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析疑 (四庫全書本)/卷48
禮記析疑 卷四十八 |
欽定四庫全書
禮記析疑卷四十八
翰林院侍講銜方苞撰
喪服四制
凡禮之大體體天地法四時則隂陽順人情故謂之禮天地之生人本有踈戚故喪服以恩制而有隆殺所以體之也天地之設位本有髙下以義制而有重輕所以體之也事理顯著且別見於經記故不復發揮而下所覆鮮者惟隂陽四時人情也
喪有四制變而從宜取之四時也
舊説四制謂恩義節權名篇之義則然此四制則謂三日而殯三月而𦵏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也〈若以恩義節權詁則恩義二制不可謂變而從宜〉殯而食葬而沐小祥而除服大祥而聴音變而從宜也四時之變以漸故曰取之四時
凡此八者以權制者也
記於以節制後別言父母之愛同而服異此以權制之最重且大而為衆情所疑惑者故更端而首列之此節婦人童子不杖二也扶而起三也面垢四也禿者五也傴者六也跛者七也老病八也賈䟽闢庾氏父在為母期之説而以應杖不應杖為一杖而起為一恐未安應杖不應杖義各有當不得為權若以此為權則凡禮中有無隆殺之節孰非以權制者至以杖而起為權制之一尤不可通以上有扶而起下有面垢故不得不並舉杖而起者以見其差等猶欲言婦人童子不杖而先舉授杖之制與其義也若父在為母期乃權制之最大而所包尤多凡厭降之服皆統於此不屬之權制則於上三制無可附者 杖者中制也扶而起與面垢者俱授杖則非權制可知
比終茲三節者
喪之節四而獨舉其三者曰終以久言也故不數三日之殯
禮記析疑卷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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