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喜
臣子不幸處君父之際,事有所不可為,而又不得不為,在有以自處而已。衛甯殖與孫林父出衛獻公,立公孫剽。殖子喜,奉父遺命,與公子鱄謀復衛侯而弒剽。衛侯入而殺喜。總其始末,出衛侯者,殖也;已出復入,入而負喜及公子鱄者,衛侯也。喜之處此亦苦矣。衛殺其大夫甯喜,《穀梁傳》曰:「喜出君、弒君,而不以弒君之罪罪之者,惡獻公也。」然則喜無罪乎?曰:惡得無罪?喜之罪在衛侯既入之後,喜不知所以自處也。
何言乎不知所以自處也?衛侯庸戾,事事出情理之外。自立而出,出而復入,無一強人意者。其母定薑知之,臧武仲知之,師曠知之,右宰穀知之,蘧瑗知之,其弟鱄知之。故衛侯之出,法不可復入者也。甯殖與孫林父,小人之交也。始而同利同惡,相與共出其君;久之,合者易離,欲自異於孫氏以解其出君之罪,而獨為善後之地,死而屬其子以復其君,豈真悔心之萌哉?然而在喜則父命也,以極不易復之君,值必欲復其君之父,喜處此甚難。幸而得復,以有辭於君父,喜即勞謙畏慎,求免於里克、甫瑕之禍,恐不可得。乃衛侯求復之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喜利其言而必欲踐之,以專取殺,不亦宜乎?故曰:喜之罪不在弒一君、復一君,在其君既入之後,不知所以自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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