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獻通考 (四庫全書本)/卷163

卷一百六十二 皇朝文獻通考 卷一百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四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三
  樂考
  樂器三
  絲之屬
  
  律呂正義曰絲樂雖多惟重琴瑟然具聲變之義者尤莫如琴今欲辨琴之音調必先考其法制詳其絃度徽分然後體用備而理數明焉韓詩外傳雲伏羲琴長七尺二寸史記雲古者琴長八尺一寸爾雅大琴謂之離注琴大者二十七絃觀此史傳所載琴制無乃太大然□記有大琴大瑟中琴小瑟之別則此制或即上古之大琴乎通考載孔子琴長三尺六寸四分廣雅雲琴長三尺六寸六分風俗通雲琴長四尺五寸此葢中琴之制也及觀今時所用大者通體三尺八寸上下絃度三尺五寸上下小者通體三尺一寸上下絃度二尺九寸上下其三尺五寸上下者為今尺四倍黃鍾之度其二尺九寸上下者為古尺四倍黃鍾之度葢中琴皆以四倍黃鍾之數為準故孔子琴度乃百世之宜也今定琴制以時用大琴三尺八寸有餘命為古尺之度約以今尺得三尺一寸三分四釐七毫為通體之長以孔子之琴古尺三尺六寸為岳山至焦尾絃度之數約以今尺得二尺九寸一分六釐此以下皆以今尺言其岳山之度二分四釐三毫岳山內際至額二寸一分八釐七毫額廣五寸一分零三毫肩濶五寸八分三釐二毫腰廣四寸三分七釐四毫尾濶亦如之設鴈足於絃度四分之三此琴之制制也琴絃之有臣細者所以分各絃全度之音而琴徽之有疎密者又所以節制各絃五聲二變之分以協和其聲調考也按史記舜彈五絃琴以歌南風之詩乃五音之正位其宮音居中央而徴羽商角各分兩側者也如六絃絃世傳為文武所加者乃一絃絃之清聲也其或謂之少宮少商者又隨一絃絃之旋宮轉調而名之者也夫絲音以徴為本白虎通曰八音法易八卦絃離音也盛徳在火其音徴此大絃之所以尚徴也故大絃為倍徴二絃為倍羽三絃為宮管子所云徴數一百八羽數九十六宮數八十一是也倍徴倍羽大於宮者即下徴下羽之謂非倍絃度之長乃倍絲綸巨細之分也是故一倍徴二倍羽三宮四商五角六絃應一絃而為正徴七絃應二絃而為正羽此七絃大小之次也如以五音相生度分定其巨細則倍徴為一百零八綸三壐一絲以十二絲為一綸過此則粗不及則細倍羽為九十六綸宮絃為八十一綸商絃為七十二綸角絃為六十四綸而正徴為五十四綸正羽為四十八綸此依三分損益之法而為七絃巨細之分也若夫徽之為用則按七絃之各分與全絃互相應和而定五音之正位也蓋五音之位各有其分某分所在即應某聲合七絃之五聲而各分俱全就一絃之各分而五聲已備又就各絃之全分而倍半分之節節有五聲之正節節有二變之位此定徽取分之大義也是以琴之十三徽中第七徽得絃度之半謂之中徽以其平分五聲之正位也七徽既平分絃度之半復以半度平分為二則四徽與十徽之分以四徽至岳山十徽至焦尾之度平分為二則一徽與十三徽之分於是以絃之全度三分之其一分為五徽其二分為九徽復以五徽至岳山之度半之為二徽以九徽至焦尾之度半之為十二徽仍以絃度五分之其一分為三徽其二分為六徽其三分為八徽其四分為十一徽此琴徽折取之定分也至於取音於徽分間有上下者蓋以五音相生之度有當徽不當徽之別也其當徽而七絃俱用者惟七徽四徽一徽皆得本絃之正聲故又謂之三準五徽九徽十徽之音雖亦當徽然七絃之中間有不用者所以徽分與絃度不可不並舉而詳覈之也以徽之用於絃者言之十三徽下徴一絃用之為下羽位下羽二絃用之為變宮位宮聲三絃用之為商位商聲四絃用之為角位角聲五絃用之為變徴位徴聲六絃用之亦為羽位羽聲七絃用之亦為變宮位此十三徽除二絃絃絃為二變不用其一絃絃絃絃皆用之矣十二徽下羽二絃用之為宮位角聲五絃用之為徴位羽聲七絃用之亦為宮位此十二徽二絃絃絃用之矣十一徽下徴一絃用之為變宮位宮聲三絃用之為角位商聲四絃用之為變徴位徴聲六絃用之亦為變宮位此十一徽除一絃絃絃為二變不用獨三絃用之矣十徽下徴一絃用之為宮位下羽二絃用之為商位商聲四絃用之為徴位角聲五絃用之為羽位徴聲六絃用之亦為宮位羽聲七絃用之亦為商位此十徽獨三絃不用其餘六絃皆用之矣九徽下徴一絃用之為商位下羽二絃用之為角位宮聲三絃用之為徴位商聲四絃用之為羽位角聲五絃用之為變宮位徴聲六絃用之亦為商位羽聲七絃用之亦為角位此九徽獨五絃為變宮不用其餘六絃皆用之矣八徽下徴一絃用之為角位下羽二絃用之為變徴位宮聲三絃用之為羽位商聲四絃用之為變宮位徴聲六絃用之亦為角位羽聲七絃用之亦為變徴位此八徽除二絃絃絃為二變不用其一絃絃絃用之矣七徽則平分各絃之半七絃皆用之為正聲矣六徽乃十一徽之半各絃用之與十一徽同五徽乃九徽之半各絃用之亦與九徽同至於四徽則又七徽之半為七絃各音之清聲三徽又六徽之半為十一徽六徽之清聲二徽又五徽之半為九徽五徽之清聲一徽又為四徽之半乃七絃各音之最髙聲一徽之上則無以復加矣至於定絃取聲唐宋以來皆謂隋廢旋宮以後獨存黃鍾一均唐人紀琴以管色合字定一絃而宋志燕樂譜又以管色合字為黃鍾之律故以一絃合字謂之黃鍾之宮夫黃鍾之聲實非合字而琴之一絃又非宮位其以合字定一絃者何也邇來概以笛之四字調為正調定琴之絃者正此調之聲字今考定黃鍾之聲實為笛之四字黃鍾之宮聲四字立下羽二絃以起調則姑洗之角聲上字立宮位三絃以主調此正角宮也是以倍無射之變宮合字立徴位一絃太蔟之商聲乙字無射之羽聲凡字當二變之位而不用焉且絲樂既以徴音為本故琴之一絃得徴分三絃得宮分而五音相和之位始正此絃音之正宮調也如以律呂定琴之絃其徴律所定之絃不應徴絃之分而得角絃之分羽律所定之絃不應羽絃之分而得變徴絃之分變宮律所定之絃乃得徴絃之分宮律所定之絃乃得羽絃之分宮聲之律既為四字則變宮之律為合字也明矣宮律定絃既得羽分為四字則變宮之律定絃得徴分而為合字也益明矣此所以琴之一絃實有不得不定為合字之義也近世惟據正宮一調為論律呂之本是以有隋廢旋宮以後止存黃宮一鍾之説然琴譜中有𦂳某絃慢某絃為某調者實絃音旋宮轉調之義但未明晰其故以管律絃度相和取聲而考騐之耳今以律呂定琴之法言之管律絃度之五正聲得分陰陽二均以相合者止有三調其餘得絃度之正分者或雜入陰呂之音其得陽律之音者又或值二變之位此正管律絃度生聲取分不同之所致也如止論絃音而不較以律呂則琴之隂陽二均亦皆各為七調然立羽絃羽分之聲必定以律呂而諸調始備是故絃音轉調皆以正宮一調為凖其各絃𦂳慢轉移之際而宮調旋於其中矣如宮調以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定一絃得下徴之分倍無射之律實為變宮尺字因近世定琴皆取笛之聲字故凡聲字俱以笛孔名之以黃鍾之律宮聲四字定二絃得下羽之分姑洗之律角聲上字定三絃得宮聲之分蕤賓之律變徴尺字定四絃得商聲之分夷則之律徴聲工字定五絃得角聲之分仍以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定六絃得徴聲之分應於一絃復以黃鍾之律宮聲四字定七絃得羽聲之分應於二絃其太蔟之律商聲乙字所應則為變宮之分而無射之律羽聲凡字所應則為變徴之分此二分當二變之位而不用蓋黃鍾宮聲立羽絃以起調姑洗角聲立宮絃以主調故為琴之正宮調七絃各分皆應陽律一均之聲字焉商調則二絃絃絃絃不更其散聲仍得本律之聲字而一絃絃絃俱慢下管律一音蓋以太蔟之律商聲乙字定三絃立羽位以起調蕤賓之律變徴尺字所定之四絃立宮位以主調而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所定之一絃絃下為倍夷則之律下羽凡字姑洗之律角聲上字所定之三絃下為太蔟之律商聲乙字其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更為應鍾之呂清變宮髙六字當變徴之分姑洗之律角聲上字更為仲呂之呂清角髙上字當變宮之分而不用此調之五正聲分皆應陽律一均獨二變轉而應於陰呂焉角調則一絃絃絃不更其散聲仍得本律之聲字而二絃絃絃絃俱𦂳上管律半音蓋以姑洗之律角聲上字所定之三絃立羽位以起調㽔賓之律變徴尺字更為林鍾之呂清變徴髙尺字定四絃立宮位以主調而黃鍾之律宮聲上字所定之二絃絃上為大呂之呂清宮髙五字蕤賓之律變徴尺字所定之四絃上為林鍾之呂清變徴髙尺字夷則之律徴聲工字所定之五絃上為南呂之呂清徴髙工字其黃鍾之律宮聲四字所應則當變徴之分蕤賓之律變徴尺字所應則當變宮之分而不用此調之五正聲內三聲雜入陰呂而二變反得陽律之聲字焉變徴調則獨𦂳五絃管律半音其餘六絃散聲仍得本律之聲字蓋以蕤賓之律變徴尺字所定之四絃立羽位以起調夷則之律徴聲工字更為南呂之呂清徴髙工字定五絃立宮位以主調其太蔟之律商聲乙字所應則當變徴之分夷則之律徴聲工字所應則當變宮之分而不用此調之五正聲內獨宮聲一聲雜入陰呂而二變亦得陽律之聲字焉徴調則獨慢三絃管律一音其餘六絃散聲仍得本律之聲字蓋以夷則之律徴聲工字所定之五絃立羽位以起調沽洗之律角聲上字更為太蔟之律商聲乙字定三絃立宮位以主調其姑洗之律角聲上字更為仲呂之呂清角髙上字當變徴之分無射之律羽聲凡字所應則當變宮之分而不用此調五正聲分皆應陽律而二變內變宮分亦應陽律獨變徴分雜入陰呂之聲字焉羽調則二絃絃絃不更其散聲仍得本律之聲字而一絃絃絃俱慢下管律一音四絃則慢下管律半音蓋以倍夷則之律羽聲凡字即正無射之聲字定一絃絃立羽位以起調黃鍾之律宮聲四字所定之二絃立宮位以主調而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所定之一絃絃下為倍夷則之律羽聲凡字姑洗之律角聲上字所定之三絃下為太蔟之律商聲乙字蕤賓之律變徴尺字所定之四絃下為仲呂之呂清角髙上字其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更為倍應鍾之呂清變宮髙六字當變宮之分蕤賓之律變徴尺字更為林鍾之呂清變徴髙尺字當變徴之分而不用此調五正聲內一聲雜入陰
  呂而二變亦雜入陰              之聲字焉變宮調則一絃絃絃絃不更其散聲仍得本律之聲字而二絃絃絃俱𦂳上管律半音蓋以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所定之一絃立羽位以起調黃鍾之律宮聲四字更為大呂之呂清宮髙五字定二絃絃立宮位以主調而夷則之律徴聲工字所定之五絃上為南呂之呂清徴髙工字其黃鍾之律宮聲四字所應則當變宮之分夷則之律徴聲上字所應則當變徴之分而不用此調之五正聲內二聲雜入陰呂而二變反得陽律之聲字焉清聲七調亦皆以清宮一調為凖其旋宮轉調一如濁聲七調若夫各絃之五聲二變之分何以取之則以各絃總度為率其各絃之全度與各絃內五聲二變位分之比即如五聲二變之各分與五聲二變毎全分內之各分之比也總之以七聲互相應和為凖若非二變之聲字以紀五聲之正位烏能辨絃音旋宮轉調之理也哉今以清濁二均一十四調更絃之法詳列為表以為調琴之大規焉宮調
  徴 一絃 定倍無射之律 變宮合字 得下徵之分羽 二絃 定黃鍾之律 宮聲四字 得下羽之分
  應太蔟之律 商聲乙字 為變宮之分

  宮 三絃 定姑洗之律 角聲上字 得宮絃之分商 四絃 定蕤賓之律 變徵尺字 得角絃之分角 五絃 定夷則之律 徵聲工字 得角絃之分
  應無射之律 羽聲凡字 為變徴之分

  徴 六絃 定半黃鍾之律 變宮六字 得徵絃之分羽 七絃 定半太蔟之律 宮聲五字 得羽絃之分清宮調
  徴 一絃 定倍應鍾之呂 清變宮髙六字 得下徴之分羽 二絃 定大呂之呂 清宮髙五字 得下羽之分
  應夾鍾之呂 清商髙乙字 為變宮之分

  宮 三絃 定仲呂之  呂清角髙  □字得宮商 四絃 絃之分定  林鍾之呂清 變徵髙尺角 五絃 字得商絃  之分定南  呂之呂清
  徵髙工字  得角絃之  分應應鍾

  徴 六絃 之呂清羽髙 凡字為變徴 之分定半羽 七絃 大呂之呂清 變宮髙六  字得徴絃商調
  絃 分定半夾鍾 之呂清  宮髙五字得羽絃之分 慢定倍夷則 之律下羽
  徴 二絃 凡字轉角  絃之分  應倍應鍾絃 呂清變宮  髙六字  轉變徴之
  分定黃鍾  之律宮聲 四字轉徴

  宮 四絃 絃之分慢  定太蔟  之律商聲商 五絃 乙字轉羽  絃之分  應仲呂之絃 清角髙上  字轉變  宮之分定蕤賓之律變 徵尺字轉宮 絃之分定
  徴 七絃 定半太蔟之 律宮聲 五字轉徴清商調
  絃絃 之分慢定倍 南呂之呂清 下羽髙凡
  字轉角絃 之分應  黃鍾之律

  徴 二絃 宮聲四字 轉變徵之 分定大呂絃 呂清宮髙 五字轉徴 絃之分慢
  定夾鍾之 呂清商  髙乙字轉

  宮 四絃 絃之分 應蕤賓之律 變徵尺字商 五絃 轉變宮之 分定林鍾 之呂清變絃 髙尺字轉 宮絃之分 定南呂之
  呂清徵髙工 字轉商 絃之分慢

  徴 七絃 定應鍾之呂 清羽髙凡 字轉角絃角調
  角 一絃 之分應半太 蔟之律 宮聲五字
  轉變徵之 分定半  夾鍾之呂

  絃 宮髙五字 轉徵絃之 分定倍無羽 三絃 定姑洗之律 角聲上字  轉羽絃之分
  應蕤賓之律 變徵尺字  轉變宮之分

  𦂳絃 定林鍾之呂 清變徵髙尺字 轉宮絃之分𦂳絃 定南呂之呂 清徵髙工字 轉商絃之分角 六絃 定半黃鍾之律 變宮六字 轉角絃之分
  應半太蔟之律 宮聲五字 轉變徴之分

  𦂳絃 應半夾鍾之呂 清宮髙五字 轉徴絃之分清角調
  角 一絃 定倍應鍾之呂 清變宮髙六字 轉角絃之分
  應大呂之呂 清宮髙五字 轉變徵之分

  𦂳絃 定太蔟之律 商聲乙字轉徵絃羽 三絃 分定仲呂之 呂清角髙工 字轉羽絃
  分應林鍾之 呂清變徵髙尺 字轉變宮之

  絃 𦂳定夷則之 律徵聲工  字轉宮絃絃 𦂳定無射之 律羽聲凡  字轉商絃角 六絃 分定半大呂之 呂清變宮髙六 字轉角絃
  應半夾鍾之 呂清宮髙 五字轉變

  絃  之分𦂳定半 姑洗之 律商聲乙變徴調
  商 一絃 字轉徵絃之 分定倍 無射之律角 二絃 變宮合字 轉商絃 之分定黃
  鍾之律宮 聲四字 轉角絃

  徴 三絃 分應太蔟 之律商 聲乙字轉羽 四絃 變徴之分 定姑洗 之律角聲
  上字轉徴 絃之分 定蕤賓之

  絃 變徵尺字 轉羽絃之 分應夾則商 六絃 之律徴聲工 字轉變 宮之分𦂳角 七絃 定南呂之律 清徵髙 工字轉宮清變徴調
  商 一絃 絃之分定半 黃鍾之律變 宮六字轉角 二絃 絃之分 定半太蔟 之律宮聲
  五字轉角 絃之分定 倍應鍾之

  徴 三絃 定仲呂之 呂清角髙  上字轉徵羽 四絃 絃之分定 林鍾之呂清 變徵髙尺
  字轉羽絃 之分應南  呂之呂清

  絃 髙工字轉  變宮之  分𦂳定無商 六絃 射之律羽聲 凡字轉宮絃 之分定半角 七絃 大呂之呂清 變宮髙六 字轉商絃徴調
  宮 一絃 之分定半夾 鍾之呂 清宮髙五商 二絃 字轉角絃 之分定  倍無射之絃 變宮合字 轉宮絃  之分定黃
  鍾之律宮 聲四字轉 商絃之分

  徴 四絃 慢定太蔟 之律宮  聲乙字轉羽 五絃 絃之分 應仲呂  之呂清角
  髙上字轉 變徴之  分定㽔賓

  宮 六絃 之律變徵尺 字轉徴 絃之分定商 七絃 夷則之律徴 聲工字 轉羽絃清徴調
  宮 一絃 定倍應鍾之 呂清變宮髙 六字轉宮商 二絃 絃之分定 丈呂之呂 清宮髙五絃 轉商絃之 分慢定夾 鍾之呂清
  商髙乙字 轉角絃 之分應㽔

  徴 四絃 賓之律變 徵尺字轉變 徴之分定林羽 五絃 鍾之呂清 變徵髙尺 字轉徵絃
  之分絃定 南呂之呂 清徵髙工

  宮 六絃 字轉羽絃之 分應應鍾之 呂清羽髙商 七絃 凡字轉變宮 之分定半 大呂之呂羽調
  絃 變宮髙六字 轉宮絃 之分定半夾鍾之律清 宮髙五字轉 商絃之分
  宮 二絃 慢定倍夷 則之律 下羽凡字絃 下羽之分 定倍應 鍾之呂清絃 宮髙六字 轉變宮之 分定黃鍾
  應林鍾之 呂清變徵髙 尺字轉變

  徴 五絃 徵之分定 夷則之 律徵聲工絃 轉徴絃之 分慢定 無射之律
  羽聲凡字轉 羽絃之分應 半大呂之

  宮 七絃 呂清變宮髙 六字轉 變宮之分清羽調
  一絃 半太蔟之律 宮聲五字轉 宮絃之分
  慢定倍南 呂之呂 清下羽髙

  宮 二絃 凡字轉下 羽之分應 黃鍾之律絃 聲四字轉 變宮之分 定大呂之絃 清宮髙五 字轉宮 絃之分慢
  定夾鍾之 呂清商 髙乙字轉

  徴 五絃 絃之分 慢定㽔賓 之律變徵絃 字轉角絃 之分應夷 則之律徵
  聲工字轉變 徵之分 定南呂之

  宮 七絃 呂清徵髙工 字轉徴絃 之分慢定變宮調
  羽 一絃 定倍無射之 律變宮  合字轉下
  羽之分應  黃鍾之  律宮聲四

  絃 轉變宮之  分𦂳定大 呂之呂清商 三絃 宮髙五字  轉宮絃  之分定姑角 四絃 洗之律角  聲上字  轉商絃
  分定㽔賓  之律變  徵尺字轉

  絃 絃之分應  夷則之律 徵聲工字羽 六絃 轉變徴之分 𦂳定南  呂之呂清
  徵髙工字轉 徵絃之  分定半黃

  絃 之律變宮六 字轉羽絃 之分應半清變宮調
  羽 一絃 太蔟之律宮 聲五字轉變 宮之分𦂳
  定半夾鍾  之呂清宮 髙五字轉

  絃 絃之分定  倍應鍾  之呂清變商 三絃 宮髙六字  轉下羽之 分應大呂角 四絃 定林鍾之呂  清變徵髙尺字 轉角絃之分
  應南呂之呂  清徵髙工字  轉變徴之分

  𦂳絃 定無射之律  羽聲凡字   轉徵絃之分羽 六絃 定半大呂之呂 清變宮髙六字 轉羽絃之分
  應半夾鍾之呂 清宮髙五字  轉變宮之分

  𦂳絃 定半姑洗之律 商聲乙字   轉宮絃之分律呂正義後編曰琴體前廣後狹上圓下方通長三尺一寸五分九釐岳山內際至額二寸一分八釐七毫岳山厚二分四釐三毫髙四分八釐六毫龍齦與岳山厚等絃長二尺九寸一分六釐為四倍黃鍾之度自岳山內際至龍齦內際額廣五寸一分零三毫肩濶五寸八分三釐二毫腰尾皆濶四寸三分七釐四毫前額中髙二寸四分三釐中厚一寸二分九釐六毫鳬掌髙一寸一分三釐四毫邊髙一寸七分八釐二毫邊厚六分四釐八毫鳯嗉長二寸七分五釐四毫濶五分六釐四毫肩上濶下中灣長五寸八分三釐二毫濶四寸二分九釐三毫上距額二寸九分九釐七毫腰長五寸四分二釐七毫下距尾五寸二分六釐五毫龍口濶厚皆一寸二分一釐五毫唇厚一寸三分七釐七毫𬴮長二寸五分一釐一毫底上孔曰龍池長六寸二分三釐七毫去額一尺零九分三釐五毫下孔曰鳯池長二寸五分一釐一毫去尾三寸六分四釐五毫皆濶六分四釐八毫雁足二髙八分九釐一毫上距岳山四分之三下距焦尾四分之一腹內二柱天柱圓當肩下地柱方當肩上皆徑四分八釐六毫軫池當岳山外際長三寸七分二釐六毫濶五分六釐七毫軫長一寸五分三釐九毫軫池開七孔軫末結黃絨紃穿孔上出以綰絃端自龍口繞下纒於鴈足左四右三凡七絃第一絃倍徴一百零八綸三繭一絲十二絲為一綸第二絃倍羽九十六綸三絃宮八十一綸四絃商七十二綸五絃角六十四綸六絃應一絃為正徴五十四綸七絃應二絃為正羽四十八綸徽凡十三第七徽為全絃之半四徽為全絃四分之一十徽為全絃四分之三一徽為全絃八分之一十三徽為全絃八分之七五徽為全絃三分之一九徽為全絃三分之二二徽為全絃六分之一十二徽為全絃六分之五三徽為全絃五分之一六徽為全絃五分之二八徽為全絃五分之三十一徽為全絃五分之四桐面梓底黒漆虛中嶽山焦尾用紫檀徽用螺蚌為飾以金漆凡承之幾髙二尺五寸一分一釐長二尺八寸九分一釐七毫濶九寸二分三釐四毫用黃縀為罩琴之長短當以絃度為凖今定琴絃之長為四倍黃鍾之度得古尺三尺六寸為今尺二尺九寸一分六釐聲既得其中和數亦得其真度允為製作之盡善者矣至於徽分悉仍舊法而各絃取聲間有在徽之上下者前編已詳其分今又按法推其尺寸合為一圖則其分際上下逺近瞭如指掌至各調旋轉之法前編以調為主故定羽位起調今以宮為主故定宮絃立宮列表如左
  黃鍾宮
  倍夷則起調
  一絃 羽 定倍夷則之律 簫工 笛凡絃 宮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
  三絃 商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四絃 角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五絃 徴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
  六絃 羽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
  七絃 宮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大呂宮
  倍南呂起調
  一絃 羽 定倍南呂之呂 簫仩 笛𠆩絃 宮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伵
  三絃 商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四絃 角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五絃 徴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六絃 羽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七絃 宮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太蔟宮
  倍無射起調
  一絃 羽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合絃 宮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三絃 商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四絃 角 定㽔賓之律 簫五 笛尺
  五絃 徴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
  六絃 羽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宮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夾鍾宮
  倍應鍾起調
  一絃 羽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佮絃 宮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三絃 商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四絃 角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五絃 徴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六絃 羽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宮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姑洗宮
  黃鍾起調
  一絃 徴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合絃 羽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
  三絃 宮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四絃 商 定蕤賓之律 簫五 笛尺
  五絃 角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
  六絃 徴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羽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仲呂宮
  大呂起調
  一絃 徴 定倍應鍾之㠯 簫伬 笛佮絃 羽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伵
  三絃 宮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四絃 商 定林鐘之呂 簫伍 笛伬
  五絃 角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六絃 徴 定倍應鐘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羽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蕤賓宮
  太蔟起調
  一絃 角 定倍夷則之律 簫上 笛凡絃 徴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三絃 羽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四絃 宮 定蕤賓之律 簫五 笛尺
  五絃 商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
  六絃 角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
  七絃 徴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林鍾宮
  夾鍾起調
  一絃 角 定倍南呂之呂 簫仩 笛𠆩絃 徴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三絃 羽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四絃 宮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五絃 商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六絃 角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七絃 徴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夷則宮
  姑洗起調
  一絃 角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合
  二絃 徴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三絃 羽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四絃 宮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
  五絃 商 定無射之律 簫工 笛凡
  六絃 角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徴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南呂宮
  仲呂起調
  一絃 角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佮絃 徴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三絃 羽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四絃 宮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五絃 商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六絃 角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徴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無射宮
  蕤賓起調
  一絃 商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合
  二絃 角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
  三絃 徴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四絃 羽 定㽔賓之律 簫五 笛尺
  五絃 宮 定無射之律 簫工 笛凡
  六絃 商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角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應鍾宮
  林鍾起調
  一絃 商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佮絃 角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伵
  三絃 徴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四絃 羽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五絃 宮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六絃 商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角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律呂正義曰近時之瑟除郊廟大樂外用之者少雖相傳有譜不過並兩絃以取聲耳記稱大琴大瑟中琴小瑟爾雅大瑟謂之灑注長八尺一寸鄉飲酒禮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荷瑟後首挎越內絃右首相鄉射禮相者皆荷瑟面鼓執越內絃右手相夫相者右手相工而左手荷瑟又多使童子為相使其形制過大非童子一手之力所能勝是知爾雅所載大瑟乃郊廟所用儀禮所載則古之小瑟為燕飲所用今禮部太常所用長至今尺七尺六寸有竒廣一尺八寸有竒高一尺餘概以時尺度古律數也爾雅大瑟之八尺一寸者乃九倍黃鍾古尺之度約以今尺為六尺五寸六分一釐以此度為瑟體通長適合古今之宜焉至於首廣則用倍黃鍾之度得今尺一尺四寸五分八釐自首至尾分為四節以首廣之倍黃鍾數分
  為二十分一節遞減一分以二十分之十九分為前腰二十分之十八分為後腰二十分之十七分為尾廣前梁至首額用黃鍾之分為七寸二分九釐後梁至尾末用倍黃鍾之分前後梁之髙廣俱用黃鍾十分之一二梁以內絃分之長用六倍黃鍾之分至於瑟體之髙則其前首面以黃鍾之分為通髙以黃鍾十分之六為額厚自邊至足以黃鍾三分之二為通髙其後尾面以黃鍾十分之八為通髙以半黃鍾為尾厚自邊面至足亦以半黃鍾為通髙以黃鍾四分之一為邊厚此瑟之體制也其全體雖為宮聲之分而絃度實得徴聲之分故為絲音之正與律呂得以相和取聲又據瑟有大小而絃無巨細總以宮聲之數為準用八十一綸三倍之得二百四十三綸以為絃葢瑟體比琴為大故絃亦加其綸也瑟有柱而琴無柱琴絃因巨細以別聲而瑟絃一制縁設柱以別聲柱逺則絃慢而聲以濁柱近則絃𦂳而聲以清絃凡二十有五中央一絃用黃色以別之立宮位為衆絃之凖兩旁各朱絃一十有二此瑟之絃制也樂工制絃但酌其逺近以取聲而柱無定位大概一絃與十四絃定合字二絃與十五絃定四字三絃與十六絃定上字四絃與十七絃定尺字五絃與十八絃定工字六絃與十八絃定六字七絃與二十絃定五字八絃與二十一絃定髙上字九絃與二十二絃定髙尺字十絃與二十三絃定髙工字十一絃與二十四絃定髙六字十二絃與二十五絃定髙五字並兩絃而取一聲此時傳瑟譜之法仍以頭管合字為最低聲而起一絃亦如琴之一絃定以合字而為宮聲者也以旋宮之理考之夫用合四上尺工之五字則乙凡不用而為四字調今所定黃鍾之宮聲實為笛之四字此即黃鍾之宮聲立下羽位以起調而姑洗之角聲立宮位以主調實絃音之正宮調也如果二十五絃不分清濁同一宮調則何事乎二十五絃止用二十絃或亦如琴之七絃足矣今約為定絃施柱之法以正中黃絃為界取黃鍾正宮之下徴以定中絃之散聲復以中絃全度四分之三設柱以和之黃鍾正宮之聲為一絃之主而他絃皆取法乎此焉於是以上十二絃為濁音一均之分散聲皆和以黃鍾宮之徴音下十二絃為清音一均之分散聲皆和以大呂宮之徴音濁音之絃為應黃鍾宮之五正聲清音之絃為應大呂宮之五正聲此二絃之分已定乃隨各宮調設柱以別度分之逺近焉宮調絃則以濁音十二絃之苐一絃定以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為下徴之分二絃定以黃鍾之律宮聲四字為下羽之分三絃定以姑洗之律角聲上字為宮絃之分四絃定以蕤賓之律變徴尺字為商絃之分五絃定以夷則之律變聲工字為角絃之分六絃仍定以倍無射之律變宮合字應於一絃之半音為徴絃之分七絃仍定以黃鍾之律宮聲四字應於二絃之半音為羽絃之分八絃取三絃之半音仍和之姑洗之律為半宮之分九絃取四絃之半音仍和之蕤賓之律為半商之分十絃取五絃之半音仍和之夷則之律為半角之分十一絃取六絃之半音乃和之半黃鍾之律為半絃之分十二絃取七絃之半音乃和之半太蔟之律為半羽之分此宮調濁音一均之十二絃也其十三絃乃黃色之中絃十四絃為清音一均十二絃內之第一絃定以倍黃鍾之呂清變宮髙六字為下徴之分二絃定以大呂之呂清宮髙五字為下羽之分三絃定以仲呂之呂清角髙上字為宮絃之分四絃定以林鍾之呂清變徴髙尺字為商絃之分五絃定以南呂之呂清徴髙工字為角絃之分六絃仍定以倍應鍾之呂清變宮髙六字應於一絃之半音為徴絃之分七絃仍定以大呂之呂清宮髙五字應於二絃之半音為羽絃之分八絃取三絃之半音仍和之仲呂之呂為半宮之分九絃取四絃之半音仍和之林鍾之呂為半商之分十絃取五絃之半音仍和之南呂之呂為半角之分十一絃取六絃之半音乃和之半大呂之呂為半徴之分十二絃取七絃之半音乃和之半夾鍾之呂為半羽之分此宮調清音一均之十二絃也若定商調則以濁音均十二絃內第二絃下羽之分定以太蔟之律清音均十二絃內第二絃下羽之分定之夾鍾之呂其二均之各絃皆以次逓遷而旋相為用焉夫瑟之用絃最多既取聲於兩均復於各均內合兩絃以取聲者何也葢律呂管音之生聲低吹則得柔音髙吹則得剛音然則雖分剛柔於一管而不能並聲字於一音故黃鍾之律低吹之為濁音宮聲低工字而髙吹之則亦宮聲而音微剛初不可謂之髙工字也大呂之呂低吹之即為清宮髙工字比之黃鍾髙吹之聲字則有上下之分若以此大呂之呂髙吹之則益髙而幾於低凡字矣是以黃鍾大呂雖同為宮聲而分清濁雖同為工字而分髙低其髙吹低吹之間又分而為二實有四音之用然則絃之一聲烏能變通之以隨此四音哉故設二十五絃立為二均仍於一均之內取髙低二音於全半長短之間乃得合律呂聲調而備於用焉旋宮轉調改絃移柱之法總以二絃主調三絃立宮其二變之聲字按其清濁定於各均之內避其聲而不用則一轉移間而自生生於無窮矣
  律呂正義後編曰瑟前廣後狹面圓底平中髙首尾俱下底孔二前孔四瓣當前梁之內徑四寸三分七釐四毫後孔上圓下平當後梁之外長徑與前孔等下濶五寸一分零三毫前孔中心距前梁內際後孔下周距尾牙內際皆三寸六分四釐五毫前後梁之外各穿二十五孔以受絃絃首結於瑟體之中絃尾從梁底孔出而環綰於後梁之上通體桐木黒漆身繪雲龍首尾繪綿邊繪雲梁用紫檀絃孔用螺蚌為飾以漆金架二承之架髙二尺五寸九分二釐濶一尺四寸四分一釐八毫雲頭髙三寸三分二釐一毫濶一寸六分二釐瑟與琴並稱作自皇古今考其制則二十五絃由來舊矣秦漢以後傳聞異辭自宋及明瑟皆二十五絃未有異説律呂正義謂琴無大小絃皆七瑟無大小絃皆二十五尤為得之至謂三等之瑟皆長九尺大者以黃鍾為尺中者以太蔟為尺小者以姑洗為尺則未免為臆説矣後世郊廟朝廷惟用大瑟而律度又復失傳其制過大義亦無取今定瑟制古尺之度通長八尺一寸前梁至尾七尺二寸絃長五尺四寸一器而三義備焉若其髙廣厚薄則雖稱式按律為之數度至於二十五絃之旋宮轉調則自古無言之者前編特以外十二絃為陽均應陽律內十二絃為陰均應陰呂各以一絃為下徴二絃為下羽三絃為宮四絃為商五絃為角六絃為徴七絃為羽八絃為清宮九絃為清商十絃為清角十一絃為清徴十二絃為清羽凡合樂則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六與十一七與十二並鼓之既陰陽之不淆又中清之協應內外同聲而分清濁五音順序而有等倫可謂酙酌古今貫通條理矣旋宮改絃之法前編以二絃起調為主故黃鍾調則以黃鍾之律定二絃今以三絃立宮為主故黃鍾宮則以黃鍾之律定三絃宮與調雖不同而旋轉之理則一也列表如左
  黃鍾宮
  倍夷則起調
  一絃下徴定倍㽔賓之律夷射 簫乙 笛工絃 下羽定倍夷則之律 簫上 笛凡三絃 宮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
  四絃 商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五絃 角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六絃 徴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
  七絃 羽 定無射之律 簫工 笛凡
  八絃 宮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九絃 商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絃 角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十一絃 徴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十二絃 羽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大呂宮
  倍南呂起調
  一絃 下徴定倍林鍾之呂南呂 簫億 笛仜絃 下羽定倍南呂之呂 簫仩 笛𠆩絃 宮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伵
  四絃 商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五絃 角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六絃 徴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七絃 羽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八絃 宮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九絃 商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十絃 角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十一絃 徴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十二絃 羽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太蔟宮
  倍無射起調
  一絃 下徴定倍無則之律 簫上 笛凡絃 下羽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笛合
  三絃 宮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四絃 商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五絃 角 定㽔賓之律 簫五 笛尺
  六絃 徴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
  七絃 羽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宮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
  九絃 商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十絃 角 定㽔賓之律 簫五 笛尺
  十一絃 徴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十二絃 羽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夾鍾宮
  倍應鍾起調
  一絃 下徴 定倍南呂之呂 簫仩 笛𠆩絃 下羽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宮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四絃 商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五絃 角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六絃 徴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七絃 羽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宮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九絃 商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十絃 角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十一絃 徴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十二絃 羽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姑洗宮
  黃鍾起調
  一絃 下徴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合絃 上羽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
  三絃 宮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四絃 商 定㽔賓之律 簫五 笛尺
  五絃 角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
  六絃 徴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羽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八絃 宮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九絃 商 定蕤賓之律  簫五 笛尺絃 角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十一絃 徴 定倍無則之律 簫尺 笛六十二絃 羽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仲呂宮
  大呂起調
  一絃 下徴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佮絃 下羽 定大呂之呂 簫仩 笛伵絃 宮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絃 商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絃 角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絃 徴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羽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絃 宮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絃 商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絃 角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十一絃 徴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十二絃 羽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蕤賓宮
  太蔟起調
  一絃 下徴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絃 下羽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絃 宮 定蕤賓之律  簫五 笛尺絃 商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絃 角 定無射之律  簫工 笛凡絃 徴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絃 羽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絃 宮 定蕤賓之律  簫五 笛尺絃 商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絃 角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十一絃 徴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四十二絃 羽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林鍾宮
  夾鍾起調
  一絃 下徴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伵絃 下羽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乙絃 宮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四絃 商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五絃 角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凡
  六絃 徴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七絃 羽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八絃 宮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九絃 商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十絃 角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十一絃 徴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十二絃 羽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夷則宮
  姑洗起調
  一絃 下徴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絃 下羽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絃 宮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絃 商 定無射之律  簫工 笛凡絃 角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徴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絃 羽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絃 宮 定夷則之律  簫乙 笛工絃 商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絃 角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十一絃 徴 定太蔟之律 簫凡 笛乙十二絃 羽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南呂宮
  仲呂起調
  一絃 下徴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絃 下羽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絃 宮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四絃 商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五絃 角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徴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
  七絃 羽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八絃 宮 定南呂之呂 簫億 笛仜
  九絃 商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十絃 角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十一絃 徴 定夾鍾之呂 簫𠆩 笛億十二絃 羽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無射宮
  蕤賓起調
  一絃 下羽 定姑洗之律 簫合 笛上絃 下徴定蕤賓之律 簫四 笛尺
  三絃 宮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
  四絃 商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角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六絃 徴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
  七絃 羽 定蕤賓之律 簫五 笛尺
  八絃 宮 定無射之律 簫上 笛凡
  九絃 商 定倍無射之律 簫尺 笛六絃 角 定黃鍾之律 簫工 笛五
  十一絃 徴 定姑洗之律 簫六 笛上十二絃 羽 定㽔賓之律 簫五 笛尺應鍾宮
  林鍾起調
  一絃 下徴 定仲呂之呂 簫佮 笛仩絃 下羽 定林鍾之呂 簫伵 笛伬絃 宮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四絃 商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角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六絃 徴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
  七絃 羽 定休鍾之呂 簫伍 笛伬
  八絃 宮 定應鍾之呂 簫仩 笛𠆩
  九絃 商 定倍應鍾之呂 簫伬 笛𠆾絃 角 定大呂之呂 簫仜 笛伍
  十一絃 徴 定仲呂之呂 簫𠆾 笛仩十二絃 羽 定林鍾之呂 簫伍 笛伬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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