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社會資本投 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的通知 農辦計財〔2021〕15號 2021年5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正文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海洋漁業)廳(局、委)、鄉村振興(扶貧)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扶貧辦,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於脫貧攻堅,必須加強頂層設計,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來推進。社會資本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導撬動力度,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根據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一號文件、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明確的農業農村發展目標和重大任務,我們對2020年4月制定的《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進行了修訂,形成《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引導撬動作用,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積極性、主動性,切實發揮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作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
2021年4月22日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新發展階段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總體部署,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突出「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聚焦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創新投融資機制,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更好滿足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多樣化投融資需求,為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解決好種子與耕地兩個要害問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引導社會資本與農民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支持社會資本依法依規拓展業務,注重合作共贏,多辦農民「辦不了、辦不好、辦了不合算」的產業,把收益更多留在鄉村;多辦鏈條長、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的產業,把就業崗位更多留給農民;多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幫農帶農的產業,帶動農村同步發展、農民同步進步。
2.遵循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導社會資本將人才、技術、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注入農業農村,加快建成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堅持「放管服」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創造良好穩定的市場預期,吸引社會資本進入農業農村重點領域。
3.堅持開拓創新。鼓勵社會資本與政府、金融機構開展合作,充分發揮社會資本市場化、專業化等優勢,加快投融資模式創新應用,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開闢更多有效路徑,探索更多典型模式。有效挖掘鄉村服務領域投資潛力,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保持農業農村投資穩定增長,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增強經濟增長內生動力。
二、鼓勵投資的重點產業和領域
對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任務,立足當前農業農村新形勢新要求,聚焦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鄉村建設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促進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
(一)現代種養業。支持社會資本發展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和綠色化種養業,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助力提升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鞏固主產區糧棉油糖膠生產,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延伸拓展產業鏈,增加綠色優質產品供給。鼓勵社會資本大力發展青貯玉米、高產優質苜蓿等飼草料生產,發展草食畜牧業。支持社會資本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穩定生豬基礎產能,加大生豬深加工投資,加快形成養殖與屠宰加工相匹配的產業布局,健全生豬產業平穩有序發展長效機制;積極發展牛羊產業,增加基礎母畜存欄;穩步推進禽肉等產業發展,增加肉類市場總體供應。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優質奶源基地,升級改造中小奶牛養殖場,做大做強民族奶業。鼓勵社會資本發展水產綠色健康養殖,開展集約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養殖、鹽鹼水養殖和深遠海智能網箱養殖,推進海洋牧場和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漁場建設,加大對遠洋漁業的投資力度。
(二)現代種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創新型種業企業,推進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提升商業化育種創新能力,提升我國種業國際競爭力。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現代種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加強種質資源保存與利用、育種創新、品種檢測測試與展示示範、良種繁育等能力建設,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建立現代種業體系。在尊重科學、嚴格監管的基礎上,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創新推廣「龍頭企業+優勢基地」模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國家南繁育種基地建設,推進甘肅、四川國家級制種基地建設與提檔升級,加快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繁基地建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畜禽水產保種場(保護區)、國家育種場、品種測定站、種畜禽場站建設,提升畜禽水產種業發展水平。
(三)鄉村富民產業。鼓勵社會資本開發特色農業農村資源,積極參與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發展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發展「一村一品」「一鎮一特」「一縣一業」,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集約化加工基地、倉儲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撐體系、生產服務體系、品牌與市場營銷體系、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利益聯結緊密的建設運行機制。因地制宜發展具有民族、文化與地域特色的鄉村手工業,發展一批家庭工廠、手工作坊、鄉村車間。加快農業品牌培育,加強品牌營銷推介,鼓勵社會資本支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打造一批「土字號」「鄉字號」特色產品品牌和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農業企業品牌。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規範化鄉村工廠、生產車間,發展特色食品、製造、手工業和綠色建築建材等鄉村產業。
(四)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糧食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推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產物綜合利用加工協調發展,提升行業機械化、標準化水平,助力建設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強縣。統籌農產品產地、集散地、銷地批發市場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國家級農產品產地專業市場和田頭市場。鼓勵社會資本聯合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共同開展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建設一批貯藏保鮮、分級包裝、冷鏈配送等設施設備和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產地低溫直銷配送中心,提高冷鏈物流服務效率和質量,打造農產品物流節點,發展農超、農社、農企、農校等產銷對接的新型流通業態。
(五)鄉村新型服務業。鼓勵社會資本發展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餐飲民宿、創意農業、農耕體驗、康養基地等產業,充分發掘農業農村生態、文化等各類資源優勢,打造一批設施完備、功能多樣、服務規範的鄉村休閒旅遊目的地。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推動農商文旅體融合發展,挖掘和利用農耕文化遺產資源,建設農耕主題博物館、村史館,傳承農耕手工藝、曲藝、民俗節慶。支持社會資本發展農業生產託管服務,提供市場信息、農技推廣、農資供應、統防統治、深松整地、農產品營銷等社會化服務,建設一批農業科技服務企業、服務型農民合作社,推動將先進適用的品種、投入品、技術、裝備導入小農戶。鼓勵社會資本改造傳統小商業、小門店、小集市等商業網點,滿足農村居民消費升級需要,積極發展批發零售、養老托幼、文化教育、環境衛生等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網點,推動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發展,為鄉村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務。
(六)生態循環農業。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農業農村減排固碳。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秸稈綜合利用、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廢棄漁網具回收再利用,加大對收儲運和處理體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大對農村能源綜合建設投入力度,推廣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探索秸稈打捆直燃和成型燃料供暖供熱,沼氣生物天然氣供氣供熱新模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長江黃河等流域生態保護、東北黑土地保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修復。
(七)農業科技創新。鼓勵社會資本創辦農業科技創新型企業,參與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開展生物種業、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區農機、漁業裝備、綠色投入品、環保漁具和玻璃鋼等新材料漁船等領域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鼓勵社會資本牽頭建設農業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參與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等建設,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打造科企融合創新聯合體。引導社會資本發展技術交易市場和科技服務機構,提供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加快先進實用技術集成創新與推廣應用。
(八)農業農村人才培養。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生產經營人才、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人才等培養。鼓勵社會資本依託原料基地、產業園區等建設實訓基地,依託信息、科技、品牌、資金等優勢打造鄉村人才孵化基地。鼓勵社會資本為優秀農業農村人才提供獎勵資助、技術支持、管理服務,促進農業農村人才脫穎而出。
(九)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農村資源路、產業路、旅遊路和村內主幹道建設,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和小型工程標準化改造,以及建設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推動實施區域化整體建設,推進田水林路電綜合配套,同步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鼓勵參與漁港和避風錨地建設。
(十)智慧農業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智慧農業,推進農業遙感、物聯網、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應用,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控深度融合,提高農業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水平。鼓勵參與農業農村大數據建設,基礎數據資源體系和重要農產品全產業鏈大數據中心建設。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提供信息服務。鼓勵參與農村地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鄉村治理、社會文化服務等信息化水平。鼓勵參與「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建設,推進優質特色農產品網絡銷售,促進農產品產銷對接。
(十一)農村創業創新。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和孵化實訓基地等平台載體,加強各類平台載體的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合作,激發農村創業創新活力。鼓勵社會資本聯合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優質教育培訓機構等開展面向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的創業能力、產業技術、經營管理培訓,建設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基地。
(十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項目建設運營,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一批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與發展鄉村休閒旅遊等有機結合。
(十三)農業對外合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外農業投資合作,在「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投資經營糧、棉、油、糖、膠、畜、漁等生產加工、倉儲物流項目,建設境外農業合作園區,與國內農業生產形成有益補充;參與農業服務出口,集成有關農業生產要素,提供面向問題的一體化解決方案,帶動農資、農機、農產品加工等領域產能走出去;參與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等建設,創新農業經貿合作模式、對接有關規則標準、培育出口農產品品牌、建設國際營銷促銷網絡,培育農業國際競爭新優勢。
三、創新投入方式
根據各地農業農村實際發展情況,因地制宜創新投融資模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健全聯農帶農有效激勵機制,穩妥有序投入鄉村振興。
(一)完善全產業鏈開發模式。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聯合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小農戶,加快全產業鏈開發和一體化經營、標準化生產,開展規模化種養,發展加工和流通,開創品牌、注重營銷,推進產業鏈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有機銜接,推進種養業與農產品加工、流通和服務業等滲透交叉,強化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鼓勵社會資本聚焦比較優勢突出的產業鏈條,補齊產業鏈條中的發展短板。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農機生產、銷售、應用等產業發展,壯大農業機械化產業群和產業鏈。支持龍頭企業下鄉進村,建分支機構、生產加工基地等,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示範帶動作用。
(二)探索區域整體開發模式。支持有實力的社會資本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區域整體開發模式,統籌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集中連片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建設、產業融合發展等進行整體化投資,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為當地農業農村發展提供區域性、系統性解決方案,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帶動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農民收入持續提升,實現社會資本與農戶互惠共贏。
(三)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信貸、保險機構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配合財政支持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實施,加大投貸聯動、投貸保貼一體化等投融資模式探索力度。 積極探索農業農村領域有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實施路徑和機制,讓社會資本投資可預期、有回報、能持續,依法合規、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文件要求,對本地區農業投資項目進行系統性梳理,篩選並培育適於採取PPP模式的鄉村振興項目,優先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鼓勵社會資本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股權轉讓等方式,盤活項目存量資產,豐富資本進入退出渠道。
(四)探索設立鄉村振興投資基金。各地要結合當地發展實際,推動設立政府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大力支持、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鄉村振興基金。鼓勵有實力的社會資本結合地方農業產業發展和投資情況規範有序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充分發揮農業農村部門的行業優勢,積極穩妥推進基金項目儲備、項目推介等工作,鼓勵相關基金通過直接股權投資和設立子基金等方式,充分發揮在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引導和資金撬動作用。
(五)建立緊密合作的利益共贏機制。強化社會資本責任意識,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鼓勵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水域灘涂、勞動、技術等入股,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股份合作、租賃等形式,參與村莊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產業融合發展。創新村企合作模式,充分發揮產業化聯合體等聯農帶農作用,激發和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主動性。鼓勵社會資本採用「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土地流轉+優先雇用+社會保障」「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方式,與農民建立穩定合作關係、形成穩定利益共同體,做大做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提升小農戶生產經營能力和組織化程度,讓社會資本和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四、打造合作平台
打造一批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合作平台,為社會資本投向「三農」提供規劃、項目信息、融資、土地、建設運營等一攬子、全方位投資服務,促進要素集聚、產業集中、企業集群,實現控風險、降成本、提效率。
(一)完善規劃體系平台。統籌做好發展引導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建設規劃等的管理制定、信息發布等工作,充分發揮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農業農村發展「十四五」規劃等為總綱,以種植業、漁業、畜牧業、種業、鄉村產業、農墾和農業科技、農業機械化、農田建設和農業國際合作等相關規劃為指導,以地方農業農村發展有關規劃為補充的農業農村規劃體系作用,引導社會資本突出重點、科學決策,有序投向補短板、強弱項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二)構建現代農業園區平台。圍繞農業現代化示範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農業綠色發展試點先行區為核心,以及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全國「一村一品」示範村鎮、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和孵化實訓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南繁硅谷、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等重大農業園區,建立社會資本投資指導服務機構,發揮園區平台的信息匯集、投資對接作用。健全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加快園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能力水平建設,增強各類園區對社會資本的引導和聚集功能,不斷提升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
(三)建設重大工程項目平台。依託高標準農田建設、優質糧食工程、大豆振興計劃,農業生產「三品一標」提升行動,奶業振興行動、畜禽種業振興行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程,以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新一輪畜禽水產遺傳改良計劃和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等,建立項目徵集和發布機制,引導各類資源要素互相融合。加強宣傳和解讀,提高重大工程項目參與方式、運營方式、盈利模式、投資回報等相關信息透明度和可獲得性;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穩定市場收益預期,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
(四)推進項目數據信息共享。匯集農業領域基建項目、財政項目,以及各行各業重大項目,形成重點項目數據庫,通過統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向社會資本公開發布,發揮信息匯集、交流、對接等服務作用,引導各環節市場主體自主調節生產經營決策。推廣大數據應用,引導整合線上線下企業的資源要素,推動業態創新、模式變革和效能提高。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完善和提升行業服務標準,發布高標準的服務信息指引,發揮行業協會、開發區、孵化器的溝通橋梁作用,加強與資本市場對接。
五、營造良好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把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作為重要任務,加強與財政、發改、金融、自然資源等部門的溝通,推進信息互通共享,協調各有關部門立足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規範的合作機制,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相關規劃編制、項目梳理,嚴格遵循鄉村規劃「三區三線」的空間管制,準確把握投資方向,積極探索具體方式,提高各類項目落地效率,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本的合力作用。加強對外資的管理,推動外資依照《外商投資法》相關規定和要求,投資農業農村。
(二)強化政策激勵。積極協調各部門完善激勵引導政策,完善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優先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用地。根據鄉村休閒觀光等產業分散布局的實際需要,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規範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完善審批實施程序、節餘指標調劑及收益分配機制。加快健全以農村產權交易政策、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等為重要內容的政策保障體系;加快推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項目審批程序和招投標程序、建立政企常態化溝通機制和投資需求信息發布機制、健全社會資本進入退出渠道等為主要內容的配套服務體系;加快構建以農村土地流轉風險防範制度、農村社會信用評價制度,以及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和農產品期貨價格發現機制等為重要內容的風險防範體系。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政策要求,集中用於鄉村振興重點任務。推進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用於現代農業設施和鄉村建設行動的規模與比例,鼓勵符合條件的主體發行鄉村振興票據。加快健全商業性、合作性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以及信貸擔保等為重要內容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供應鏈金融,不斷加大對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支持力度。
(三)廣泛宣傳引導。大力宣傳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重大意義,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培育合作理念,正確引導社會資本有序進入農業農村經濟領域。各地要加強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成功經驗和案例的總結,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宣傳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成果,營造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良好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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