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縣人民政府對今冬明春完成與結束全縣土地改革的計劃(1950年)
章丘縣人民政府 對今冬明春完成與結束全縣土地改革的計劃 (草案) 1950年11月7日 |
章丘縣大部地區,在過去業已實行過土地改革工作。在較徹底的地區,基本上廢除了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提高了廣大群眾的生產熱情。但由於當時正在進行土改中,敵人重占膠濟鐵路沿線,戰爭環境緊張。敵人重占後,地富進行倒算,地權極為紊亂。1948年後,雖進行了處理地權,但有部分地區,地權僅作了粗糙處理,並有尚未處理者。為了鞏固既得土地及繼續完成與結束土改,徹底廢除地主封建剝削土地所有制,以利於恢復和發展生產,鞏固民主秩序,因此章丘縣要於今冬明春求得完成與結束土地改革工作,現制定如下計劃。
一、 土改基本情況與各類地區存在的問題。全縣共有村莊626個,按土改情況,分為老解放區、恢復區、新解放區3種。
(一)老解放區,即土地改革較徹底的地區。原有老區5個區,224個村(內有6個空白村) ,土改情況基本符合中央老區土改工作指示中所說類型標準。再加恢復區處理地權較徹底,土地問題基本解決,相當於老區者86個村中,已有77個村進行過結束土改工作。但由於領導上缺乏經驗,幹部學習不夠,政策水平太差,雖進行過結束土改工作,仍有遺留問題。這類地區(全部老區)仍較普遍的存在不少問題,須待結束土改,做到解決這些問題,這即是:
1、 土地雖近平分,仍有遺留問題。即有少數土地和一部分房子尚未分配,這些土地多為某些村干耕種或私自出租。房子有些仍為地主居住(地主住着,未分予農民),應在結束土改中,依政策標準作適當分配。
2、 地主封建勢力,雖已基本打垮,廢除了地主階級剝削制度。但有個別地主用各種辦法(收買拉攏村干) 企圖復辟(如一區黑峪村地主趙文升收買了村干趙開英,把已改出的房子賣了) 。官營區於去年春,在20多個村,發生地富倒地,今夏才查明作了處理。這也說明在老區仍必須整頓群眾組織,發動群眾,鞏固民主秩序的重要性。
3、 村干富農路線未徹底糾正,個別村干多分地,分好地,貪污果實等。應於結束土改中作適當處理,予以糾正,密切政府與群眾的聯繫。
4、 村組織成分不純,作風不純,致過去在處理地權逐步深入土改時,單純任務觀點,未認真發動群眾。此種情況,現雖有某些改變,但仍是一些重要問題。必須於結束土改整理組織民主建設中,改變此種狀態。
5、 1947年土改中,嚴重的侵犯中農,尚未徹底糾正。農民內部成見尚未得以完全消除(如一區南曹范村中農30 6戶,有95戶獻地)。須於端正政策結束土改中,首先作好被錯劃的中農政治上的恢復,在經濟上進行可能的補償,改完錯定之成分。
(二)恢復區。4個區(七、八、九、十)共254個村,除62個村外,均於1947年已進行過土地改革工作。1948年解放後,迄未細緻地處理地權,僅部分地粗糙處理地權,故問題尚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村干成分不純。個別村村政仍為上層分子、偽公人員所掌握(九區83個村,其中有5個村保長任村長)。必須於結束土改中,徹底改造。
2、 過去地主富農倒算問題尚未全部得以處理。且有的地富將倒回的土地,採用變賣與轉移分散的辦法抵對歸還農民。對這類地區應依照山東省土地改革具體實施辦 法第四條之規定執行之。但未分配過土地的地區,即遵照新土地改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實行土地改革。
3、群眾尚未得到充分發動。不少村的群眾組織多是形式化。
(三)新解放區。此類地區即是六區與山區之西北部,共計62個村。去冬今春六區試行新區土改時,照過去土地改革大綱,曾在孫村、港溝等村作過。但未結束即停下來了,其他村均未動。這類地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進行土改。主要的應向群眾對新土地法作深入的宣傳發動與組織群眾認真改選村組織,正確地執行與完成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
二、方針步驟:
根據上級指示,在今冬明春完成與結束土地改革工作中,為正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 《華東土地改革實施辦法的規定》及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 《山東省土地改革具體實施辦法》,必須根據我縣不同情況,正確掌握不同的方針,有領導、有秩序、有步驟、有分別地進行土地改革工作。必須掌握以完成與結束土改為中心任務,並密切結合農業及副業生產。全縣三類地區,首先應以恢復區 (相當於老區的86個村也在內) 為全縣完成土改的重要部分,然後再轉向新區老區。在執行的方針步驟上,要堅決遵照上級指示。為此,首先要認真作好明水重點鄉的結束土改工作。取得經驗,總結經驗,再集中力量突破重點區(八區),波浪式地推進發展。以正確的經驗,去貫徹政策,指導運動。我們各類地區的土改方針步驟要照上級指示具體執行。
1、老區結束土改必須按照下列步驟進行:(1)結合生產,整理組織。這是老區能否正確進行結束土改的首要環節。這裡要掌握的是我們老區結束土改須到明春才能動手。因此,到那時,必須在抓緊準備春季生產的情況下結束土改工作。在進行中,首先要肯定過去土改成績,而不是再來一次土改。主要是端正政策,解決遺留的問題。(2) 進一步發動群眾,在現有的基礎上健全農民協會的組織,以鄉為單位或以點為單位召開農民代表大會,適當地總結過去生產救災與土地改革工作,明確結束土地改革的意義、政策和步驟。(3) 按照正確政策改訂錯劃的成分,個別調劑土地,頒發土地證,確定地權。(4) 召開鄉人民代表大會,選舉鄉政府委員會,實行民主建鄉。並總結結束土地改革工作。強調民主團結,強調搞好春季生產。(5) 整理民兵及原有婦女組織,建立與擴大婦聯會等組織。(6) 調整地級,使農村負擔更加合理,以鼓勵農民生產發家的積極性。(7) 上述每一步驟,均必須密切結合當前的生產、工作。並在這些工作完成的基礎上,把工作中心轉向動員與組織農村一切勞力,大力恢復與發展農業及副業生產,並積極準備春耕春種。
2、 恢復區在處理地權結束土改時,即參照老區各項步驟進行。但我們的組織是極為混亂的,應特別注意掌握下列環節:(1) 應首先發現與依靠積極分子和較好的分子,去團結與發動群眾。整理與改造村組織,在農會原有基礎上,擴大農民協會,注意大量發動婦女參加,改造充實鄉村政權。(2) 按照正確政策,改訂錯定的成分,克服過去在劃成分時,提升或降低的偏向發生。根據明水區明水鄉的調查,錯劃了18戶。地主劃成富農的4戶, 富農劃成中農的3戶,貧農劃成中農的 11戶。據此例證,在劃階級當中,必須組織幹部群眾,認真學習劃成分的文件,進行改訂與劃分,以達到正確劃階級、定成分,是掌握土改政策的主要關鍵。(3) 由縣人民法庭,有秩序地運用司法程序,懲治敵占期間領導和組織倒算殘害群眾首要罪犯,慎重處理地主、富農倒算糾紛,以保證順利地完成土地改革。(4) 依照正確政策處理地權,頒發土地證,結束土改,發展生產。
3、 新區土地改革。 全縣新區62個村,己有8個村試行過土改。此類地區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進行土改。在開展時間上,要放在恢復區之後,或爭取同步進行。但在土改工作一開始,就應宣傳與了解工作,給進行這一地區的土改做好準備工作。在執行步驟與掌握的問題上,要具體執行上級指示的下列幾點:(1) 要調查鄉村情況,進行宣傳教育。要按照切合實際的土改計劃去進行土改。(2) 堅決依靠貧農僱農,團結中農,整理與建立農民協會,充分地發動群眾,壯大農民隊伍。一切派到鄉的幹部,均應參加當地農民協會組織。團結原有的組織內積極分子與較好的分子,培養新的積極分子。召開鄉農民代表大會,改選鄉農協會委員會。(3) 按照正確的政策,民主評定階級成分。發揮政府與群眾相結合的力量,沒收或徵收應沒收和徵收的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 公平合理地進行分配。 並有重點地發動與組織群眾,進行必要的講理講法的士地改革鬥爭。(4) 確定地權,頒發土地證。在土地改革過程中,應結合召開鄉人民代表大會,建立與健全鄉政權,整理發展民兵、婦聯會。 (5)土地改革完成後,應團結農村一切勞動農民,轉向生產建設,並監督地主勞動改造。
三、領導問題
(一)進行的方法上,要重點突破,得出經驗,波浪式地開展,推廣全縣。
1、 第一步,以明水區為土改重點區。採取高度的集中力量,先行突破重點區,然後以推跳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要集中200名左右的幹部,同時可以動十幾個鄉,要於11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左右,一月時間達到結束重點區。力量的來源,從一、二、三、四、五區,每區抽三分之二的幹部,即每區13人左右;六、七、八、九、十區,每區抽乾部8名; 縣機關60名;專署土改隊50多名,總計 220多名幹部。這一批力量組織起來,即行開始。
2、 重點區結束後,即總結經驗,緊接開始第二步。即將力量放在六、七、九、十區,同時發展,擬由重點區至少帶出百餘名優秀的村干及積極分子,再加各區全部幹部,可達400名幹部,編成4個土改隊。每區去一個隊,每隊有一個主要負責幹部帶隊,爭取40至50天完成(即古歷年前)。在發展中,視具體情況,舊年前不能完成或力量不足分配時,即留下少數村莊,年後再繼續完成。
3、 恢復區、新區完成後,除留少數幹部組織生產外,全部力量即投入老區進行老區的結束土改工作,這就是第三步。在這一步中,主要解決遺留問題和必要解決的問題,即不是再來一次土地改革。求得新春期間完成老區結束土改。
(二)土改運動中,為作好各類型村的完成土改與結束土改,因此要認真作深入廣泛的宣傳工作,抓幹部學習,提高幹部政策水平。嚴格遵守土地改革中的八項紀律,不准有任何違犯政策的行為發生,或無準備、無領導地即去進行土地改革的現象。縣的土改計劃經第三次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及縣農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成為決議,並經專署批准後, 才能成為行動方案。鄉的土改計劃必須經縣批准,要切實遵照上級"只准作好, 不准作壞"的指示,堅定地掌握,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向,不能領導、無法作好的鄉,就予以停止。進行幹部的學習與準備工作,然後再去進行。以保證土地改革的正確完成。
(三)為了真正有領導、有計劃、有秩序地進行土地改革與結束全縣土地改革工作,本府要全力領導這一運動。並認真地發揮縣土改委員會與農協委員會的領導作用,團結廣大群眾,要很好地做到政府與群眾相結合,及幹部與農會相結合的方法,來保證土改的領導。所有參加各鄉的工作幹部,都須參加該鄉的農民協會,與該鄉農民協會中積極分子很好結合,共同領導該鄉的土地改革。堅定地防止與克服幹部的包辦代替命令主義作風。
(四)本府要必須掌握運動的發展銜接及重要任務的結合,在集中力量重點突破時,所有留在原區的幹部,要認真組織領導冬季生產,有重點地做些與結束土改或進行土改的調查了解和宣傳教育工作及很好地學習土改文件等,給"重點突破"推進發展上作好準備工作。在老地區要到明春才能進行,尤須明確掌握冬季生產是唯一的任務。
另外,要注意教育與糾正土改運動中可能引起的群眾混亂思想及產生不安的情緒。
(五)領導要及時結合情況,分析情況,吸取經驗,指導運動,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克服無紀律無政府狀態。要堅決地執行專署將要布置的土地改革工作計劃與上級的指示,求得於今冬明春完成與結束全縣的土地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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