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諴除刑部侍郎制

畢諴除刑部侍郎制
作者:杜牧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48

敕。士師皋陶之恤刑,司寇蘇公之用獄,既盡哀敬,能致治平。擢為大寮,膺茲慎選,出於予誌,命以誠臣。翰林學士朝散大夫守中書舍人上柱國平陰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畢諴,學臻壺奧,文越拘攣,常以忠信,用為前後。爰自郎署,擢居內庭,謀議有同於壽王,奇異輒委於嚴助。竭盡心力,裨補機要,既久歲序,須議遷升。今者耕夫服田,戎馬不駕,欲使凡一手足,皆獲措置,是故用汝,典予刑罰。汝其往哉!吾今告汝,吾聞孔子曰:「古之聽獄,求所以生之;今之聽獄,求所以殺之。」宜念格言,深思倫要,勉服休命,以稱朕意。可權知尚書刑部侍郎,散官勳封賜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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