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二)
真理(二) 作者:李大釗 1917年2月2日 |
1917年2月2日《甲寅》日刊署名:守常 |
吾人欲尋真理之所在,當先知我之所在,即其我之身分、知識、境遇以求邏輯上真實之本分,即為真理。
孔子之道有幾分合於此真理者,我則取之﹔否者,斥之。釋迦之說有幾分合於此真理者,我則取之﹔否者,斥之。耶穌之教有幾分合於此真理者,我則取之﹔否者,斥之。乃至各宗各派,吾人對之罔不若是。蓋其傳說中所含之真理,偏而不全,駁而不確。吾人斷不可舉其自我以貢崇奉偶像威靈之犧牲,僅可取其傳說之幾分以為發育自我性靈之資養。
真理乃自然的因果的,宗教傳說乃神秘的迷信的。故吾人與其信孔子,信釋迦,信耶穌,不如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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