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平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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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平吳錄上」,原脫「皇朝」、「上」,本卷分三節,後兩節題為「皇朝平吳錄中」、「皇朝平吳錄下」,據補。皇朝平吳錄,一卷,未著撰人姓氏。載元末張士誠據吳始末,起元順帝至正十三年,迄明太祖吳元年。今傳世較廣有吳寬平吳錄(明金聲玉振集作皇明平吳錄)。簡覈二書,稍有異同。又四庫全書總目卷五二載:「千頃堂書目別載有黃標平吳錄一卷,與此書同名(指吳寬平吳錄),其書見陸楫古今說海中。」查古今說海,無是文。本篇姑作闕名。


  

皇朝平吳錄上

編輯

  元乘中國之弱,入主天下。迨其季世,上下淫樂, [1] 政益大壞。歲饑民窮,四方兵起,延至江淮,殆無完郡。

  至正十三年癸巳正月,張士誠起自泰州。

  士誠,小字九四,泰之白駒場民。有弟三人,曰士義、士德、士信,並以販鹽為業。士誠頗有膂力,重遲寡言。[2]市鹽諸富家,易之多肆凌侮,或負其直不償。有弓兵丘義者,尤屢窘辱之,士誠不勝忿,即與諸弟及壯士李伯昇等十八人,殺義並素所凌侮者,更縱火焚其居,延燒數百家,自度不可已,乃謀起兵。入旁近場,招集少年。行至丁溪,為大姓劉子仁所扼,多被殺傷,士義中矢死。於是士誠憤怒,必欲滅子仁。子仁眾潰入海,士誠兵勢始振,從者萬餘人。

  三月,乘勝攻陷泰州。淮南行省告變,[3]元以萬戶告身招之, [4]不受。

  五月,行省復遣知府李齊諭降,亦不聽,齊且被留。久之,會其黨自相戕,始縱之歸。 [5]未幾,復殺參政趙璉, [6] 遂陷興化,結寨德勝湖。

  他日,行省以左丞偰哲篤鎮高郵,出齊守甓社湖。俄有數賊呼譟入城,省憲官皆遁,齊還,城門己閉,士誠遂據高郵。元知不能制,詔赦其罪,使至不得入。士誠紿言,請李知府來乃受命。行省強齊往,至則下齊於獄,齊辯說百端,竟不能降。且使齊跪,齊叱曰:「吾膝如鐵,豈為汝屈。」士誠椎碎其膝而剮之。人皆多齊之節。

  六月,元命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福壽擊之。

  十四年甲午正月,士誠自稱誠王,國號大周,建元天祐。

  六月,攻揚州。元丞相達識帖睦邇率兵禦之,皆潰,尋陷盱眙及泗州。

  九月,元命右丞相脫脫督諸軍擊之。兵至高郵,戰於城外,大敗其眾,遂分兵西平六合,賊勢大蹙。脫脫初以被讒出領兵,俄有詔削其官爵,安置淮安。士誠乘隙擊之, [7] 元兵大敗,其勢復振。

  十五年乙未,士誠據高郵。

  十六年丙申二月,士誠以淮東大饑,謂「惟吳中富庶,可以建國」,乃留兵守高郵,由通州渡江入福山港。時福山有曹氏,富甲縣中,眾肆攘掠,一夕而空。遂陷常熟,兵入婁、齊二門,鎮將脫寅率兵禦之,郡人楊椿力戰而死。椿,字子壽,本蜀人,宋少師棟之後,有文藝,尚氣節,為脫寅館客,因署參謀,分守婁門,獨挺身禦寇,鈹交於胸,罵不絕口,死之。明日,其妻王氏哭往軍中覓屍,為賊所執,不屈,賊義而釋之。其屍竟逆水抵張香橋柱,而得殮葬於虎丘之華李壋。椿既死,忽神附王氏語曰:「後五日,吾將取爾與男女去。」時男穎十五歲,女滿奴九歲,皆無病,及期,妻與男女果同一日死。人皆異之。又椿有門人陳普,兵至其門,使拜不屈,且索婦女。普罵之,亦被數創死。普,字季周,能詩。脫寅畏賊,避匿於婁門十八營叢篠中,為亂兵所殺。當是時,吳中全盛,甲仗錢穀如山,守臣貢師泰輩棄之相率遁去。

  士誠既入郡城,即承天寺為府,推其佛像,據坐大殿,復射三矢於棟上。改平江府為隆平府。立樞密院,以所親信徐義、徐志堅與親軍李伯昇制軍事,幕官韓謙、錢輔及王敬夫、蔡彥文、葉德新三人為參軍。遣兵陷湖州、松江、常州諸路。

  初,立鎮海萬戶於太倉。時有為百夫長張某者,與其伍謀刺其帥,事泄被殺,夷其族並其妻族,次縛其妻周氏於武陵橋上,將斬,帥之子惜其姿容,令?者舍之,語曰:「能從我,活汝命。」婦怒曰:「豈有夫死、父母死,而我獨生乎?」復誘之,不從,更脅之,益憤罵不已,顧謂所親曰:「我有白金若干兩,可以買棺合葬我父母,我則附葬於夫側。」竟就殺。人稱為周烈婦雲。

  初,元猶冀士誠降,遣集賢待制烏馬兒、孫撝持詔往諭,士誠反拘之一室,迫使降,撝詬斥不絕,及是徙吳中。撝與士誠部將張茂先謀復高郵,語泄,並被殺。

  七月,士誠攻杭州,破之,丞相達識帖睦邇遁,平章左丞答納失里戰死。 [8] 初,達識等屢敗於賊,或以為苗軍可用,遂自寶慶招土官楊完者至,有軍十萬,自嘉興引其黨及萬戶普賢奴擊敗士誠,達識乃還。然苗軍性殘忍,所過淫虐,人愈苦之。

  張氏既有浙右, [9] 於是我太祖高皇帝龍潛濠城,陰有安天下之志。先二歲,自和州渡江,駐金陵,與士誠接境,數交兵。是月,士誠以太祖初克鎮江,遣舟師來攻。徐達與戰於龍潭,破之,焚其舟,殺溺甚眾,遂乘勝攻常州,未下,達營於甘露鎮。太祖遣人諭之曰:「士誠起於鹽徒,術務經紀,詐出多端,交必有變,鄰必有間,倘有說客,須沮其詐術,困其營壘。」達等乃益督兵攻圍其城。未幾,有鄭僉院者,率甲士七千叛入城中,反來攻營。常遇春引兵東壘,擊之,大破其眾,復攻圍常州。

  十七年丁酉三月,達攻常州益急,進薄城下。士誠遣其弟士德以數萬眾來援,達遣元帥王玉伏兵以待,士德敗走,玉令男虎子追之,士德遇坎墜馬被擒。 [10] 太祖聞之,喜曰:「士德有智勇,為其兄謀主。今為我擒,張氏之成敗可知矣。」士德母痛失其子,令士誠奉書請和,願歲輸糧十萬石、布萬疋、金銀等物,永為盟信。太祖初許之,後再復書,數其開釁召兵之罪,且謂:「納我逋逃之人,拘我通好之使,予之興師,亦豈得已,既已許給軍糧,中更爽約。今若果能再堅前盟,給糧五十萬石,歸我使者,則常州之師即罷,而爭端永絕矣。」士誠得書不報。士德乃潛與士誠書,俾降於元為助,遂不食而死。至是達等下其城。

  初,士誠將史椿守淮安,見士誠不足共事,及諸將驕侈,而左丞徐義更加讒毀,遣人齎書詣建康,願歸順。事覺被殺。

  於是士誠復出兵寇嘉興,屢為楊完者所敗,乃以書請降,詞多不遜。完者欲納之,達識以其反覆不許。完者固勸,乃承制假江浙廉訪使周伯琦參知政事,招諭之。士誠始要王爵,達識不許。及請爵為三公,曰「三公非有司所定」,亦不許。完者又力勸,達識外雖拒之,實幸其降,又恐忤完者意,八月遂授士誠太尉,士德淮南平章,士信同知行樞密院事,其黨皆授官有差,而元以達識有招安功,亦加太尉。 [11] 伯琦被留於吳,士誠為造第宅於乘魚橋北,厚其廩給,伯琦日與諸文士以文墨流連,因亦忘歸。士誠既授封,始遷入府治,雖奉元正朔,而錢穀甲兵自據如故。

  十八年戊戌,太祖命元帥費子賢、總管張德守安吉,築城固守。士誠出兵來攻,別將廖永安與戰於太湖、乘舟深入,後軍不繼,乃為所獲。士誠欲降之,永安不屈,遂拘囚之。太祖念其守義,遙封楚國公,後竟囚死。

  十九年己亥,元自中原既亂,江南海漕久不通,京師屢苦饑。至是,因河南始平,九月乃遣兵部尚書伯顏帖木兒等以御酒、龍衣賜士誠,來徵漕貢。伯顏等至杭州傳詔,命方國珍具舟以運,而達識總督其事。既而士誠慮國珍載粟不入京師;國珍又恐士誠掣其舟乘虛襲己,互相猜疑。伯顏往來開諭,糧得入京者僅十一萬石,自是歲以為常。

  初,士誠之臣服於元也,其參軍俞思齊實勸之,既而士誠聽諛臣之言,不漕貢。獨思齊語曰:「向為賊,不貢猶可;今為臣,可乎?」士誠怒,抵案仆地而入。思齊知不可事, 「[12] 即棄官稱疾而隱。會稽楊維禎為作骨鯁臣傳,云:思齊,字中季,泰州人。

  二十年庚子,士誠闢土益廣,南自紹興,北至濟寧,上下二千餘里。濠為太祖發跡之地,亦遣其將李濟據之?

  太祖欲取士誠,謀於劉基,基曰:「方今陳友諒據上游,名號不正,兵力且強,宜先取之。友諒既平,取士誠如探囊中物爾。」太祖用其言,姑置之。

  二十一年辛丑、二十二年壬寅,士誠俱據姑蘇。

  二十三年癸卯二月,士誠遣其將呂珍入安豐,攻宋劉福通等,據其城。太祖率徐達、常遇春親援之,珍解圍去。福通奉韓林兒棄安豐,退居滁州。士誠兵復入安豐。時廬州左君弼出兵助珍,亦擊敗而去。

  七月,士誠忌楊完者欲圖之, [13] 而達識亦厭完者驕肆不可制,乃陰與定計,舉兵圍之。完者及其弟伯顏皆自殺,士誠遂遣兵據杭州。朝廷因以其弟士信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而方面大權悉歸張氏,達識徒擁虛名而已。

  至是,士誠乃令其部屬自頌功德,求王爵。達識恐逆其意被害,乃請於朝,至再三,不報。士誠遂自立為吳王,治宮室,立官屬。其母曹氏,頗有智識,尊為太妃。於是元遣戶部侍郎博羅帖木兒復徵漕貢於士誠,士誠以違其封王之請,遂不與,海運始絕。

  二十四年甲辰八月,士誠逐達識。時右丞答蘭帖木兒、郎中真保二人受士誠金帛,諂事之,數媒孽達識之短。至是,士信使面數之,勒其自陳老病去職。 [14] 二人又言:「丞相非士信不可。」即逼取符印,遷於嘉興幽之,而士信自為丞相。士誠又諷行臺請實授王爵,御史大夫普化帖木兒不從,[15] 即使人至紹興索其印,普化封其印置諸庫,曰:「我頭可斷,印不可與。」又迫之登舟,曰:「可死,不可辱也。」從容沐浴更衣,與妻子訣,賦詩二章,乃服藥死。臨死,擲杯地上,曰:「我死矣,逆賊當踵我亡也。」後數日,達識聞之,歎曰:「大夫且死,吾不死何為?」遂命左右以藥酒進,飲之而死。初,普化為福建平章,境內皆為諸豪所據,不能有所施設。及遷南臺,又逼於士誠而死,人皆惜之。士信既自為丞相,愚妄不識大體,建第宅東城下,號丞相府。居民趨附之者,輒得富貴。 [16]

  二十五年乙巳,太祖以士誠兵屢犯其境,卒欲取之。

  十月,下令曰:「王者征伐,應天順人,所以平禍亂而安生民也。張士誠假元之命,叛服不常,天將假手於我,是用行師以致天討。況士誠啟釁多端,襲我安豐,寇我諸全, [17] 連兵搆禍,罪不可逭。今命大軍致討,止於罪首,在彼軍民無恐無畏,無加逃竄,無廢農業。」已,敕大將軍,「約束官軍,無致虜掠,違者以軍律論罪,布告中外,體予至懷。」乃命中書左相國徐達,平章常遇春、胡廷瑞,同知樞密院馮國勝,左丞華高等率馬步舟師,水陸並進,先取淮東諸郡縣,剪士誠羽翼。

  達出兵江口,太祖遣使諭以北方聲息,且曰:「軍旅重事,尤宜加慎。如獲張士誠將校,遣來吾自處之。」達既趨泰州,浚河通舟師,駐軍於海安壩上,進圍泰州、新城。時士誠援兵自湖北來, [18] 達擊敗之,獲其元帥王成等四百餘人。已而李院判兵復自淮安來,常遇春又擊敗之,擒其萬戶吳聚等百餘人。因遣人諭降,城中其僉院嚴再興、副使夏思忠、院判張士俊等拒守不下。 [19]

  閏十月,江陰水寨守將康茂才報:「士誠以舟師四百艘出大江,次范蔡港,別以小舟於江中孤山往來,出沒無常,疑有他謀,請為之備。」太祖遣使諭達曰:「近得康茂才報,吾度此寇非有攻江陰直趨上流之計,不過設詐疑我,使我陸寨之兵還備水寨,我兵力既分,彼特棄我水軍疾趨陸寨,擣吾之虛,此寇一計也。爾宜備之。又聞常遇春深入,使我軍去泰州既遠,彼必潛師以趨海安或泰州,令我大軍勢分首尾,衝決不及救援,此又寇一計也。兵法制人而不制於人,爾宜審慮。使至即令遇春駐師海安,慎守新城,坐以待寇。彼若遠來趨敵,吾以逸待勞,可一戰而克。泰興以南,並有江寇舟,亦宜設法備之。」後四日,又諭達曰:「寇兵初駐范蔡港,吾度其有詐。今觀望猶豫,不敢即溯上流,其為詐益明。然寇計不過欲分我勢,非有決機攻戰之謀,宜遣廖永忠還兵水寨,大軍勿輕動。此寇徘徊江上,自老其師,乘其怠慢,此月必克泰州。泰州既克,江北瓦解,寇不戰自潰,但宜謹備之爾。」

  是月,太祖親至江陰康茂才水寨,又以手書諭達等曰:「初,予聞爾等與寇相去甚邇,為是馳至此,恐有緩急,相為策應。及至,乃知不然。今遣陳經歷去,汝有所言,即疾馳來報,予駐師以待。」後太祖還建康, [20] 達等遂剋泰州,虜其將嚴再興等九十四人, [21] 卒五千,馬一百六十餘疋,船四十艘。遣人獻俘,命五千人者悉安置潭、辰二州,人仍賜衣一襲,婦女亦皆賜衣履、緘線、布帛。初,眾自以抗拒必不免,及得賜,又妻子完聚,咸感悅,拜呼萬歲而去。

  泰州平,達遣黃旗千戶劉傑分兵狥興化進攻高郵, [22] 士誠守將李清戰敗,閉城固守,傑攻之不下。有陳元帥者來援清,傑擊敗之。

  十一月,達進兵攻高郵。太祖恐達深入敵境,不能策應諸將,遣使即命同知馮國勝帥所部節制高郵諸軍,俾達還軍泰州,圍取淮安、濠、泗。諭達曰:「為將之道,貴於持重。進師攻取,宜加審察。近聞提兵遠出,深入重地,此甚不可也。若常平章,獨提偏師,備寇江上,即有緩急,誰當為之應援者?宜還師泰州,兼總馮國勝所部,留兵萬五千人,以取未下州郡。爾居中節制,見可而進,協和諸將,一乃心力,以成大勛。毋或輕動,以失事機。」

  時李濟據濠州,名為張氏守,而觀望未決。太祖曰:「濠為吾家鄉,而吾失之,是有國而無家也。」命右相國李善長以書招之。濟得書,不報。

  是月,士誠兵寇宜興,命達令國勝圍高郵,遇春守海安,遣別將守泰州,而自以精兵援宜嶼。達遂率兵渡江,擊敗士誠兵於宜興城下,獲三千餘人。

  十二月,士誠兵寇安吉,守將費子賢擊卻之。達自宜興還兵攻高郵,其守將俞同僉堅守,不下。時士誠遣其左丞徐義入淮援高郵。義怨士誠,以為陷己死地,屯崑山之太倉,三月不進。


  

皇朝平吳錄中

編輯

  二十六年丙午正月,士誠以舟師駐君山,又出兵自馬馱沙溯流窺江陰。守將以聞,太祖親督水軍及馬步軍往救之。比至鎮江,寇已焚瓜州,掠西津而遁。乃命康茂才等出大江追之,別命一軍伏於江陰之山麓。翌日,茂才追至浮子門, [23] 遇寇舟五百餘艘遮海口,乘潮來薄我師。茂才督諸軍力戰,大敗之。凡虜將校四百餘人,卒五千餘人。

  後十日,達遣使請以指揮孫興祖守海安, [24] 常遇春督水軍以為高郵聲援。既可之,復敕達曰:「爾所請策皆善。前報彼軍事勢輕重不一,及俞平章請軍甚急,蓋因其未嘗獨將,料度未至。如此,安豐、竹昌糧盡將遁,此不足慮。士誠兵多有渡江者,宜且收兵駐泰州,彼若來攻海安則擊之。」 [25] 尋又諭達曰:「江陰送至士誠降將秦德等二十人,言士誠之志無日不在泰州、高郵,已六遣兵渡江,其驍將軍壯亦從徐義趨淮安矣。高郵、海安宜慎方略,勿墮其計。」又諭達曰:「士誠由高郵嘯聚以有吳、越。高郵蓋其巢穴也。大軍被之, [26] 彼必來救。今聞徐義兵已入海來援,王保保亦將兵南來。吾料王保保馬步必假道天長,徐義舟師或由射陽湖,或出瓠子角,或出寶應,以趨高郵。二兵苟合,不可不備。通州有士誠從子號火眼張者, [27] 乃疑兵必不敢出。夫軍之勝敗,在主將賢否。王保保雖擁重兵,然千里遠來,其勢必弊。徐義狠愎自用,軍無紀律,以我節制之師當之,可以必勝。爾但秣馬厲兵俟之。」已而,王保保知有備,竟不至。

  三月,達自泰州進兵,取高郵、興化及淮安,遂拔高郵。

  先是達援宜興, [28] 令馮國勝統兵圍高郵。士誠將俞同僉詐遣人來降,約推女墻為應,國勝信之。夜遣康泰率兵千人入城,城上急下板閉之,皆被殺。太祖聞之怒,即詔國勝回,撻之,令其步至高郵。於是達自宜興還,益督兵往攻。國勝憤甚,令軍士齊登城,一鼓破之,戮俞同僉等,俘其將卒二千二百,民一千四百,獲馬三百七十餘疋,糧八千石。命以所俘將士悉遣戍沔陽、辰州,仍給衣糧。有妻子者,賜夏布人五疋, [29]無者半之。時俘至將士家屬多失實,既分別發遣,乃責問達等,仍遣國勝即軍中搜問。 [30]凡虜人婦女者,皆以軍法治之。高郵既下,復令乘勝取淮安。

  四月,達兵至淮安。聞徐義軍在馬騾港, [31] 夜往襲之,義泛海去,俘其院判錢富等及卒三千。 [32] 舟師進薄城下,其右丞梅思祖, [33] 副樞唐英、蕭成,籍軍馬府庫出降。達宿兵城上,民皆安堵。命指揮蔡仙、華雲龍守其城, [34] 遂進兵興化。

  先是,太祖命圖淮東山川地形要害以進覽之,見瓠子角為興化要地,令達以兵絕其險隘,至是遂取之,淮地悉平。復遣龔希魯潛往濠州,說李濟下蕭把都,把都亦以城降,遂議進兵浙西。   太祖召中書省及大都督府臣,謂曰:「張氏據姑蘇,數侵擾吾近地,為吾境內之寇,不可不討。諸公其熟計之。」右相國李善長對曰:「張氏宜討久矣。然以臣愚觀之,其勢雖屢屈而兵力未衰,土沃民富,又多儲積,恐難猝拔,宜俟隙而動。」太祖曰:「彼昏淫益甚,生釁不已。今不除,終為後患。彼疆土日蹙,長、淮東北之地皆為吾有,吾以勝師臨之,何憂不拔!況彼敗形已露,何待觀隙?」徐達曰:「張氏驕橫,暴殄奢侈,此天亡之時也。其所任驕將如李伯昇、呂珍之徒,皆齷齪不足數,徒擁兵眾,為富貴之娛爾。其居中用事者王、蔡、葉三參軍輩,迂闊書生,不知大計。臣奉主上威德,率精銳之師,聲罪致討,三吳可計日而定。」太祖喜顧達曰:「諸人局於所見,獨爾合吾意。」於是命諸將簡閱士卒,擇日啟行。

  八月,以伐張氏祭告大江之神,曰:「惟神奉天明命,主宰大江,鑒察無私,代天行令。予生於濠梁,乃庶民也。曩因兵變,遂列於行伍,繼為總戎。歲月以來,軍民既眾,土宇益闢,乃正王位,建國曰吳,立業江南。拓土廣疆,滅強暴之國,恤民養軍,除貪汙之政,於茲十有一年矣。今姑蘇張士誠,據我東南之境,數來生釁。伏聞古今以來,民欲安,聖人一,民欲愁,伯者多。予之與張不可多事於民,並立以榮其身,必決雌雄, [35]以安黎庶。然而剖判在乎天,用事在乎人,其深淵巨峰,淤淺河湖,人力一時不能為者。茲欲獎率舟師,由毘陵之境委曲通道,進入太湖,與張氏決戰,告神鑒知。」乃命中書左相國徐達為大將軍,平章常遇春為副將軍,帥師二十萬以行。

  太祖御戟門,集將佐諭之曰:「古人立大功於天地間者,必因其時以行其志,如伊尹佐湯以伐桀,呂望佐武王以翦商,皆得其時,而志在於天下蒼生也。自大亂以來,豪傑並起,所在割據稱名號者不可勝數。江南羣雄,西有陳友諒,東有張士誠,皆連地千里,擁眾數十萬,吾介乎二人之間, [36] 相與抗者十餘年。觀二人所用。其志豈在於民,不過貪富貴、聚淵藪、刼奪寇攘而已。友諒敗滅,獨張士誠據有浙西,北連兩淮,恃其強力,數侵吾之疆場,賴諸將連歲征討,克取兩淮之地。今惟浙西、姑蘇諸郡未下,故命卿等統精兵討之。」 [37]

  謹按:是時,張士誠北有淮海,南有浙西,長興、江陰二邑,皆其要害。長興據太湖口,陸走廣德諸郡;江陰枕大江,扼姑蘇、通州,濟渡襟喉之處。得長興,則士誠步騎不敢出廣德,窺宣、歙;得江陰,則士誠舟師不敢溯大江,上金、焦。二邑既為我有,□□二師統精兵固守之, [38]。士誠侵軼路絕,我師得以南征西伐,無反顧之虞,平吳之功,權輿於此矣。

  又諭曰:「卿等戒飭士卒, [39] 毋肆虜掠,無妄殺戮,毋發丘壠,毋毀廬舍。聞士誠母葬姑蘇城外,慎無侵毀其墓,汝等毋忘吾言。諸將帥務在輯睦,勿縱左右欺凌軍士。凡為將之功,必資士卒,善撫卹之。大抵克敵者必以成功為效;樹德者必以廣恩為務。卿等勉之。」諸將皆再拜受命,遂為戒約軍中事,命人給一紙。

  仍榜諭其民曰:

  伐罪救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軒轅氏誅蚩尤,殷湯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聖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為救民。近覩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成,罪以情免,風憲舉親而覈讐,有司差貧而賈富。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 [40] 又改鈔法,役四十萬人,湮塞黃河,死者枕籍於道,哀苦聲聞於天。致使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 [41] 以甦其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潁,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元以天下錢糧兵馬而討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然而終不能濟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傍觀熟慮,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鄉軍之號,或以孤兵獨立,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終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與成功,遂領兵渡江。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將帥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陳氏稱號,據我上游,爰興問罪之師,彭蠡交兵,元惡授首,其父子兄弟面縛輿櫬。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將相皆置於朝班,民庶各安於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未及混一,而政令頗修。惟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於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於海島,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全勢,詐降於元,坑其參政趙璉,囚其待制孫撝,其罪二也;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里,僣號改元,其罪三也;初寇我邊,一戰而生擒其親弟,再犯浙省,揚矛直擣於近郊,首尾畏縮,又乃詐降於元,其罪四也;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其罪五也;陽受元朝之詔,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相,其罪六也;知元綱已墜,公然害其江浙丞相達識帖木兒、南臺大夫普化帖木兒,其罪七也;誘我叛將,劫我邊民,其罪八也。凡此八罪, [42] 有甚於蚩尤、葛伯、崇侯,雖堯、舜、禹、湯、文、武與之同世,亦有不容,理宜征討,以拯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丞相徐達率領馬步官軍、舟師,水陸並進,攻取浙西諸處城池。嘗戒軍士,征討所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凡我逋逃臣民,被陷軍士,咸宥其罪。爾人民果能復業,即我良民,舊有房舍地土,依額納糧,以供軍儲,餘無科取,使汝等永保鄉里,以全室家。此興師之故也。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剿滅,遷徙宗族於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疆。 [43] 果有賢哲,或全城歸附,或棄刃來降,予所賞賜非所敢吝。凡予之言,信如皓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故榜。

  既而,復召達、遇春於西苑,諭之曰:「今師行,苟張氏全城歸命,不勞吾師,吾必全之。若用師,城破之日,全其將士,撫其人民,無妄殺戮。有可用者即選用之。」達等既受命將發,又問諸將曰:「爾等此行用師執先?」遇春對曰:「逐梟者必覆其巢,去鼠者必塞其穴。此行當直擣姑蘇, [44] 姑蘇既破,其餘諸郡可不勞而下矣。」太祖曰:「不然,士誠起鹽徒,與張天騏、潘原明等皆強梗之徒。 [45] 相為手足。士誠苟至窮蹙,天騏輩懼俱斃,必併力救之。今不先分其勢,而遽攻姑蘇,若天騏出湖州,原明出杭州,援兵四合,難以取勝。若出兵先攻湖州,使其疲於奔命,羽翼既披,然後進取姑蘇,取之必矣。」遇春猶執前議,太祖作色曰:「湖州失利,吾自任之。若先攻姑蘇而失利,吾不汝貸也!」遇春不復敢言。已而,太祖屏左右,謂達、遇春曰:「吾欲遣指揮熊天瑞從行,俾為吾反間也。 [46] 天瑞之降,非其本意,心常怏怏。適來之謀,戒諸將勿令天瑞知之。但云直擣姑蘇,天瑞知之,必叛從張氏,以輸此言,墮吾計矣。」

  於是達等率諸軍發龍江。至太湖,遇春擊敗士誠兵於湖州港口,擒其將尹義、陳旺,逐次洞庭山。進至湖州之毗山,又擊敗其將石清、汪海,擒之。 [47] 張士信駐軍湖上,不敢戰而退。熊天瑞果叛去。師至湖州之三里橋,士誠右丞張天騏兵分三路來拒, 「[48] 參政黃寶當南路,院判陶子實當中路, [49] 右丞相張天騏自當北路,同僉唐傑為後繼。達進攻之。有術者曰:「今日不宜戰。」遇春怒曰:「兩軍相當,不戰何待?」於是,達遣遇春攻寶,王弼攻天騏,達自中路攻子實,別遣驍將王國寶率長槍軍直扼其城。寶敗走,欲入城,城下釣橋已斷,不得入,復還力戰,被擒,並獲其元帥胡貴以下官二百餘人。天騏、子實皆不敢戰,斂兵而退。士誠又遣司徒李伯昇來援,由荻港潛入城,被圍。伯昇及天騏閉門拒守。達遣國寶攻其南門,自以大軍繼之。其同僉余得全、院判張德義及陶子實出戰,復敗走。士誠又遣平章朱暹、 [50] 王晟,同僉戴茂、呂珍,院判李茂及其第五子號五太子者,率兵六萬來援,號三十萬,屯城東之舊館,築五寨自固。達與遇春、湯和等分兵營於東阡鎮南姑嫂橋, [51] 連築十壘,以絕舊館之援。李茂、唐傑、李成懼不敵,皆遁去。士誠婿潘元紹時駐兵於烏鎮之東,為呂珍等聲援,乘夜擊之,亦遁,遂填塞河港,絕其糧道。士誠知事急,乃親率兵來援。達等與戰皂林之野,又敗之,虜其戴元帥及甲士三千餘人。九月,士誠復遣其同僉徐志堅以輕舟出東阡鎮覘我師, [52] 欲攻姑嫂橋,遇春遇之與戰。會大風雨,天甚晦,遇春令勇士乘劃船數百突擊之,擒志堅,得兵二千餘人。

  是月,太祖又命朱文忠帥師攻杭州,諭之曰:「徐達等取姑蘇,張氏必集兵以拒。今命爾往杭州,是掣制之也。我師或衝其東,或擊其西,使彼疲於應戰,其中必有自潰者。爾往,宜慎方略。」

  士誠自徐志堅敗甚懼,遣其右丞徐義至舊館覘形勢,將還報,遇春以兵扼其歸路,義不得出,乃陰遣人約士信出兵與舊館兵合力來戰。士誠又遣赤龍船親兵援之,義始得脫。潘元紹率赤龍船兵屯於平望, [53] 復別乘小舟潛至烏鎮,欲援舊館。遇春由別港追襲之,至平望, [54] 縱火焚其赤龍船,軍資器械一時俱盡,眾軍散走。自是,舊館兵援絕,饋餉不繼,多出降者。

  十月,達以所獲將士狥於湖州城下, [55] 城中大震。遇春兵攻烏鎮,徐義、潘元紹及甘院判拒戰,不勝,退走,遇春追至昇山,[56]) 遂攻破其平章王晟陸寨,餘軍奔入舊館之東壁,其同僉戴茂乞降。是夕,晟亦降。

  是月,朱文忠率指揮朱亮租、耿天璧攻桐廬,降其將戴元帥,復遣袁洪、孫虎略富陽,擒其同僉李天祿,遂合兵攻餘杭。

  達復攻昇山水寨,顧時引數舟繞士誠兵船,船上人俯視而笑,時覺其懈, [57] 率壯士數人躍入其船,大呼奮擊,餘舟兢進薄之。士誠五太子盛兵來援,遇春稍卻,薛顯率舟師直前奮擊,眾大敗。五太子及朱暹、呂珍以舊館降,得兵六萬人。遇春謂顯曰:「今日之戰,將軍之力居多。吾固不如也。」五太子者,士誠養子,本姓梁,短小精悍,能平地躍起丈餘,又善浮水。暹、珍亦善戰,士誠倚之,至是皆降,士誠為之奪氣。

  十一月,舊館捷至,父老進賀。太祖曰:「此民之福也。自此東南可定,轉輸之勞亦可少甦矣。父老汝諭百姓,各力生業,無作非義,庶可共享太平。」皆拜而出。

  舊館既降,達遣馮國勝以降將往湖州城下,語李伯昇出降。伯昇在城上對曰:「張太尉養我厚,我不忍背之。」抽刀欲自殺,為左右抱持,得不死。左右語之曰:「援絕勢孤,久困城中,不如降。」伯昇俯首不能言。其左丞張天騏、總管陳昧以城降,伯昇遂亦降。於是達引兵向姑蘇。至南潯,元帥王勝降。進至吳江州,圍其城,參政李福、知州楊彝降。

  是月,朱文忠攻餘杭,下之。

  初,樞密院判謝再興為都督朱文正之妻父,分守諸暨,與士誠連境。士誠令呂珍離城數十里築一堰,水發,諸暨被浸。再興屢遣人潛決之,太祖嘉其功,以其次女嫁徐達。俄詔回聽宣諭,別遣參軍李夢庚代守,而令再興還受節制。再興恥無權勢,出怨言,且曰:「嫁女不令吾知,何異給配!」與知府欒鳳執夢庚及元帥王玉、陳剛, [58] 以諸暨全城軍馬叛投紹興。及是, [59] 再興弟謝五、謝三共守餘杭,文忠遣人語謝五曰:「爾兄以李夢庚小隙歸於張氏,非爾謀也。爾乃國之戚臣,若降,可保不死,仍享富貴。」謝五答曰:「我誠誤計,若保我不死,即降。」文忠許之,乃與弟姪五人出降。

  文忠遂進兵杭州,未至,平章潘原明懼,遣員外郎方彝詣軍門請納欵。文忠曰:「吾兵適至此,勝負未分而即約降,無乃計太早乎?」對曰:「此城百萬生靈所係,今天兵如雷霆,當者無不摧破。若軍至城下,雖欲降,恐無及。故使彝先來請命。」文忠留之宿,明日遣還報,而駐兵以待。原明即日以欵狀來曰:「嬰城固守,乃受任之當為;歸欵救民,亦濟時之急務。竊復自念,起身草野,叨位省樞,非心慕乎榮華,乃志存乎匡定。豈意邦國殄瘁,王師見加,事雖貴於見機,民實同於歸義。念是邦生靈百餘萬,比年物故十二三,今既入於職方,願溥覃乎天澤。謹將杭州土地、人民及諸司軍馬、錢糧之數以獻。」文忠至杭州,原明及同僉李勝奉士誠所授行省及樞密院浙西、江東兩道廉訪司印,並執蔣英、劉震出降,伏謁道左,以女樂導引。文忠叱去之,進原明等,宣上命慰諭之。禁戢士卒,城中晏然。凡得兵二萬、糧二十一萬、馬六百疋。執元平章丑的、長壽等,與蔣英、劉震皆送建康,並遣原明以下入朝。

  既而,紹興守臣同僉李思忠、總管衞良佐以城降, [60] 命駙馬王恭等守之。左丞華雲龍率兵攻嘉興,守將宋興以城降,[61] 及海寧州亦降。達軍至姑蘇城南鮎魚口,擊敵將竇義,走之。康茂才至尹山橋,遇敵兵,又擊敗之,焚其官瀆戰艦千餘及積聚甚眾。達遂進兵圍其城,達軍葑門, 「[62] 遇春軍虎丘,郭子興軍婁門,華雲龍軍胥門,湯和軍閶門,王弼軍盤門,張溫軍西門,康茂才軍北門,耿炳文軍城東北,仇成軍城西南,何文輝軍城西北,四面築長圍困之。又架木塔與城中浮圖對,築臺三層,下瞰城中,名曰「敵樓」。每層施弓弩火銃於上, [63] 又設「襄陽礮」以擊之,城中震恐。有楊茂者,無錫莫天祐部將也,善浮水,天祐潛令入城與士誠相聞,邏卒獲之於閶門水柵旁,送達軍,達釋而用之。時城堅不可破,天祐又阻兵無錫,為士誠聲援,達因縱茂出入往來,得其中彼此所遺蠟丸書,由是悉知士誠、天祐虛實,而攻圍之計益備。達時督兵攻婁門,士誠出兵拒戰,武德衞指揮茅成左脅中叉死。成,定遠人,後贈東海郡公。

  元平章丑的、長壽等至建康,太祖命有司給廩餼歸於元,而誅蔣英於市,以英嘗刺殺胡大海,叛投士誠。命懸大海畫像,刺英血祭之。乃復誅謝五等。朱文忠以為前保其不死,今復殺之,何以示信,且恐後無降者。太祖曰:「謝再興是我至親,尚投張氏,情可恕乎,兄弟悉磔於市。」以潘原明全城歸附,仍授平章,官屬皆仍舊職,從朱文忠節制。仍下令曰:

  予聞帝王之治世,其初也,乘天下之擾攘不得已而起兵;及甚也,憂天下之未一亦不得已而用兵。自有元失御,中原鼎沸,四海瓜分。予時為民於淮上,進不能上達,退不能自安,是以不得已而起兵。至於撫有江東,土地漸廣,民物漸多,而四面皆敵國,民無一日安,又不得已而用兵。於是西平陳漢,跨有蜀川,南定百粵,北有荊襄以及徐、泗。惟浙西張氏與我壤地相接,屢擾我邊,誘納我逋逃,故興問罪之師。淮東郡邑,首先歸定,旅拒者加之以刑,來降者寵之以爵。遂命大將軍、左相國徐達, [64]副將軍、平章常遇春總兵東入太湖。是以湖州、舊館守援之將李司徒、呂左丞等百名,精兵七萬餘眾,節次歸附。復命浙東省右丞朱文忠統兵,東北破桐廬,克富陽,駐兵浙右。杭州守臣平章潘原明差官送欵,以全城聽命。可謂識天時人事之俊傑,有合予弔民伐罪之初意。已敕征行將士,凡府、州城郭鄉村軍民之家,秋毫無犯。官府倉庫,舊有主者,封籍以待,敢有侵漁,以律論罪。其潘平章等大小官員,即我藩輔,各安其職。故茲令諭中外知悉。


  

皇朝平吳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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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元年丁未夏,太祖以士誠被圍,諭以書曰:「蓋聞成湯放桀,武王伐紂,漢祖滅秦,歷代帝王之興,兵勢相加,乃為常事。當王莽之亡,隋之失國,豪傑乘時蠭起,圖王業,據土地。及其定也,必歸於一,天命所在,豈容紛然。雖有智者,事業弗成,亦當革心,畏天順人,以全身保族。若漢之竇融、宋之錢俶是也。自古皆然,非今獨異。爾能順附,其福有餘,毋為困守孤城,危其兵民,自取滅亡,為天下笑。」書至,士誠不降。

  六月,士誠欲突圍決戰,覘城左方,見軍陣嚴整,不敢犯,乃遣徐義、潘元紹潛出西門掩襲,轉至閶門,將奔常遇春營。遇春覺其至,分兵北濠截其歸路,遣兵與戰,良久未決,士誠復遣參政黃哈剌把都率兵千餘人助之,又自出兵山塘為援,塘路狹塞不可進,麾令稍卻。遇春撫王弼背曰:「軍中皆稱爾為猛將,能為我取此乎?」弼應曰:「諾。」即馳鐵騎揮雙刀往擊之,敵眾少卻。遇春因率眾乘之,士誠兵大敗,人馬溺死沙盆潭甚眾。其有勇勝軍,號「十條龍」, [65]) 皆倉夫善戰者,士誠每厚賜之,令被銀鎧錦衣,將其眾出入陣中,人不能測,一時俱溺死萬里橋下。 [66] 已而,倉夫復有應募者,亦戰死。其妻某氏,得其屍,以綿裹骨, [67] 抱而投水以死。

  是日,士誠馬驚墮水,幾不救,肩輿入城,計忽忽無所出。降將李伯昇知其勢迫,欲說令歸命,乃遣客詣士誠門告急。士誠召之入,曰:「爾欲何言?」客曰:「吾乃為公陳興亡禍福之計,願公安意聽之。」士誠曰:「何如?」客曰:「公知天數乎?昔項羽喑嗚叱詫,百戰百勝,卒敗北垓下, [68] 天下歸於漢祖。何則?此天數也。公初以十八人入高郵,元兵百萬圍之,此時如虎落穽中,死在旦夕。一旦元兵潰亂,公遂提孤軍乘勢攻擊,東據三吳,有地千里,甲士數十萬,南面稱孤,此項羽之勢也。誠能於此時不忘高郵之危,苦心勞志,收召豪傑,度其才能,任以職事,撫人民,練師旅,御將帥有功者賞,敗軍者戮,使號令嚴明,百姓樂附,何特可保三吳, [69] 天下可取也!」士誠曰:「足下彼時不言,今復何及?」客曰:「吾彼時雖有言亦不得聞也。 [70] 何則?公之子弟親戚將帥羅列中外,美衣玉食,歌妓舞女,旦夕酣宴,身衣天下至美,口甘天下至味,猶未厭足。提兵者自以為韓、白,謀畫者自以為蕭、曹,傲然視天下不復有人。當此之時,公深居於內,敗一軍不知,失一地不聞,縱知亦不問,故淪至今日。」士誠曰:「吾亦甚恨無及,然則今當何如?」客曰:「吾有一策,恐公不能從也。」士誠曰:「不過死爾。」客曰:「使死有益於國家,有利於子孫,死固當。然徒自苦爾。且公不聞陳友諒乎?跨有荊、楚,兵甲百萬,與江左之兵戰於姑孰, [71] 鏖於鄱陽湖,友諒舉火欲燒江左之船,天乃反風而焚之,友諒兵敗身喪。何則?天命所在,人力無如之何。且今攻我益急,公恃湖州援,湖州失;嘉興援,嘉興失;杭州援,杭州又失。今猶守此尺寸之城,誓以死拒。然竊慮勢極患生,猝有變從中起者,公此時欲死不得,生無所歸。故吾竊以為莫如順天之命,自求多福。令一介之使,疾馳金陵,稱公所以歸義救民之意,公開城門,幅巾待命,不失為萬戶侯,況嘗許以竇融、錢俶之故事耶?且公之地,譬如博者,得人之物而復失之,何損?」士誠俛首沉慮良久,曰:「足下且休,待吾熟思之。」然卒狐疑莫能決也。

  他日,士誠復率兵突出胥門索戰,鋒甚銳,遇春禦之,兵小卻。士信方在城樓上督戰,忽大呼曰:「軍士疲矣!且止,且止!」遂鳴金收兵。遇春因乘勝奮擊,大破之。追至城下,攻之益急,復築壘逼其城,自是士誠不復得出矣。士信張幙城上,踞銀椅, [72] 與參政謝節等會食,左右方進桃,未及嘗,忽戰礮碎其首而死。潘元紹出戰歸,見事急,召其妾七人,謂曰:「我受國重寄,脫有不測,宿誡若等宜自引決,毋為人恥。」最少一妾段氏跪即請死,遂入室自縊。六人者,亦皆相繼縊死。元紹殮其屍焚之,以骸骨瘞後園。潯陽張羽為七姬權厝志, [73] 以表其烈雲。

  九月,姑蘇城圍既久,熊天瑞教城中作飛礮以擊,多所中傷。城中木石俱盡,至拆祠廟、民居為礮具。達令軍中架木若屋狀,承以竹芭,軍伏其下,載以攻城,矢石不得傷。至是,達督將士破葑門,遇春亦破閶門新寨,遂帥眾度橋,進薄城下。其樞密唐傑登城拒戰,士誠駐軍門內,令參政謝節、周仁立柵以補外城。傑知不敵,投兵降,周仁、徐義、潘元紹及錢參政皆降。晡時,士誠軍大潰,諸將遂蟻附登城,城遂破,時八日辛巳也。 [74]

  是日,士誠猶使其副樞劉毅牧餘兵尚二三萬,親率之,戰於萬壽寺東街,復敗, [75] 毅降。士誠倉惶歸,從者僅數騎。初,士誠見兵敗,謂其妻劉氏曰:「我敗且死矣,若曹何為?」劉氏曰:「君勿憂,妾必不負君。」乃積薪齊雲樓下,及城破,驅其羣妾侍女登樓,促其自盡,令養子辰保縱火焚之,遂自縊死。士誠獨坐室中,左右皆散走。 [76] 達遣李伯昇至士誠所諭意,時日已暮,士誠距戶自經,伯昇決戶,令降將趙世雄抱解之,氣未絕復蘇。達又令潘元紹以理曉之,反覆數四,士誠瞑目不言。昇出葑門,至舟中,不食。及至龍江,堅臥不肯起。及舁至中書省,相國李善長問之,不語。已而,士誠言不遜,善長怒罵之。太祖欲全其生,竟自經死。賜棺以葬之,年四十七。有二子,皆幼,城將破,其妻劉氏以白金遺乳媼,令負之而逃,不知所終。

  初,達與遇春約,城破中分撫定。先集將士申明上意,令各懸小木牌,令曰:「掠民財者死。拆民房者死。離營二十里者死。」及城破,達軍其左,遇春軍其右,號令嚴肅,軍士莫敢妄動,居民晏然。

  初,吳中有十七字市謠,云:「丞相做事業,專用王、蔡、葉。一夜西風來,乾鱉。」蓋當時用事者有三參軍,皆迂闊書生,不知大計,至是卒敗,果如市謠雲。凡獲其官屬平章李行素、徐義, [77] 左丞饒介,右丞潘元紹,參政馬玉麟、謝節、王原恭、董綬、陳恭,同僉高禮, [78] 內使陳基及諸將校,杭、湖、嘉興、松江等府官吏、家屬及外郡流寓之人,凡二十餘萬,並元宗室神保大王、黑漢等皆送建康。 [79] 熊天瑞伏誅。先時,有單大舍者,為揚州青軍單居仁之子,領兵守宜興,亦叛投士誠。太祖令居仁招之,不來。及是生擒至,太祖命居仁自處。居仁曰:「此不忠不孝之人,當碎其肉!」亦誅之。始改平江路為蘇州府,以何質知府事。太祖以城始克,慮通州驚潰, [80] 命泰州指揮孫興祖往取之。 「[81] 比至,而達兵已至。其守將張右丞,即士誠從子,所謂「火眼張」者,先以城降。已而,無錫莫天祐亦以城降。初,天祐附士誠,達屢遣使諭降,俱被殺。至是,胡廷瑞等攻其城,州人張翼知事急,說使降之。於是吳地悉平。

  師還,論功行賞,封李善長為宣國公,徐達信國公,遇春鄂國公。達綵段表裏十一疋,遇春十疋,胡廷瑞、馮宗異各九疋, [82] 湯和、曹良臣各八疋,廖永忠、華高、康茂才各七疋,薛顯、趙庸、張興祖、梅思祖各六疋,指揮人五疋,千戶人四疋,百戶人三疋,軍人米一石、鹽十斤。太祖仍諭諸將曰:「自兵興以來,天下豪傑紛起。予將兵渡江,賴上天之靈,將士之力,拓地開疆,削平敵國。如陳友諒兵眾地大,已先摧滅;張士誠兵強積富,今亦就擒。非爾將士用命,何以致此?今論功行賞,以報爾勛。如王國等,沒於王事而不得預,吾甚惜之。自古帝王,多以征戰而得天下,皆有名世之將以佐輔之。爾等今日之功,亦何忝於古之名將乎?但從軍在外與經營布置在內者,任雖不同,其勞則一。馮宗異留守京城,軍府之事獨任其勞,亦宜受賞。然江南既平,當北定中原,以一天下。無狃於暫安而忘永逸,無安於近功而昧遠圖,大業垂成,更須努力。」達等頓首曰:「臣等叨承主上成算,幸獲成功,敢不盡心,以圖尺寸。」

  明日,達等入謝。太祖語之曰:「公等還第,置酒為樂否?」對曰:「荷主上恩德,皆置酒相慶。」太祖曰:「吾寧不欲置酒與諸將為一日之歡,但中原未平,非宴安之時。公等不見張氏所為乎?終日相與酣歌逸樂,今竟何如?宜深戒之。」

  後,太祖視朝戟門,召浙西來歸諸將諭之曰:「汝等舊事張氏,為將領兵,計窮勢屈,始降於我。吾待以厚恩,列於將校,汝等知其然乎?吾明告汝等。吾所用諸將,多濠、泗、汝、潁、壽春、定遠諸州之人,勤苦儉約,不知奢侈,非比浙江富庶,躭於逸樂。汝等亦非素富貴之家,一旦為將握兵,多取子女玉帛,非禮縱橫。今既歸於我,當革去舊習,如吾濠、泗諸將,庶可以保爵位。汝等誠能盡心效職,從大軍除暴平亂,使大業早定,非特已受富貴,亦得以世享其福。若肆志一時,雖暫得快樂,旋復喪敗,何得為其富貴乎!此皆汝等所親見者,不可不戒也。」諸將皆頓首,受命而退。

  史官曰:張氏據吳建國,偃然自王,其勢若甚易者,何哉?蓋當四方擾攘,民心皇皇, [83] 無所依歸,有能保障之者,亦可得以苟安也。惟當時主以游談之人, [84] 濟之以脆輭之卒,上下逸豫,遂忘遠圖。終焉以天兵一臨,獸伏鳥散,三吳故疆,竟歸真主。使張氏如錢俶之見幾待命,不勞血戰,亦足以庇其子孫,何至國蹙城破,身為俘囚,如劉鋹耶!雖然,倔強激烈,負氣而死,其弟兄妻子亦不受辱,較之李重光之柔懦則過之矣。故嘗以所聞故老之語,及士大夫所記,參以史書所載,為錄以藏之, [85] 後世必有考焉。

校勘記

編輯
  1. 「上下淫樂」,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2. 「重遲寡言」,「遲」原作「厚」,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3. 「淮南行省告變」,「淮南行省」為「淮南江北行省」之略。按元史卷四二順帝本紀五、卷九二百官志八皆稱至正十二年閏三月立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治揚州。同書卷一九四趙璉傳亦作淮南江北行省。
  4. 「元以萬戶告身招之」,原脫「告身」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今獻彙言本補。
  5. 「始縱之歸」,「縱」原作「從」,據明今獻彙言本、元史卷一九四李齊傳改。
  6. 「復殺參政趙璉」,「璉」原作「連」,據明紀錄彙編本、元史卷一九四趙璉傳改。
  7. 「士誠乘隙擊之」,原脫「之」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8. 「平章左丞答納失里戰死」,原脫「丞」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9. 「張氏既有浙右」,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10. 「士德遇坎墜馬被擒」,「擒」下原衍「之」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刪。
  11. 「亦加太尉」,「加」原作「如」,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12. 思齊知不可事」,「不可事」原舛作「事不可」,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
  13. 「士誠忌楊完者欲圖之」,原脫「楊」,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14. 「勒其自陳老病去職」,「勒」原作「勸」,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15. 「御史普化帖木兒不從」,「化」原作「花」,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及元史卷一四0普化帖木兒傳改。下同,不另注。
  16. 「居民趨附之者,輒得富貴」,原脫「貴」字,「居」作「軍」,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改。
  17. 「寇我諸全」,「全」原作「暨」,據明金聲玉振集本及明太祖實錄卷一八乙巳十月戊戌條改。
  18. 「時士誠援兵自湖北來」,「時」原作「將」,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19. 「院判張士俊等拒守不下」,原脫「等」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20. 「後太祖還建康」,「後」原作「復」,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21. 「虜其將嚴再興等九十四人」,「人」原作「士」,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22. 「達遣黃旗千戶劉傑分兵狥興化進攻高郵」,「狥」原作「往」,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23. 「茂才追至浮子門」,「子」原作「於」,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24. 「達遣使請以指揮孫興祖守海安」,原脫「祖」字,「安」訛作「口」,據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丙午二月癸酉條補、改。
  25. 「彼若來攻海安則擊之」,原脫「則」字,據清勝朝遺事初編本及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丙午二月癸酉條改。
  26. 「大軍被之」,「被」原作「破」,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27. 「通州有士誠從子號火眼張者」,「火」原作「大」,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下同,不另注。
  28. 「先是達援宜興」,「援」原作「拔」,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29. 「賜夏布人五疋」,原脫「人」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胡紀錄彙編本補。
  30. 「仍遣國勝即軍中搜問」,「勝」原作「用」,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1. 「聞徐義軍在馬騾港」,「騾」原作「驛」,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2. 「俘其院判錢富等及卒三千」,「等」原作「善」,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清紀錄彙編本改。
  33. 「其右丞梅思祖」,「右」原作「左」,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4. 「命指揮蔡仙華雲龍守其城」,「仙」原作「似」,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35. 「必決雌雄」,「必」原作「以」,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6. 「吾介乎二人之間」,「介」原作「界」,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37. 「故命卿等統精兵討之」,「卿等」原作「耿賢」,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38. 「□□二師統精兵固守之」,「□□」原作「耿賢」,因上文之訛,見上條
  39. 「卿等戒飭士卒」,原脫「飭」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40. 「方添冗官」,「添」原作「參」,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41. 「冀其治世」,原脫「世」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42. 「凡此八罪」,原脫「凡」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43. 「以禦邊疆」,原脫「疆」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44. 「此行當直擣姑蘇」,原脫「當」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45. 「潘原明等皆強梗之徒」,「原」原作「元」,據本段另處及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八月辛亥條改。
  46. 「俾為吾反間也」,原脫「也」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年八月辛亥條補。
  47. 「擒之」,原脫「之」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明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48. 士誠右丞張天騏兵分三路來拒」,原脫「右丞張天騏」五字,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八月甲戌條補。
  49. 「院判陶子實當中路」,「路」原作「軍」,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0. 「士誠又遣平章朱暹」,「朱」原作「宋」,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1. 「湯和等分兵營於東阡鎮姑嫂橋」,「嫂」原作「蘇」,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
  52. 「士誠復遣其同僉徐志堅以輕舟出東阡鎮覘我師」,「出」原作「去」,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3. 「潘元紹率赤龍船兵屯於平望」,「望」原作「梁」,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4. 「至平望」,原脫「至」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55. 「達以所獲將土狥於湖州城下」,原脫「下」字,「狥」作「往」,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改。
  56. 「遇春追至昇山」,「昇」原作「弁」,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十月壬子條改。下同。
  57. 「時覺其懈」,「其」原作「甚」,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58. 「與知府欒鳳執夢庚及元帥王玉陳剛」,原脫「執」,「知」作「和」,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改。
  59. 「及是」,原作「先是」,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60. 「總管衛良佐以城降」,原脫「以城」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61. 「守將宋興以城降」,「宋」原作「永」,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62. 達軍葑門」,原舛作「葑門達軍」,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63. 「每層施弓弩火銃於上」,「弓」、「火」原作「方」、「大」,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64. 「左相國徐達」,「左」原作「右」,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65. 「號十條龍」,「十」原作「千」,據明紀錄彙編本及明太祖實錄卷二四吳元年六月己酉條改。
  66. 「一時俱溺死萬里橋下」,「下」原作「不」,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67. 「以綿裹骨」,「骨」下原衍「者」字,「綿」作「錦」,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刪、改。
  68. 「卒敗北垓下」,「北」原作「死」,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69. 「何特可保三吳」,「特」原作「待」,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70. 「吾彼時雖有言亦不得聞也」,「彼」原作「比」,據上句文意改。
  71. 「與江左之兵戰於姑孰」,「孰」原作「蘇」,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72. 「踞銀椅」,「踞」原作「據」,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73. 「潯陽張羽為七姬權厝志」,原脫「志」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74. 「時八日辛巳也」,「日」原作「月」,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75. 「復敗」原作「傷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76. 「左右皆散走」原脫「走」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77. 「凡獲其官屬平章李行素徐義」,原脫「平章」二字,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五吳元年九月辛巳條補。
  78. 「同僉高禮」,原作「同金高孔」,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79. 「並元宗室神保大王黑漢等皆送建康」,「送」原作「來」,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80. 「慮通州驚潰」,「州」原作「判」,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81. 命泰州指揮孫興祖往取之」,原脫「祖」字,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五吳元年九月乙酉條補。
  82. 「胡廷瑞馮宗異各九疋」,「異」原作「國」,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83. 「民心皇皇」,「民心」下原衍「之」,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刪。
  84. 「惟當時主以游談之人」,原脫「主」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85. 「為錄以藏之」,原句上衍「以」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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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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