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使臣逗留敕

禁使臣逗留敕
作者:朱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1

近年文武官諸道奉使,皆於所在,分外停住,逾年涉歲,未聞歸闕。非唯勞費州郡,抑且侮慢國經。臣節既虧,憲章安在?自今後,兩浙福建廣州安南邕容等道使到發許住一月,湖南洪鄂黔桂許住二十日,荊襄同雍鎮定青滄許住十日,其餘側近不過三五日。凡來往道路,據遠近里數,許日行兩驛。如遇疾患及江河阻隔,委所在長吏具事由奏聞。如或有違,當行朝典,命御史點簡糾察,以儆慢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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