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造佛寺並私剃度敕

禁造佛寺並私剃度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8

佛氏之教,其來久矣,既為空寂之門,不無高潔之士。自淳風久散,至道莫隆,漸容遊惰之徒,雜處緇黃之眾。罔遵禁戒,唯切經求,託形勢以擾人,蓄資財而潤已。將思縱誌,肯樂聚居,多於閭巷之閒,別構住持之所,妄陳福業,潛誘聾愚。或移動居人,或侵並物業,如斯之弊,其徒日繁。朕方靜寰區,務康黎庶,貴臻有益,共洽無私。宜令遍行告諭,應今日已前修蓋得寺院,無令毀廢,自此已後,不得輒有建造。如有願在僧門,亦宜準佛法條例,官壇受戒,不得擅私剃度。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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