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泰山絕頂
作者:黃道周 明朝

其一 編輯

棲遲五百里,勃窣一登臨。
即此漸鴻意,殊非行道心。
鳳蕤蒼嶺路,鹿尾小松陰。
何處尋天下,培塿視古今。

其二 編輯

亦畏天門路,除無虎豹關。
穿將群險出,喜得兩觀閒。
真氣渾能俗,流雲日自刪。
因思泰始者,藉草坐中間。

其三 編輯

丹黃如不滓,面目尚依然。
賴有千尋氣,還存一握天。
蒼龍鱗甲古,神女鬢絲玄。
欲去與誰約,鳶朋信兩肩。

其四 編輯

千峰能總翠,此道亦希夷。
削筍如無石,分岑別有姿。
似因地位峻,勉與物情宜。
西去馮青鳥,華峩寄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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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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