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皇明九邊考
第四卷
作者:魏煥 
第五卷

宣府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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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長沙魏煥編集

疆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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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古冀州之域。秦為上穀郡,漢以下或為縣或為州。五代石晉時入金。遼為宣德、宣化州。元改名宣寧,尋為宣德府。淪沒於夷狄異域者蓋四百餘年。我太祖高皇帝驅胡元而一天下,盡徙其民於關內,號其地為宣府,置萬全都司。其地東據黑山,南距紫荊關,西據積兒嶺,北據西高山,東南距居庸關,西南盡順聖川,西北跨德勝口距野狐嶺,東北據獨石。廣四百七十裏,袤八百六十五裏。

居庸關三十裏至 岔道二十裏至 榆林驛三十裏至 懷來衛三十裏至 土木驛四十裏至 保安衛二十裏至 雞鳴驛六十裏至 宣府城六十裏至 萬全左衛六十裏至 懷安衛六十裏至 天城衛六十裏至 陽和城 宣府西北八十裏至萬全右衛。西南二百五十裏至蔚州。迤東一百里至獨石城。東北二百里至龍門關。東南二百里至隆慶州。

居庸關五十裏至隆慶州。八十裏至永甯衛。一百四十裏至四海冶。一百六十裏至保安州。

保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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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六年,始置萬全都司於鎮城,統衛一十九,外分五路。東路所統永寧城、懷安城、隆慶州城、保安城,南路所統順聖州西城、東城、蔚州城,廣昌城,西路所統萬全左右衛、懷安、洗馬林,北路所統獨石、馬營、赤城、雲州、龍門衛城、長安嶺,中路所統葛峪、大小白陽、常峪、青邊、趙州六堡。成化初,增羊房堡。俱鎮城耕牧之所設兵戍守。五路各設參將一員,營堡緊要處各設守備一員,以嚴邊防。宿以強兵,統以主將,監以內外重臣,遂為朔方一巨鎮焉。

成化二十一年,總督都禦史餘子俊親自踏勘,過宣府小邊,東西長七百三十三裏,該用墩三百五十八座,擺合要害。見有墩八十九座,該修墩二百六十九座。

責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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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撫都禦史一員,駐箚宣府城。坐名勅書

責任與遼東同。

鎮守太監一員,駐箚宣府鎮城。嘉靖十八年五月裁革。

鎮守總兵官一員,駐箚宣府鎮城。坐名勅書

責任,務要操練軍馬,修理城池,督瞭墩台,防禦賊寇,撫恤士卒,保障居民。凡一應邊務須與鎮守太監、巡撫都禦史計議停當而行。尤須持廉秉公,正己率下。仍要振揚軍威,制服虜寇,以副委任。託(托)或有因循僨事,責有所歸。

協守副總兵一員,駐箚宣府鎮城。坐名勅書

責任,務要協同操練軍馬,修理城池,督瞭墩台,補葺邊堡,防禦賊寇,保障居民。凡一應邊務須與鎮守太監、總兵官、巡撫都禦史計議而行,不許偏執違抝。本官萬須持廉秉公,正己率下,以副委託。

遊擊將軍二員,俱駐箚宣府鎮城。坐名勅書

責任同,務要選定遊擊兵,精加訓練以作其氣,善為撫恤以安其心。遇本鎮並鄰境報到賊情,依時統眾相機截殺。不許輕率寡謀逗留誤事。尤須持廉秉公,正己率下。如或貪殘僨事,法難輕貸!

分守北路獨石、馬營等處左參將一員,駐箚獨石城。坐名勅書

分守東路懷安、永寧等處右參將一員,駐箚永寧城。坐名勅書

分守西路萬全右衛等處左參將一員,駐箚萬全右衛城。坐名勅書

責任同,務要操練軍馬,修理城池墩台等項,遇警身先士卒。凡遇軍中一應合行事宜,須與本處分守內臣計議停當而行。

仍聽鎮巡官節制。尤須廉以律己,公以行事。不許貪黷財物,克害下人。恣肆安逸,廢弛武備,國典俱存,難以輕貸!

分守中路葛峪堡等處左參將一員,駐箚葛峪堡地方。坐名勅書

責任,提督本路守備並所屬六堡。餘同前四分守。

守備倒馬關官一員,駐箚倒馬關地方。不坐名勅書。

守備紫荊關官一員,駐箚紫荊關地方。不坐名勅書。

守備浮圖峪官一員,駐箚浮圖峪口地方。不坐名勅書。

守備蔚州城官一員,駐箚蔚州城地方。不坐名勅書。

守備獨石城官一員,駐箚獨石城地方。劄付

守備馬營堡官一員,駐箚馬營堡地方。劄付

守備赤城堡官一員,駐箚赤城堡地方。劄付

守備龍門衛官一員,駐箚龍門衛地方。劄付

守備龍門所官一員,駐箚龍門所地方。劄付

守備雲州堡官一員,駐箚雲州堡地方。劄付

守備長安嶺官一員,駐箚長安嶺地方。劄付

守備雕鶚堡官一員,駐箚雕鶚堡地方。劄付

守備柴溝堡官一員,駐箚柴溝堡地方。劄付

守備隆慶州官一員,駐箚隆慶州地方。劄付

守備懷來城官一員,駐箚懷來城地方。劄付

守備懷安城官一員,駐箚懷安城地方。劄付

守備保安新城官一員,駐箚保安新城地方。劄付

守備保安舊城官一員,駐箚保安舊城地方。劄付

守備永寧城官一員,駐箚永寧城地方。劄付

守備萬全左衛官一員,駐箚萬全左衛地方。劄付

守備萬全右衛官一員,駐箚萬全右衛地方。劄付

守備張家口堡官一員,駐箚張家口堡地方。劄付

守備新開口堡官一員,駐箚新開口堡地方。劄付

守備新河口堡官一員,駐箚新河口堡地方。劄付

守備西陽河堡官一員,駐箚西陽河堡地方。劄付

守備洗馬林堡官一員,駐箚洗馬林堡地方。劄付

守備順聖川東城官一員,駐箚順聖川東城地方。劄付

守備順聖西城官一員,駐箚順聖西城地方。劄付

守備四海冶官一員,駐箚四海冶地方。劄付

守備廣昌所官一員,駐箚廣昌所地方。劄付

守備葛峪堡官一員,駐箚葛峪堡地方。劄付

責任同,務要操練軍馬,整搠器械,修理關隘墩堡,防禦賊寇,保障居民。一應合行事宜須與同事官員公同計議停當而行。仍聽撫按官員節制。尤須持廉秉公,正己恤下。如或貪殘僨事,罪有攸歸!

河南領春秋班宣府備禦官二員,俱駐箚宣府鎮城。不坐名勅書。

責任為管領上班下班官軍往回經行之處,嚴加鈐束。本等關支糧草之外,不許恃強作踐人田禾,砍伐人樹木,占宿人店舍,多買人貨物,拐帶人口,姦淫人婦女,奪用人車輛等項,亦要善加撫恤。不許分毫科擾,亦不許縱容逃竄。有誤邊機者,如違事發,一體重罪。到邊之日,仍聽鎮巡官調撥。若是下班回司,凡比較事故官軍馬匹等項,聽於公堂排設公座與同軍政官協和比較,以濟軍務。其休息官軍,令所屬每月初一日點視一次,以防遠出有悞上班。本官果能不易初心,仍聽本部推舉別項重用。今次所領勅旨直至官有更代方才更換,不許每以奏請換給,以致煩瀆。

軍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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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鎮並各路城堡原有操備馬步及新增召募官軍、舍餘、土壯、勇兵五萬八千六十二員名。

實在官軍人等五萬四千九百九員名。事故官軍人等三千一百五十三員名。

本城原有常操馬步並新增召募官軍一萬六千四百四十五員名。

實在官軍一萬六千四百二十五員名。

事故等項官軍二十員名。

西路分守左參將所屬萬全右衛等一十二城堡,原有馬步並召募官軍一萬三千七百六十一員名。

實有官軍一萬三千五百四十五員名。

事故等項官軍二百一十六員名。

北路分守左參將所屬獨石等八城堡,原有常操馬步官軍一萬二千八百九十七員名。

實有官軍一萬九百六十八員名。

事故等項官軍一千九百二十九員名。

東路分守右參將所屬永寧等六城堡,原有常操馬步官軍六千二十五員名。

實有官軍五千六百一十二員名。

事故等項官軍四百一十三員名。

南路分守右參將所屬順聖川等五城堡,原有常操馬步官軍、舍餘、土兵、壯勇四千八百五員名。

實有官軍人等四千四百十四員名。

事故官軍人等三百六十一員名。

中路分守左參將所屬葛峪等七堡,原有常操馬步並新增召募官軍四千一百二十七員名。

實有官軍三千九百一十三員名。

事故等項官軍二百一十四員名。

紫荊並隘口原額馬步官軍、舍餘五千八百八十六員名。

見操馬步官軍三千一十五員名。

下班休息並農種官軍、舍餘二千八百七十一員名。

常守馬步官軍二千五十七員名。

實有馬步官軍一千九百五十八員名。

事故等項官軍九十九員名。

備禦官軍九百八十九員名。

實有官軍九百七十六員名。

事故官軍一十三員名。

騎操並馱槍馬四百九十二匹。

本關原額馬步官軍、舍餘三千六百六十三員名。

見操馬步官軍一千三百六十六員名。

下班休息並農種官軍、舍餘二千二百七十七員名。

常操馬步官軍九百六十六員名。

備禦官軍四百員名。

騎操並馱槍馬四百一十二匹。

各隘口原額馬步官軍二千二百四十三員名。

見操官軍一千六百四十九員名。

下班休息官軍五百九十四員名。

常守官軍一千六十一員名。

實有官軍一千二十七員名。

事故官軍三十四員名。

備禦官軍五百八十八員名。

騎操並馱槍馬八十匹。

浮圖峪口原額官軍八百二十二員名。

見班官軍五百一十六員名。

下班休息官軍三百六員名。

常守官軍二百一十六員名。

實有官軍二百七員名。

在逃軍九名。

備禦官軍三百員名。

實有官軍二百九十九員名。

事故退回衛官一員。

騎操並馱槍馬八十匹。

倒馬關原守關隘口官軍、舍餘民壯、弓兵五千八百一十三員名。

常守官軍、舍餘、弓兵二千五百五十七員名。

備冬官餘一千九百五十九員名。

備冬六個月民壯一千二百九十七名。

備禦騎操馬一百三十匹。

本關原額官餘軍舍弓兵二千二百八員名。

常守官軍舍餘弓兵一千九十一員名。

備冬守操舍餘一千一百一十七名。

龍泉關原額馬步官軍余丁民壯一千二百員名。

常守馬步官軍余丁二百二十四員名。

備冬官餘八百四十一員名。

備冬民壯一百三十五名。

各隘口原額馬步官軍民壯弓兵二千四百五員名。

常守馬步官軍一千一百四十五員名。

備冬民壯一千二百四十名。

弓兵一百二十名。

本鎮原額馬四萬五千五百四十三匹。正德元年起至十六年止,六次其領過馬二萬八千一百四十四匹,馬價銀五萬兩。

以後年分未經清查。

錢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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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山西、河南、北直隸歲入本鎮夏稅秋糧五十四萬七千四百八十石七斗,每石折銀一兩。內粟米二萬石,每石折銀八錢。折(?)布一十八萬九千六百一十八匹,大約每匹折銀三錢。綿花絨三萬七千五百斤,大約每斤折銀八分。草七十萬束,大約每束折銀七分。本鎮屯草四百四十三束,大約每束折銀一分。戶口食鹽鈔折銀一萬一千百九十二兩八錢零。年例銀八萬兩。額派客兵引鹽銀二萬六千六百兩。補歲用不敷引鹽銀八萬九千四十五兩。河東運司鹽價銀八萬兩。本鎮屯糧六萬二千三百二石。草一十五萬六千一百八十六束。團種糧五萬三千一百石。草五萬三千七百餘束。

邊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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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虜岡(同)留、罕哈、爾填三部常在此邊住牧,兵約六萬,與朵顏諸夷為鄰。同留部下為營者三大酋,滿惠王領之。罕哈部下為營者三大酋,猛可不郎領之。爾填部下為營者一大酋,可都留領之。入寇無常。近來套虜亦同此虜入寇。

經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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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漢上穀郡也。國初常忠武王破虜於漢北,即元之上都,設開平衛守之。置八驛,東則涼亭、瀋河、賽峰、黃崖四驛接大寧、古北口,西則桓州、威虜、明安、隰寧四驛接獨石。太宗文皇帝三犁虜庭,皆自開平、興和、萬全出入。嘗曰:「滅此殘虜,惟守開平、興和、太寧、遼東、甘肅、寧夏,則邊境可永無事矣。」後太寧既以與虜,興和亦廢,而開平失援難守。宣德中,乃徙衛於獨石,棄地蓋三百里。土木之變,獨石八城皆破,雖旋收復而宣府特重矣。今邊人謂獨石不如開平險隘可守。

一、宣府山川紏紛,地險而狹,分屯建將倍於他鎮。是以氣勢完固,號稱易守。然去就師不四百里,鎖鑰所寄,要害可知。北路獨石、馬營一帶地雖懸遠,然南阻長安領、虜難徑下。中路之葛峪、大白、陽青邊諸堡,西路之柴溝、洗馬林、萬全諸城,南路之東西順聖,皆稱虜沖,邊警屢至焉。東路永甯、四海冶及龍門所,則三衛窺伺之地。而四海冶、上通、開平大路下連橫嶺兒,又要地矣。《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今考塞垣所據險亦幾盡,第時異勢,殊有不可不為之經畫者。若曰補長峪城、鎮邊城之募軍,重浮圖峪、插箭嶺之防守,留茂山衛京操之士以益紫荊,築李信屯交界之堡以固兩鎮。此豈容已乎?

一、宣府之兵素稱敢戰矣,何近年參將都勳出邊燒荒,遇虜二十騎而潰,關山王經前後陷沒,此猶可諉也。若滴水崖郭舉之叛及諸軍告糧而譟,則漸不可長。況伊邇大同耳目,習染不可不慮哉!是故有撫綏之將而後有節制之兵,有節制之兵而後有疆圉之固。籌宣府者此其大計矣。

按,邊儲一節員外楊守謙所論蓋得權宜之術。附見於後以備一時參考雲。守謙曰:「嘗謂弘治中,宣府各城粟菱之積多至有六七年者,少亦不下三四年,今則止數月耳。倉厫僅存瓦礫,場地鞠為茂草,或勢家佃以為業。然則飽歌騰槽之勢安得而複見哉?邊鎮弊壞亦至此極矣。賴國威靈,僥倖(幸)無事,使遇也先、火篩之變,將何以待之?司國計者不可不深長思也。宣府至京師僅三百餘裏,有必不得已之事則挖運之策可得也。此蓋先朝已試者,亦一時拯溺救焚之方雲。又按,邊軍餉法曰折色者六月,本色者六月。在邊者折銀七錢,在內者折銀六錢。又曰本折間支。此諸邊之通例也。然春夏之月,禾稼未登,粟價騰踴,邊臣苦於蓄積之未多也,則固與之折銀。秋冬之月,粟價稍平,倉廩稍積,則始與之本色。當其騰踴也,銀一錢或止易粟六七升,或四五升,是一月折銀猶不及半月之粟,如之何其不饑而疲且至死也?欲責其死綏之節不亦難哉?說者謂宜於歲例之外每鎮發銀十餘萬兩,遇大熟之歲則於歲例招買之外糴粟六七萬兩。中熟亦糴三四萬兩,俱別儲之。每春夏粟價騰踴,若歲例之粟尚足支持者勿動。惟騰踴之甚不可不支持者借支二三月,秋熟之後即於歲例內招買者補嘗,仍別儲之。如此則士得實惠而所少亦且數倍,即有重大虜患,徵發旁午,緩急亦有所濟矣。此誠今日之急務而司國計者所當講求雲。」俱見《九邊論》。

一、宣府順聖川東城有隘口三,其一丁寧口,其二鼇魚口,其三水峪口。成化十九年,虜賊從西陽河枳兒嶺進到,於東城大肆搶掠,俱從前項隘口經行往來,兩三月方靖。今議每口須築一墩就可阻截。見《餘肅敏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