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神髓/第四章

第三章
產業制度之進化
社會主義神髓
第四章 社會主義之主張
作者:幸德秋水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7月1日
1912年7月1日
公布於東方雜誌1912年9卷1期
譯者:杜亞泉
第五章(缺)
第六章
社會黨之運動

  現時之生產交換方法。乃資本家制度進化發育之極點也。夫世事因時而變。亦猶花瓣之不免散亂。卵殼之不免破壞耳。惟散亂也。故能結新果。惟破壞也。故能出雛兒。社會產業之組織。何獨不然。

  說明此進化之公理。指示其必然之歸趣。以促人類社會之向上者。實惟此科學的社會主義之主張。然則社會主義之對於吾人。非將來之新果雛兒乎。新時代之指示。非以代私有資本之舊組織者乎。

  敎授伊黎氏。剖析社會主義之主張而爲四個之要件。其言頗得當。所謂四個之要件。分列如下。

  其一。物質的生產機關卽土地資本公有是也。

  方今社會百害之源。由於社會的生產機關。爲個人私有所致。前章旣已言之矣。夫惟爲個人所有。故所有者得以徒手遊食。掠奪社會生產之大部。而多數人類。乃至於匱乏墮落。實吾人所最不能忍者也。欲救治之法。決非區區小策所能爲力。必也排除根柢上之矛盾。從事於產業組織全體之調和。則生產機關之公有。夫豈事所得已者哉。

  夫土地者。人類未生之前已有之。非地主之所製造也。資本者。社會協同勞動之結果。非資本家之所生產也。其存在也。因社會人類全體而存。非因個人及少數階級而存也。故地主資本家獨享專有之權。雖本爲理論所不許。然苟能使用之以惠濟社會。猶可恕也。若專以土地資本而掠奪社會全體之富財。並爲犧牲社會幸福及阻礙社會進步之具。則社會直可從彼等之手而掠奪之。麥克斯所謂掠奪於掠奪者。夫亦至爲適當者也。

  故近世社會主義者。乃主張土地資本。爲社會人民全體所公有。使社會人民全體。得均沾土地資本所生之利益。更主張廢滅從來經濟意義之地租及利息。

  世人勿以此主張爲奇異也。試觀近時諸種事業。其爲公共所有者已不少。如郵政電報。除美國外。文明諸國皆歸國有。鐵路則日耳曼奧地利丹麥均爲國有。他若森林礦山耕地之一部。曁煙草酒精之販賣事業。各國中多屬諸國有者。惟今之所謂國有者。往往含有專爲中央政府所有之意義。雖未能達於完全社會公有之域。然固已脫離個人或少數階級之壟斷矣。

  然社會主義之主張。決非中央集權之謂也。當從其機關與性質之如何。而定其若者可爲一國所有。若者可爲郡縣町村之所有。如現時公有產業之自來水電燈煤氣市街鐵道等。當屬諸都市之所有是也。要之從個人之手。移而爲一般公共之利益而已。

  現時之經濟學者。皆曰「本來帶有獨占的性質之事業。固可歸之爲國有或市有。其非然者。不如委諸個人之競爭。俾得力圖進步。」雖然。產業制度之進步。卽不帶獨占性質之各種事業。亦盡化而爲獨占。試觀之美國。製鐵獨占矣。石油獨占矣。石炭與紡績。亦皆爲大會社大託辣斯所獨占。且不許他人之競爭矣。蓋個人競爭之極。則爲資本之集中合同也。資本集中合同之極。其勢不將各種事業。盡化而爲獨占之事業不止。夫由經濟的自由競爭而生進步者。過去之事也。今之問題。將任令此等事業依然爲小數階級所私有乎。抑移而爲社會公共所有。以期其統一乎。二者之間。固不能不有所抉擇矣。然則社會進步之大勢。必有當然之結果。而社會主義之第一義。則惟指示此結果之必當歸諸公有而已。

  其要件之第二。乃生產之公共的經營是也。

  生產機關之土地資本。雖已歸社會所公有。而其事業之經營。仍在於個人手中者。尙復不少。例如汽車鐵道街市鐵道。已爲社會公有。仍託私設之會社經營之。如酒精如鹽如煙草。已爲政府專有。乃其生產及交換之一部。依然屬諸個人。又如公有之耕地。仍委私人耕種之之類。夫是等私人及私設會社。其經營之目的。固常在彼等自身之利益。其利益一旦休歇。則其產業卽便廢棄。是仍不免資本家制度之狀態也。故眞社會之產業。不爲個人之利益。而以供社會全體之消費。不爲市場之交換。而求充社會全體之需用。其經營也。決不委諸個人之手。而公共管理之。蓋不獨生產機關。應爲公有。且當公選代表以任其經營也。而是等經營。必對於社會全體負其責任。

  或曰。事業之經營。惟私有者始能勤勉將事。旣非私有。誰肯忠於其職者。雖然。試觀諸三井家之主人。其事業之經營。果服幾何之勤勞乎。又觀諸岩畸家之主人。其事業之管理。果費幾何之精力乎。生產機關之膨大。事業之發達。及生產增加之高度。其運用經營也。究非個人能力所可堪。不能不賴多數協同之力。三井岩畸猶然。況庸惰之資本家耶。現時諸種大規模之產業。其實際經營管理之而奏良好之功果者。固不賴產業所有者之資本家。而賴非所有之社員及僱人等之技能。社會主義者。亦惟欲以社會公選之代表。代是等世襲之所有。以責任之公吏。代放逸之資本家。以公共任命之職員。代私人使役之僱人及社員。而其產業之進步。則不專爲所有者之利益。而社會全體。皆蒙其惠。亦安見經營之人。不能如今日之各忠其職耶。」生產機關及一切產業之管理。旣爲社會所公共。則社會民人全體。卽其股東。亦卽其勞動者也。社會與彼等以適當之職業。彼等酬社會以相當之勞動。其生產也。旣不爲市場之交換。而爲社會全體之消費。生產愈多。則社會需用愈滿足。且物價不虞低落。生產不憂過多。而勞動失業之問題。亦得爲美滿之解決。若眞有生產過於消費之一日。亦惟有減縮勞動者之時間以調劑之。足矣。又安見有一夫之不得其所也哉。

  不但無失業之人已也。且全社會之人。皆不可不爲勞動之服務。蓋處於公共生產之下。無利息。無地租。自無徒手逸居。掠奪他人勞動結果之理。費弗的曰。「不勞動者卽無衣食之權利。」是眞理也。是正義也。社會主義。亦要求此眞理正義之實現而已。」其要件之第三。乃社會之收入是也。

  公共的生產之收入。必歸社會公共所領有。而不許個人之獨占。固已。而社會公選之代表及職員。以其收入之一部。充生產機關之保持擴張改良各費及備荒之資外。其餘則分配於社會全體而供其消費。此等分配。不特從事於生產者得占其利已也。雖老幼及其他無勞動之能力者。亦得有要求之權利。蓋其富財旣爲社會所領有。其人實爲組織社會之一人。理所應爾也。此實社會主義完全互相保持之要義。處於社會主義制度之下。凡吾人類自生至死。非獨對於疾病災患衰老。卽敎育娛樂及其他一切之需用。亦當保持之。使各臻於滿足。如勞動者或有不願服其義務之時。但嚴加制裁可矣。然因社會組織之改良。生活痛苦之減少。是等不德之徒。亦應絕跡。此則予之所信而不疑者也。

  於是吾人發現一重大問題。問題爲何。則公正之分配是已。公正分配。實提倡社會主義最大之動機也。社會主義中要件之要件也。產業組織所以進化發達之主要目的也。然則果用如何之標準。始可得其公正乎。

  關於分配之標準。其說不一。可別之爲四種。其一。凡所分配之物件。量於質必求其均一。此說爲伯波氏所主持。其二。因技能成績之短長爲比例。以定報酬之等差。此桑西蒙氏之所主張者也。其三。準各人之必要而給與之。是爲路易勃朗氏之理想。其四。各人分配額。不求其質之平等。而求其價格之平等。近時社會之主義多主張之。

  夫人之身心各殊。以生活必要之不同。則嗜好亦因之而異。而欲強求其平等。殊欠公正。故以量質均一爲分配標準。其說之不可行。實無待論。

  若夫以技能之短長爲報酬之等差。其說似近於公正矣。然本此道也。凡無勞動之能力。卽不免於凍餓。是豈社會道德之本旨哉。況乎技能有短長。而消費無多寡。例如甲之成績。二倍於乙。而甲之食量。未必爲乙之二倍。不但此也。在於社會主義制度之下。其生產乃社會之生產也。協同的生產也。無待於個人特種之技能。卽偶有待個人特種之技能。然是等技能。無非受社會全體之感化敎育薰陶啓發之所賜。則其効力於社會。亦當然之責務而已。又安可貪特別財富之報酬耶。

  社會生產分配之目的。在於滿足社會人類生活之需用而促其進步。則應其必要而分配之。實爲最適當之理由。譬之家庭。凡父母之待其子女。若因此子也才。而與以美衣美食。彼子不才。而與以惡衣惡食。於心忍乎。夫社會主義之主張。在以社會爲一大家庭。則社會其父母也。各人皆同胞也。父母對於子女而爲之分配。必先其衣食住及敎育等之尤急者。而後漸及其不急者。其量與質固不能無所異乎。而欲使之各遂其生。則一也。」若夫分配價格平等之說。亦與應其必要之結果相等。何則。此分配之法。乃求價格之同一。而非物品之同一。故各人可於其價格範圍內。求其自身所必需及其嗜好之物。惟此價格之制定。極困難耳。

  其要件之四。乃以社會收入之大半。歸個人之私有是也。

  世人多曰。「財產爲個人保持自由促進智德必要之事。而社會主義乃禁絕之。」夫財產私有之必要。是誠然矣。若謂社會主義禁絕之。則誣妄之甚也。蓋禁絕財產私有。莫如現時之產業組織。試觀現時產業組織。其財富常握諸少數之地主資本家。而社會全體。轉不能保持自由促進智德。財產旣非所有。漸至日就貧困。迨日暮途窮。則惟有墮落於所謂賃銀奴隸之境涯而已。

  社會主義之制度。卽反之而以歲入之大半。分配於各人。俾爲其私有。故因公共生產之發達。社會收入之增加。而個人之私有。亦愈富厚。得以從各人所好而爲其消費或貯蓄。偶或匱乏。亦不至依賴他人而受人牽制。由此觀之。社會主義。實擴張財產私有之制。欲以保障萬人之自由。而促其智德之向上者也。」但不可不知者。社會主義。凡私有財產之增加。皆以充各人之消費。決不能移作土地資本。蓋土地資本。卽生產機關。此機關之必應公有。及其生產之結果必爲社會所收入。固已於上文詳之矣。

  論者又曰。「夫私有財產至於富厚時。其節儉者必貯蓄之而用爲資本。果如此。則仍有資本之階級。而呈貧富懸隔之狀態矣。」不知產業組織之方法。規模愈厖大。則必須共同的經營。而非個人財力所能堪。就現時之狀態。足以證之。卽或不然。而一切生產機關。旣爲公有。重要之產業。盡握於社會公共之手。當無個人及私有財產可投資本之機會。就令有經營細小之私業者。又安能與社會公共之大產業爭兩立耶。是直蜉蝣撼大樹。不足以損其毫末也。

  更有不可不知者。所謂個人之私有。乃謂社會收入之大半。而非謂其全部也。夫社會生產之目的。雖在於滿足吾人之需用。而其人需用之滿足。固非全屬於私有。其屬於公共者正多。如現時之學校公園道路音樂會圖書館博物館。以公共之財產。而求滿足各人之必要與嗜好。俾得自由使用之。將來經濟愈統一。社會道德愈發達。則使用社會公共的收入。以圖公共之利益進步快樂之風亦愈盛。故諸種收入財產之屬於共有者。亦比今日更大見其增加也。

  伊黎氏所謂社會主義之四個要件。旣如上述矣。予因此得略窺其主張之所在。蓋社會主義。實以此等要件之實現。爲社會產業進化必然之歸趣也。

  故穆勒氏之定義曰。社會主義之特質。在於以生產機關與方法。爲社會人員全體所共有。由是而生產物之分配。亦爲公共之事業。不得不準於其社會之所規定。以爲施行。

  英國百科全書所載嘉喀普氏之說曰。現時私人資本家。役使賃銀勞動以經營之工業。將來必爲萬人共有之生產機關。此實社會主義之眞理。徵諸理論歷史而莫之或異者也。

  巴爾拉弗華極者。麥克斯之女壻。法國麥克斯派之首領也。其言曰。社會主義。不論改良家之企畫如何。但以現時之組織。旣迫於重大經濟的進化之運。故其結果。必將變其資本私有之制。而爲勞動團體所共有。蓋社會主義之特質。實準諸歷史上之大勢如何而後發見。

  萬革爾曰。生產機關。旣爲社會所掌握。則商品生產。絕無所用。而生產者又得制御其生產物。使社會的生產。一掃無政府之狀態。代之者爲有規律統一之組織。而個人的生存爭鬬。亦將消滅。如是則人類得脫於禽獸之域。而人之所以爲人。與其應有之權利義務。皆完全而無缺。

  果能如此。則資本家卽可廢滅。勞動者亦可脫去賃銀之桎梏。各人供社會以相當之勞動。社會卽供個人以必要之需用。有分配而無商業。有統計而無投機。有協同而無爭鬩。又豈有生產過多恐慌突來之慮哉。且人類之支配。不以財富而以致富之能力。由是現時產業組織之矛盾。不復發生。而一切弊害。均可掃除。謂非完全之自然調和也乎。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原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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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3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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