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埭縣第五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中心決議案
中心決議案 石埭縣第五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1951年8月 |
討論通過廣泛深入貫徹抗美援朝總會三大號召,修訂愛國公約,做好優撫工作,及武裝保衛秋收,保證按時繳納公糧,做好秋耕秋種,具體工作方案討論通過如下:
甲、修訂愛國公約方面:
一、已訂立的愛國公約要普遍進行一次檢查。
二、不適當的條文要修改,內容要充實、切合實際,一時不能辦到的事,最好不要寫上去。
三、修訂時要發揚民主,讓群眾展開討論。防止少數人包辦代替。
乙、做好優撫工作方面:
一、全縣各階層,要進一步做好擁軍優屬工作,提高烈軍屬政治地位。
二、做好包耕、代耕工作,保證不讓烈軍屬和殘廢榮軍荒蕪一畝田地。
三、幫助烈軍屬解決工人就業,兒童求學等實際困難。
丙:武裝保衛秋收,保證按時繳納公糧,做好秋耕秋種方面:
一、各村組織民兵巡邏放哨,防止匪特破壞,野獸損壞。
二、男女齊動員,做好準備,按時完成秋收,將烈軍家屬秋收提前完成。
三、保證國家供給,要按期繳納公糧,並做到交好,交快。
四、不誤農時,做好秋耕秋種,並在現有基礎上將精耕細作提高一步
一九五一年八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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