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奸吏舞文詔

禁奸吏舞文詔
作者:李忱 
(唐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80

法司使法,或持巧詐,分律兩端,遂成其罪。既奸吏得計,則黎庶何安?自今已後,應書罪定刑,宜令直指其事,不得舞文,妄有援引。頒示天下,長吏嚴加覺察。不得輒使奸吏,如有此色,當議停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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