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斷公私借寺觀居止詔

禁斷公私借寺觀居止詔
作者:李豫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6

道釋二教,用存善誘,至於像設,必在尊崇。如聞州縣公私,多借寺觀居止,因茲褻黷。切宜禁斷,務令清肅。其寺觀除三綱並老病不能支持者,餘並仰每日二時行道禮拜。如有弛慢,並量加科罰。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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