帝
編輯具法位〈臣〉姓〈某〉
右〈臣〉先具狀奏聞,為〈某〉鄉貫〈同三清狀,至違戾實多。〉伏望天慈,特垂原赦。〈臣〉下情無任,瞻聖望真,惶懼激切屏營之至。謹具疏上奏,五方五靈五老五帝天君〈聖前〉,稱謝以聞。謹疏。
年 月 日 具法位〈臣〉姓〈某〉疏
三師
編輯具法位姓〈某〉
右〈某〉先具狀申聞,為〈某〉鄉貫〈同三清玉帝奏狀,至違戾實多。內稱臣處,並稱名,不稱臣〉伏望師慈,特垂原赦。〈某〉下情無任,瞻聖望真,惶懼激切屏營之至。謹具疏上奏靈寶經師真君,靈寶籍師真君,靈寶度師真君〈聖前〉,稱謝以聞。謹疏。
年 月 日 具法位姓〈某〉疏
玄師
編輯〈與三師狀同式〉
玄中教主上清靈寶聖師真君〈聖前〉
天師
編輯〈與三師狀同〉
太上輔元體道三天大聖都天大法天師正一靜應真君〈聖前〉
監齋
編輯〈與三師狀同〉
靈寶監齋大法師真君〈聖前〉
三官
編輯〈同前式〉
上元賜福天官紫微大帝〈聖前〉
中元赦罪地官清虛大帝〈聖前〉
下元解厄水官洞陰大帝〈聖前〉
方函
可漏〈並同啟齋立幕六疏式〉
三官考功狀
編輯具法位姓〈某〉
先據〈某〉鄉貫〈某〉人狀稱。伏為〈正普〉薦〈亡親某乙 在會眾魂〉崇建無上黃籙大齋,用資超度滿散,修設清醮,三百六十分位,上謝洪恩。今來齋醮圓成,所有在壇攝職道士,並翊衛眾神,及委差神將、功曹土地等神,並皆奉職行事,委有勞績。謹按太真之儀,合行投錄推賞。除已具朱表,奏聞上帝外,須至開列申聞者。
一同齋攝職道士,除〈某〉外,開具下項
〈開列道士姓名〉
已上道士,並各在壇守職。
一在壇翊衛傳奏眾神,下項
天下都大城隍主者
〈某〉州城惶主者
〈某〉神〈某〉侯王〈曾請監壇者〉
九州社令主者
五方道都大主者
九幽諸地獄主者
操章將軍、僕射天丁、都官使者、功曹從事、直事君符吏、郎決吏、驛龍吏、收食吏、庭令丞小吏等
捧香驛龍騎吏、三五功曹、左右官使者、侍香金童、傳言散花玉女、五帝直符直日香官、監齋功曹使者,左右前後、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靈神君
靈賓大法司、上清天樞院、北極驅邪院、玉樞五雷院、靈寶正一諸階法籙中神仙將吏〈隨法師所受法籙,將吏言功,嶽兵同此〉
東嶽統兵、助法神將、東嶽差來守衛神將吏兵等眾、〈某〉州〈某〉縣城隍司一行守衛神將吏兵等眾、係國祀典廟宇差來防禦吏兵等、〈某〉處土地里域真官
已上眾神,並各在壇,傳奏翊衛,效勤本職。
一差委追取鍊度亡魂神將、功曹、土地眾神,下項
〈某〉本司差委同三界直符追取亡魂神虎追攝官君、功曹神將等
南陵樞府、朱陵火府、南昌上宮、鍊度一行官吏仙眾
上清黃籙院一行官吏、三界直符使者、〈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四直功曹使者
〈某〉甲子日啟奏,至〈某〉甲子滿散日時,當直功曹使者
火府齎簡童子、金龍驛吏
地府齎簡童子、茭龍驛吏
九龍使者
七道功曹
五嶽城隍司十方道等、沿路傳送牒狀土地等神
已上眾神,並各傳送,通達往來,追攝鍊度亡魂,宣布天恩,並無違闕。
右具如前,謹具狀申上元賜福天官紫微大帝、中元赦罪地官清虛大帝、下元解厄水官洞陰大帝〈聖前〉。伏乞聖慈,特賜聖旨。下三界所屬真司,計功酬賞施行。謹具申聞。謹狀。
年 月 日 具法位姓〈某〉狀
東嶽回兵狀
編輯具法位姓〈某〉
先據〈某〉鄉貫〈同三官考功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元申請差到守衛靈壇,神將吏兵,並嶽府元差,在本院統兵助法二大將精兵等。〈若不曾行天心正法,不用統兵助法將兵等語,後同〉並各在壇,委是效勤。本職除已具朱表,聞奏三天,乞降敕命施行,及具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推賞外,須至申聞者。
右前件將吏,除元差在本院二大將精兵等,仍舊在院外,〈非行天心正法人,除自將吏至院外十九字,雲右前件昨來申請雲〉所有昨來申請差到守衛靈壇神將吏兵隨狀見到。謹具狀申束嶽天齊仁聖帝〈聖前〉。伏乞指揮,所屬收管,依舊著役,聽候天庭,指揮施行。謹具狀申聞。謹狀。
年 月 日 具法位姓〈某〉狀
可漏
方函〈如常式〉
城隍回祠牒
編輯〈監壇神回祠牒式同〉
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建齋之初,曾邀神馭,差撥將兵,翊衛壇場。委有勞績,除已具朱表,聞奏三天,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推賞外,所合牒請照會,須至移文。
牒請照會回祠,聽候天庭,推恩施行。謹牒。
日真功曹香官使者等照劄
編輯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建齋之初,及散壇設醮日分,當直功曹、三界直符、監齋直事、香官使者,往來傳奏,翊衛壇場,效勤本職,並無違闕。除已具朱表,聞奏三天,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仰各行照會,聽候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四直功曹香官使者等。准此。
年 月 日劄
嶽府將兵照劄
編輯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元申嶽府,關請到衛壇將吏。除已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發回本所。今有束嶽泰山府公狀一通,仰齎持前去候到,分明通落,仍依舊著役外,各行照會,聽候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東嶽泰山府差到衛壇將吏等。准此。
年 月 日劄〈後二劄同〉
城隍將吏照劄
編輯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元牒城隍司,關請到衛壇將吏。除已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發回本所。今有城隍司公牒一封,仰齎持前去候到,分明通落,仍依舊著役外,各行照會,聽候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城隍司差到衛壇將吏等。准此。
土地等照劄
編輯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當界土地等神,翊衛壇場,效勤本職,並無違缺。除己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照會,聽候天庭,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某〉處土地等神。准此。
泰山沿路土地照引
編輯〈並仿此行遣,內改換作:所有泰山沿路土地等,傳遞往來,並無違缺。〉
日直功曹關
編輯靈寶大法司
今發文字,下項
一奏狀一函,重封印全,上詣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請進〉。
一疏六函,申狀一函,重封印全,上詣五方五老五帝天君〈聖前〉、靈寶經籍度三師真君〈聖前〉、上清靈寶聖師真君〈聖前〉、三天大聖天師真君〈聖前〉、靈寶監齋大法師真君〈聖前〉、三元三官大帝〈聖前〉申上,除已上下並封印全,須至關發者。
右關〈某〉日功曹使者,請照會齎管前去,疾速請進。申上雲程之中,毋令稽滯時刻。故關。
錢馬狀〈同前式〉
錢馬單〈同前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