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詔御史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有者罪,久而不論無罪者,久繫不決。自今以來,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者,謹具爲奏傳所當比律,令以聞。
此西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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