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議程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議程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議程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4月20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議程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19年/第三號
(2019年4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次會議議程
2019年4月20日至23日
(2019年4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一、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修訂草案)》

二、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修訂草案)》

三、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草案)》

四、審議《民法典物權編(草案)》

五、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

六、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

七、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草案)》

八、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8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九、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巴多斯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議案

十、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議案

十一、審議國務院關於2018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十二、審議國務院關於醫師隊伍管理情況和執業醫師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十三、審議國務院關於鄉村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

十四、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研究處理對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

十五、審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十六、審議賀一誠關於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十七、審議任免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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