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行署公安局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分子的具體任務和計劃

皖北行署公安局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分子的具體任務和計劃
1950年12月13日

最近幾個月來,皖北各地在清剿股匪破壞、反革命組織瓦解、取締反動道會門、懲治反革命分子等方面,都獲得了一定成績,但匪特反革命分子的活動,自美帝侵略戰爭以來,特別加緊,甚為猖獗,同時帝國主義間諜分子活動,亦較前積極,而我過去對反革命分子過分寬大,存在着嚴重右傾偏向,根據中央華東局的指示及皖北具體情況,切實糾正右的偏向,嚴厲鎮壓反革命活動,這是當前皖北全黨重要任務之一。本局為了完成上述任務,特提出下列具體工作計劃:

甲、開展幹部與群眾反特鬥爭,提高警惕性的思想教育,使之認識目前時局的特點及反革命分子對國家人民的危害,糾正幹部思想上驕傲自滿輕敵麻痹思想,明確地認識黨的「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必須:

①黨委召開會議進行專門討論,②召開黨員幹部會議做防奸、保密各種報告。③召開.一般幹部會,傳達政務院關於保守國家機密的指示。④對群眾開展在冬防工作中進行防特防匪防火的宣傳教育。

乙、建立各種組織:①建立黨委保衛委員會,政府裁判委員會。②各機關、學校、工廠、企業部門保衛委員會、保衛小組。③在人民中進行各種冬防組織,在城市成立冬防委員會糾察隊。農村成立治安委員會、民兵自衛隊等。

丙、偵捕工作:皖北公安機關必須加強偵察工作,物色各種關係深入敵內,對已經發現的一五五件敵特潛伏組織及地下軍案的線索材料,積極進行偵察,取得證據後,及時分別破案。對全區應逮捕的匪特首要分子,反動會門頭子,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中逃到外地為人民所痛恨的地頭蛇數字尚無統計,應陸續進行系統調查登記,以便適當逮捕處理。

丁、清理積案做好「關」的工作:①已呈報行署的一百餘件,請示批殺的案犯在一月內經裁判委員會審查清楚,做出處理決定,批核下去分別執行。②公安局現押未判決的案犯五七〇九名,約有三分之二以上反革命案件,應迅速審訊,其中重大反革命分子在十二月底以前,做出適當結論,交裁判委員會討論處理,為了簡化手續,公安機關逮捕反革命案犯,由審訊科、審訊股,公安局科、股作為法院住公安局代表的審判機關,由公安局直接提請裁判委員會審核後以法院名義執行。不再轉法院覆審。緊急案犯可電報發來,只列主要罪行,事後補報詳細材料備查,以求及時鎮壓之效,過去已判過輕的,個別罪大惡極分子,應發動群眾檢舉復判,但一般不算老帳。③加緊監獄看守及改造工作,已判的四千多反革747命案犯一年以上徒刑者,一律收押獄內勞動改造,未判的反革命案犯,一律不外出生產,已感訓的三〇一名反革命案犯再加清理有不適當外押者,立即收押獄內生產,並須布置足夠武裝看管,做到不逃跑案犯,對案房的修補,應使用案犯的勞動力,加修堅固,法院公安局要派專人到適當地方籌建能容二萬人的案房,每個專署應設一個能容納千人左右的監獄。

戊、加強管制:過去已登記的一四,六三〇個反動黨團特務分子的材料,應加整理,確定管制對象與重點,如剝奪公民權的反動黨團中上層分子和職業特務,即區黨部書記三青團區隊長、職業特務諜報隊長,無正當職業的蔣匪中上級軍政人員,已管制的一,七二二人,應加檢查,訂出簡單明了的規則。對重要分子應由公安機關派出所負責行政管制,次要分子由區鄉政府負責管制,一般分子由有組織的群眾進行監督,對已登記而有現行活動的嫌疑分子,應加強偵察,如證實其登記後,又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者,按懲治反革命條例嚴厲懲辦。已登記而尚未登記徹底的,應補行登記追清材料,未登記的城市可在一月份前普遍登記完畢,登記秩序可先外後內,農村目前可收集材料,作充分準備,結合土改最後階段進行登記,但對個別反動分子必須管制者,雖未登記,仍須加強管制。城市必須加強特種戶口管制。

己、對帝國主義的間諜特務組織,加強偵察,帝國主義所控制的八十一個天主教堂,九十二個基督教堂,和一百六十名外國僑民,特別是九十六個神甫牧師,應嚴格的進行一次審查,弄清政治面目,登記統計有反革命活動的數目字,和間諜嫌疑分子數目字,分清對象作出具體計劃,在每個教堂中布置一、二個偵察關係,做到能及時掌握情況。

庚、對武裝土匪加緊清剿,現有武裝股匪一五一股,二,三〇五人,公安機關必須配合地方武裝徹底清剿。

辛、切實處理反動道會門,阜陽、宿縣兩分區,是會門活動最普遍地區,會眾約七十萬到八十萬,應根據以下原則處理:①重申前令宣布其為非法。②點傳師以上及其他有政治破壞行為者逮捕法辦。對其為首的反革命分子公布罪狀嚴予鎮壓。③登記統計點傳師以下的壇主。④一般的道徒根據工作情形,逐步開展退道運動。⑤加強偵察繼續布置長線打入工作。

壬、加強反謠言工作:①經常加強時事政治教育宣傳,防止謠言發生。②注意搜集謠言及時加以駁斥揭破。③認真追查謠言來源,對造謠分子應按情節加以懲處。

癸、加強機關經濟保衛工作:①加強保密工作,在今冬檢查一次電報文件的保管情形,建立保管電報文件會議的保密制度,開展一次反小廣播運動。②審查內部反革命嫌疑分子,並清理留用及新人員的政治面目及來歷。要害部位不清白分子,審查清楚後,進行調整處理,審查辦法待區黨委審核後即行開始。③訓練保衛幹部,建立經濟機關的專門保衛組織,第一期抽調各企業經濟部門兼職幹部五十名學習。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