爝火錄/卷三十一

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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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陰雲墟散人李本天根氏輯

  辛丑(一六六一)、大清順治十八年(永明王永曆十五年、魯王監國十六年)春正月辛亥朔

  永明王在緬甸,魯王在金門。

  二月辛巳朔

  二十八日(戊申)

  白文選密遣緬民賷奏至行朝,內云:『不敢速進者,恐驚萬乘;必得緬人護送出關,為上策耳。候即賜璽書,以決進止』!帝即回璽甚切。越五日(一作越五、六日),沿河搭浮橋為奉迎計,相去行朝僅六、七十里。緬人覺之,復斷其橋;文選候詔不得,遂撤營去。

  三月庚戌朔

  鄭成功議取台灣。台灣東倚山,西薄海;北界雞籠城,與福州對峙;南則河沙

  【第 1222 頁:版面影像】

  磯,小琉球近焉。周袤三千里,水陸之產咸備。初,鄭芝龍與群盜出沒其地;後為紅夷所踞。成功自江南敗還,地蹙兵弱。適紅夷甲螺何斌逃至廈門見成功,盛言台灣富強,為四省要害;且言可取狀。成功大喜,束甲遂行;泊澎湖,次鹿耳門。鹿耳門者,水淺沙膠;海道迂折,僅容數武。成功至,適水驟漲丈余,大小戰船銜尾而進;紅夷大驚。成功引兵登陸,克赤嵌城,遂進攻王城;城中堅守不下,乃環七昆身以逼之。

  永明王錦衣衛趙明鑑等歃血盟,謀奉太子斬關出;出時並殺馬吉翔、李國泰,以弭後患。事泄,吉翔、國泰以結盟投緬誣奏;密旨捕黔國公家人李某、王啟隆家人何害等,各付本主殺之。

  永明王進任國璽御史。國璽疏論時事三不可解;中言『今日勢如累卵,禍急燃眉;猶然泄泄不思出險。沐勛臣、王皇親亦可主持,豈宜馬吉翔、李國泰獨占大柄』!吉翔不悅,即令國璽獻出險策。國璽忿然曰:『時事至此,猶抑言官使不言耶』?

  奉旨:『着任國璽獻出險策』!國璽曰:『能主入緬,必能主出險;今時勢如此,乃卸肩於建言之人乎』?

  五月己酉朔

  永明王從官資用盡竭。

  王祖望、鄧居詔各具疏劾馬吉翔、李國泰,帝亦無如之何。

  二十三日(辛未)

  緬酋弟莽猛白代立。

  猛白弒其兄而篡其位,遣官索賀;帝不許。

  匡國公皮熊據水西大方城,吳三桂力攻之;熊退入楊保山中。

  緬人以象兵與李定國戰於木城下,定國前隊稍失利;白文選引兵橫衝之,緬人大敗,退保新城。文選屯象腿、定國屯垌■〈土白〉,各去緬八十里。以無舡渡江,遣都督丁仲柳於阿瓦上流造舡;緬人知舡將竣,以正兵綴定國而別遣奇兵搗舡廠,仲柳棄舡走,舡悉被焚。

  帝命禮部侍郎楊在侍太子講書,賜坐;在以東宮典璽李崇貴侍立,不敢就坐。

  帝並賜崇貴緬坐,崇貴曰:『雖在亂亡,不敢廢禮。今日蒙上賜,後日將謂臣欺幼主』!每講,崇貴出外;講畢,然後入。

  按原本脫去「侍太子」三字。

  秋七月戊申朔

  十七日(甲子)

  緬酋莽猛白欲盡殺永明王從臣,遣人來邀。緬人來邀當事大臣渡河議事,皆辭不行。

  十八日(乙丑)

  緬酋又遣人來曰:『蠻俗貴詛盟,請與天朝諸公飲咒水』。緬使曰:『此行無他;我王慮眾心不善,請飲咒水後,令諸君皆得自便貿易,資生計耳。不爾,我國安能久奉芻粟耶』!

  十九日(丙寅)

  馬吉翔、李國泰邀諸臣盡往;至則以兵圍之,令諸臣以次出外,輒殺之。於是松滋王某及武臣沐天波、馬吉翔、王維恭、魏豹、馬雄飛、王啟隆、蒲纓、王自京、龔勛、陳謙、吳承爵、安朝柱、任子信、張拱極、劉相、宋宗宰、劉廣銀(一作益)、宋國柱、丁調鼎、文臣鄧士廉、楊在、鄔昌期(一作琦)、鄧居詔、任國璽、裴廷謨、楊生芳、潘璜、齊應巽(一作選)、郭璘、張宗伯、王祖望、王升、內臣李國泰、李茂芳、楊宗華、楊強益、李崇貴、沈猶龍、周某、盧某、曹某等凡四十二人俱被殺;惟都督同知鄧凱以傷足不行,獲免。

  諸臣既去,緬人復以兵三千圍行在;大呼『爾諸臣可以俱出飲咒水;有不出者,亂戧攢刺之』。眾猶豫,既無寸兵可以相持,又慮帝與宮闈有失;延久無可為計,遂出。出則三十人縛一人,駢斬之。帝聞之,與中宮皆欲自縊;內侍之僅存者奏曰:『上死固當,如國母年老何!且既亡社稷,又棄太后,恐貽後世之譏!盍姑緩,以俟天命』!帝乃止。已而緬兵入宮,搜財帛;宮中二貴人自縊,宮女及諸臣妻縊樹者累累如果瓜然。

  永明王與宮眷止存二十五人。

  帝與太后以下二十五人共聚一小屋中,驚懼無措。已而通事引緬官來護守;惟曰:『不可傷皇上與沐國公』!時遍地橫屍,緬官請帝移沐天波守居之室;大小止存三百四十餘人,哭聲聞於一、二里外。三日斷火食,寺僧私進粗糲,賴以得飽。

  且知諸臣之飲咒水者俱為所殺,而沐天波及王升、魏豹、王啟隆等各擊傷緬兵數人,其死倍慘。

  於時被殺及自縊有姓名可紀者:吉王某同妃自縊,楊、劉二貴人、松滋王妃俱自縊;姚文相、黃華宇、熊維賢、馬寶二、差官趙明鑑、王大雄、王國相、吳承胤、朱文魁、吳千戶、鄭(一作鄧)文遠、李既白、凌雲、嚴麻子、尹襄、朱議漆、王國璽、內官陳德遠等一十八人。

  皇親王國璽妻及諸臣妻女自盡者,不下百五十人。而吳承爵妻某氏先縊,子女乃自縊。姜世德妻自縊。王啟隆妻吳氏、妾周氏既縊,太監李從龍救之;吳曰:『爾與吾夫厚,當趣我死;奈何救耶』!卒縊死。齊環妻某氏抱子赴水死。馬吉翔第四女哭曰:『吾父在世,不知作何等人!如今已死,人猶罵耶』!縊數次,乃絕。

  二十一日(戊辰)

  緬人修葺原所,請帝還居之。

  二十五日(壬申)

  緬人進鋪陳、銀米等物於帝;且致辭曰:『吾小邦王子,實無傷害諸臣之心(一作傷犯)。因各營殺戮村民,民實怨甚(一作民怨實甚),乃甘心於諸臣以快其忿也。幸無介介於小邦』!帝頷之而已。

  帝病甚,所存大小男女無不病者,死亡相繼。諸臣之由陸而逃避者,離緬約半月程,住四、五日,皆為緬人所屠;有姓名可紀者:岷王朱蘊生、姜世德、馬九功、潘世榮、危存禮、向鼎忠、溫如珍、劉九皋等。其孑身無累者,去緬一月程,方住一小國中;緬人以兵洗之,擒其王歸。而未亂時以病革者,潘琪、齊環、米仲、王偉、瑞昌王、劉藎忠、徐鳳翥並內臣數人。

  閏七月戊寅朔

  十一日(戊子)

  李定國復以舟師攻緬索王,反為所敗;定國與白文選俱引還。

  緬酋弒兄自立,慮諸蠻不服,欲示威;因集兵殺沐天波等,然後出兵與定國戰。定國以十二舟濟師;風發,覆五舟,急引還,屯黑門坎(「蠻司合志」)。

  九月丁丑朔

  大清兵剿闖賊餘孽,郝搖旗等棄夔州屯萬縣。

  冬十月丁未朔

  大清殺鄭芝龍於柴市;鄭氏子孫在京師者,無少長皆死。

  十一月丙子朔

  十八日(癸巳)

  帝召都督同知鄧凱入,謂曰:『太后病矣!未知骸骨得歸故里否』?又曰:『白文選未封親王、馬寶未封郡王,我負之!滇、黔百姓,我師在彼,苦了多年;今又不知何如』!

  李定國既敗還,白文選軍在後,引而北;定國使其子嗣興追之,以觀去向。文選部下勒兵回,向嗣興;嗣興怒,亦勒兵迎之。定國遽召嗣興還,曰:『兄弟數十人,今惟存我與彼;何忍更相戕!吾前所□爾隨之者,冀其悔而復回,仍與吾併力也;既勒兵相向,念已絕矣!任彼所之,吾自盡我事可耳』。遂率所部向九龍江而進。文選北行,屯錫薄。

  十二月丙午朔

  大清兵臨緬,白文選自木邦降。

  定國、文選議復進洞鄔,一面造舡、一面攻新城;恐兩不相應,乃移營,定國在前、文選在後。張國用、趙得勝因賀九儀之死銜定國,至是遂挾文選北走,將降大清。至耿馬,適與吳三省相值。三省者,定國舊部;安龍之役,三省尋獲大營妻子來詣定國於孟艮,而定國已移營,不相遇。至磨乃,見唐宗堯有異志,收而殺之;然兵弱,不敢入緬境,留連孟定、艮、馬間。文選見三省,不言而涕出;三省察軍情有變,因言云南降清者皆怨恨不得所,人心思明甚於往日。於是張、趙復心動,遂與三省屯於錫薄。平西王吳三桂偵知之,即令馬寶率兵追文選,且招之;而自率大兵趨緬。時文選已去錫薄,寶追及於孟養,單騎赴文選營說之降;文選遂降,大清封承恩公。

  帝妃某氏在白文選營自縊死。

  平西王吳三桂臨阿瓦,檄緬甸取帝及妃。

  初二日(丁未)

  緬人以永明王父子送於大清軍前。

  未刻,有緬官二、三人來謁,且曰:『此地不便居處,請移他所。爾國兵近我城,我將發兵取道於此,恐驚官家耳』。語未畢,而緬人舁帝所坐座杌子即行,太后大哭隨之。繼又有二肩輿,舁太后、中宮以行。大小男女步行五里外,渡河;至岸,已昏黑,不知所行為何徑。三鼓後至營,始知為大清師也。

  初三日(戊申)

  帝入大清師大營。

  初六日(辛亥)

  帝復轉亞哇城。

  初九日(甲寅)

  吳三桂擁帝還滇,遂以捷聞。

  台灣城築時,迭亂石,高數丈、厚丈余;用火煅之,石化為灰,融結成塊。鄭成功以大炮擊之,城堅不受炮。有土人獻謀曰:『城外高山有水,自上而下,繞於城壕,貫城而過;城中無泉井,惟飲此水。若塞其源,不三日大困矣』!成功從之,紅夷乞降;成功曰:『此地乃吾先人故物,今吾所欲得者,地耳;其餘,悉以歸爾』!荷蘭乃降。成功既得台灣,製法律、興學校。改台灣為安平鎮、赤嵌城為承天府,置縣二:曰天興、萬年。

  匡國公皮熊聞帝就執,絕粒七日,不死。吳三桂遣騎執之,背立不跪,奮罵;捶其頰,齒牙盡落,猶噴罵不絕聲。積十三日不食,始瘖;至十四日,氣將盡,戮之,頸流白膏。同死者十一人,幕客舞陽張籍與焉。諸屍狼籍郊外,獨熊屍群鳥迴翔不敢近;王中立收瘞之。熊婿趙默亦被執,索紙書絕命詞,受戮(默,湖廣人。流賊破湖廣,全家被難;默以贅皮氏,獨存。至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