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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斷云:

    包公正瑾歸原婦,愚子貪淫卻喪身。

    地府天曹應須有,妖迷怎脫鑒追神?

  話說東京城有一人姓李名春,祖上豪富,家資巨萬,人稱為大郎。風流慷慨,好結識江湖人,習學諸般藝術,不期用盡家財。大郎從學得會唱諸般詞曲,一日往池州,因到河南府楊婆店內安泊。次日去見一個朋友陳德卿,敘些舊話,回店安歇後,在房中將牙板戲拍敲動,唱幾套曲消遣。將近一更盡,聞一個婦人叫聲「官人開門」。大郎疑道:「半夜裡何得有婦人聲叫開門?且莫理她。」復唱幾套曲兒,又聽得敲門之聲。大郎近外開了門,見一個女子,生得容貌無雙:好似姮娥離月闕,恰如仙子降凡塵。

  大郎遂問:「娘子何處人氏?因甚夜深到此?」娘子道:「官人且休問因依,奴是店中楊婆女,名一捻金,年方十七,一生最好唱,時聞得官人唱得甚妙,竟來求教。」大郎見說是店主人之女,亦不嫌疑,遂與她同坐。唱至三更,大郎欲送娘子出去,娘子苦不肯去,遂與大郎說:「夜久更深,不能歸去,願與官人並枕一宵。」大郎道:「今夜且請娘子回去,另約一宵歡會。」娘子道:「機會難得,官人何苦執迷?」大郎見娘子美貌妖嬈,言語清麗,不覺動情,遂解衣並枕,共諧雲雨,二人極盡綢繆之歡。至五更盡,娘子起來,與大郎道:「今夜早來與君相會。」遂辭而去。自是女子早去暮來,情意綢密,並無一人知覺。

  忽一夕娘子將錢篋一個,內有太平錢一百,與大郎買辦,遂去。至第三夜,又將錢篋一個,內有太平錢二百與大郎。自此夜夜同歡,如魚似水。

  大郎一日將錢篋出茶坊,請楊婆吃茶。楊婆一見大郎錢篋內取出盡是太平錢,心下暗忖道:「這篋兒似我女兒的,因何在他邊頭?」楊婆即悲哭起來。大郎問:「婆婆因何悲哭?」

  楊婆道:「我有一個女兒,年方十七歲死了。生時常愛收太平錢,今見官人有此錢,所以思量著我的女兒,不覺傷情。」大郎問婆婆道:「你女兒幾時死了?安葬在何處?」楊婆道:「死已三年了,葬在你睡房隔壁空地內。」大郎聞說,心下悚然,遂辭了楊婆,來睡房隔壁看時,果有一個墳墓在地。大郎忽然驚慌道:「是我夜夜與鬼同睡!」即忙轉入房中,正憂疑此事,是夜二更時分,此女又來叩門。大郎開門,遂問此女:「婆婆道你三年前已死了,卻如何又不曾?」娘子笑道:「官人休聽我娘胡說,只因有個官人見奴生得頗有些美貌,要求奴為妾,媽媽不肯,遂稱道阿奴身死,假作真容供養。隔壁墳墓,乃是假的,官人且自寬心。」是夜又與大郎宿一宵而去。

  次日大郎驚怕,便將房錢還了楊婆,相辭而去。行到十餘里,又見小娘子先在前面伺候,道是:「官人你好負心!既與你相遇同歡,何忍拋奴自去?官人何不帶奴前去州府作一勾欄,多少快活。」大郎終被色慾所迷,遂忘其為妖,乃帶去到鄭州開勾欄,逢場作戲,引得本處子弟無不來頑耍,每日常覓得三五貫錢,回店與大郎日夕歡飲。

  忽一日,茶店內有一個李都綱,認得此女乃是河南府開店楊婆之女:「當初曾受我定禮,許我為妻,又道死了,今乃嫁與此人。」遂乃扯定大郎道:「我妻兒如何被你帶在這裡?」

  大郎不知情由,二人遂爭鬧起來。偶遇包拯到西京決獄,都綱便具狀獲告於拯。拯遂差人前去河南,拘喚楊婆店左右數廂到鄭州勘問。皆雲楊婆女委的死了三年,現今葬在本家店後。拯疑怪,遂即差人監到楊婆店後掘開墓看。揭開棺木,四畔並無損害,但不見死人。拯思之:「想是楊婆脫了都綱定禮,故假作女兒已死,另改嫁與他人。」依例將此女判還。都綱遂與此女同歸成親。大郎只得收拾回東京。出城才二十里,那娘子又復隨後趕來,見大郎哭道:「你為個男子漢,保不得一個妻子,被人強騙去,今日卻自回京,好薄情也!」大郎亦動念,只得又與之同歸,盡夫婦之歡,勝如結髮。

  一日,帶娘子同去東嶽廟炷香。到廟前娘子稱是頭痛,不肯入去。忽然見一個鬼使扯住娘子入廟中去,大郎只得隨後而入。至七十二司案前拈香,只見娘子被鬼使用鐵蒺黎拷打,背脊上寫云:「不合去陽間侵害人性命,當受陰司之罪。」大郎方知是鬼魅,驚奔走回家,將半月餘日,得重疾而死。此亦可為貪色亡身者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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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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