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1990年3月1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議案和法律案,採用按表決器方式,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如表決器在使用中臨時發生故障,除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的表決另有規定外,均改用舉手表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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