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號
2020年10月16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0年第43號

為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進口管理,推動再生金屬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於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二、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三、不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國家標準規定的禁止進口。已領取2020年銅廢碎料、鋁廢碎料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除外。

四、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1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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